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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一、资产管理分工1.为了更好的利用及管理资产,实行资产统一、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1.1.微机中心主机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1.2.各部门按照类别负责统计本部门的资产,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1.3办公室(工程部)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二、部门保管、使用资产职责主管部门的职责2.1随时掌握资产的使用状况。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2.3负责资产的管理,搞好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资产的行为和破坏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使用部门的职责2.6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2.7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2.8建立资产明细帐,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2.9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3.1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购置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照部门需求负责购置。3.2购进固定资产,由相关申购部门负责检查、验收,设备并安装完毕后填“设备正常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正常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四、资产的调拨与转移4.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4.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4.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4.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五、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5.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5.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5.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5.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5.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5.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5.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5.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5.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5.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六、固定资产的清查6.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6.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6.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部门领导担任。6.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6.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6.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6.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6.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6.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七、物资采购流程7.1采购说明:本制度1、为搞好酒店的采购工作,保证优质廉价的供应,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以及防止一些不良倾向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采购部是酒店采购工作的专业部门,酒店所需物品原则上均由其统一购买,其他部门有参与监督、支持配合权,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采购。3、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律和法规。4、相关人员在采购、收货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商业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讲究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以酒店利益为主,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把关。7.2采购项目的申请1.部门根据营业情况需要在部门、库房没有该项目或该项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申购;库房在库存定额不足的情况下要根据物资定额提出申购,申购前部门和库房必须认真检查部门及库房该项目库存量及消耗量。2.库房储备以外的项目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购,申购之前必须查询库房是否有该项目的储备或替代品。7.3采购项目的审批、择商、确认、报价与购买1.经确认实属必要购买项目,必须由库房或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库管员、分管领导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统一办理。2.酒店所需商品由采购部负责安排采购;3.采购员应按照申购项目进行采购,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申购部门进行沟通。在确认无误后,应按照要求尽快安排采购。如该项物资由长期供应商供应,可直接联系供应商供应。如果没有长期供应商应寻找至少三家供应商进行业务洽谈,经过对比、筛选,并报有关人员同意后进行采购。对于零星项目的采购可安排采购员在市场上直接采购,但要做好采购监督工作。4.对有特殊要求的或需要加工定做的采购项目,申购部门需要作详细的说明或提供样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样品或有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办理采购。5.采购部对内要主动与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树立服务意识,熟知酒店物品的标准和使用情况;对外经常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积极主动向使用部门推荐适路产品及质优价廉的替代品;积极主动向酒店提供市场情况及购买策略。6.所有采购项目择商、报价必须由采购部在充分准备、掌握市场行情的条件下择优确定;使用部门有权了解所需物品的价格和提出质疑。采购部在择商报价中必须认真研究对待;使用部门必须在工作中要主动与财务部沟通配合,对所掌握的供应商情况及购物意向要主动通报财务部,由其选定质优价廉服务好的供应商。7.确属疑难采购项目,采购部应及时与使用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对策,必要时可由使用部门派人一同采购。无力解决的必须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误事。8.所有采购项目依据有效申购单由财务部安排采购员统一购买,其他部门一般不得自行购买。9.在购买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所购物品的品质、商标、期限、等内容,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流入酒店。7.4采购项目的验收1.无论是供应商还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首先于库房联系,由库房根据申购表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请表的采购,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库管员应开立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3.库房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4.在验收过程中库房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7.5采购项目的结算1.采购人员零星的采购原则可以直接支付现金。但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1000元的必须办理“支票或汇款申请单、银行费用报销单”;必须办理现金结算的须经总经理同意。2.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报账程序填好报销单,经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交出纳办理结算。八、酒店物资采购程序1、目的制定采购工作规范,确保酒店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酒店提供产品的供方和本酒店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需物资的全部采购活动。3、职责3.1财务部及采购部门负责供方评定的组织工作。3.2由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供方的评定工作。3.3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相关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3.4采购部和餐饮部共同负责对食品原材料的验证及验收,其它采购的物资由相关使用部门和仓管员联合验证及验收。3.5服务使用部门负责相关服务产品的验证及验收。4、评定供方的程序要点4.1采购的分类(1)常备物资采购(2)鲜活食品采购(3)临时性采购(必须有紧急采购单,可后补手续)(4)专项物资采购4.2供应商评定4.2.1评定内容(1)是否具备满足本酒店所需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的能力。(2)是否满足本酒店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合同约定的交货能力。(3)是否具备本酒店所需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4)供方的资信、资质、历史业绩等情况。4.2.2评定方法(1)由采购部负责组织收集供方提供的关于生产设施、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资信、资质文件和就所要求的质量水平提供有关生产产品的质量数据、实物及相关资料。(2)由采购部对供方进行考察,即对其工作场所、设施结构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现场实际评价,并对供方的评定做《供方的评定记录》。①质量要求:应保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质量相比,质量较优。②价格要求:应保持与其他同类同等质量的产品相比,价格较低。③交期要求:应保持及时供货。④配合要求: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能配合酒店作相应改进。由财务部、采购部共同对现行供应商(除集贸市场外)的送货质量、价格及其及时性、合作态度的不合格项进行评估。每3个月从质量、价格、送货期和合作态度四方面进行一次业绩评估。前三个月中任何一项累计5次以内(含5次)不合格视为轻度不合格;累计5次以上或连续3次不合格,视为严重不合格。(3)由采购领导小组进行会议评审,填写《供方评定会议记录表》,确定合格供方。4.2.3合同签订对合格的供应商体系建立时,在财务部、采购部对其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在酒店内部执行合同会签手续,用印申请手续等。4.4评定结果分类4.4.1对具
本文标题: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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