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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网络班车准点发车、运行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各分拨中心、网络班车车主及驾驶员:为了进一步做好网络班车发车和运行的准点工作,确保时效为先,全网畅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汇通品牌的知名度。遵照总部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站点班车一、工作要求1.分拨中心对站点班车应进行打卡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发车。2.站点班车在分拨中心每月发车准点率不低于90%。3.分拨中心填写的《站点班车时间表》应完整、正确并按时上报。二、处罚标准1.迟到的站点班车每分钟处罚10元,不打卡的站点班车每车次处罚200元。2.站点班车离开分拨中心的时间:(1)晚于10分钟以上—30分钟每班次处罚10元。(2)晚于30分钟以上—60分钟每班次处罚30元。(3)晚于60分钟以上的每班次处罚50—100元。3.每月站点班车准点发车率低于90%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处罚200元,低于80%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经理/主管处罚300元。4.由于班车晚点造成下一分拨中心留仓,所产生的拖车费由责任分拨中心承担。5.报表未按要求完整、正确填写的每项处罚20元。26.站点班车每月发车准点率达到95%及以上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经理/主管奖励80—200元。主干线班车一、工作要求1.各分拨中心应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做好分拨工作,确保主干线班车准点发车。2.主干线班车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准点发车,每月准点率不低于90%。3.由于上一站班车晚发车而造成下一站班车晚发的,其上一站晚发车的时间予以扣除。二、处罚标准1.主干线班车离开分拨中心的时间:(1)晚于10分钟以上—30分钟每班次处罚50元(2)晚于30分钟以上—60分钟每班次处罚100元(3)晚于60分钟以上—90分钟每班次处罚200元(4)晚于90分钟以上每班次处罚300元2.每月主干线班车发车准点率低于90%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处罚200元,低于80%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经理/主管处罚300元。3.由于班车晚发造成下一分拨中心留仓,所产生的拖车费由责任分拨中心承担。4.每月主干线班车发车准点率达到95%及以上的,将对相关分拨中心经理/主管奖励80—200元。3班车运行一、工作要求1.班车应严格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行。2.驾驶员应保证行车、人身、快件等各项安全。3.驾驶员应遵守班车到开时间,听从分拨中心相关经理/主管的指挥、安排,为确保运行时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处罚标准1.驾驶员在接到发车通知后,10分钟内未驶离分拨中心的,相关分拨中心经理/主管将对班车处罚200元,并于次日将罚款单寄至汽运部江兰。2.主干线班车晚到分拨中心的时间:(1)晚于10分钟以上—30分钟处罚200元(2)晚于30分钟以上—60分钟处罚300(5)晚于60分钟以上处罚500元3.班车私自更改行驶路线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并承担因晚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4.车辆发生故障,每次处罚500元,驾驶员应及时报汽运部值班人员,并积极、有效地采取措施,减少快件延误的时间。5.若遇特殊情况,如行车事故、道路堵车等,驾驶员应积极、快速采取措施,减少快件延误的时间,并及时上报汽运部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地做好记录,以备查核,酌情处理。否则一律按上述条款处罚。4希望各分拨中心要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内部操作,保证主、次干线班车准点到开。班车驾驶员应听从分拨中心经理/主管的安排和指挥,保证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形成中心保班车、班车保主线、运行保全网。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网时效。营运中心2010年9月13日
本文标题:关于网络班车发车-运行准点率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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