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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页号:1/17制定人:制定日期:年月日编号:2-01028-01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管部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化验室一.目的为了保证质量控制实验室选择的检测方法科学、合理,符合检验要求并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确保本质量控制实验室有能力正确实施检测方法,以获得准确的检测结果,满足实验室药品检测工作的需求,特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方法的选择、自行制定方法的实施以及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等过程的控制。三.责任者1.QC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员:该类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具有1年以上相关药品检验工作经验,经过药品检测方法验证/确认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负责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与实施;—负责对检测数据的收集和对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负责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报告的编制;—负责制定“新、旧标准比对表”。2.QC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负责确认方案实施人员的资质。3.QC文件管理员—负责制订检验操作规程、预试验检验记录;—负责对检测标准文件进行定期核查,确保所用的标准均为最新有效版本;2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2/17—填写“实验室检测方法有效性检查记录”。4.QC主任、QA主任:负责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方案、报告的审核。5.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案、报告的审批,及操作过程中对文件修订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四.相关定义1.检测方法的验证:指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和验证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合理的实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要求。2.检测方法的确认:指在应用已验证的药典方法和其他法定方法前,对该方法在当前实验室条件下的适用性进行确认的过程。3.准确度: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4.精密度: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5.精密度-重复性:指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6.精密度-中间精密度:指在同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7.专属性: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8.检测限(LOD):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9.定量限(LOQ):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10.线性: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11.检测范围: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3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3/1712.耐用性: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为使方法可用于常规检验提供依据。五.工作程序1.检测方法的分类1.1.法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局颁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1.2.国际标准:包括USP、EP、JP、BP等国际知名标准。备注:法定标准和国际标准首次应用时均应进行检测方法的确认。1.3.自行制定检测方法(企业标准)1.3.1.为了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自行制定新的检测方法。1.3.2.建立自行制定检测方法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取样的代表性—样品前处理方法的选择—检测方法的选择—结果的报告1.3.3.自行制定的方法应确定其满足预期用途并进行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1.3.4.自行制定的方法在投入使用前,按照公司质量标准管理要求由实施方法验证/确认化验员负责按国家标准的格式将该方法制定成文件,QC/QA主任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后实施。2.检测方法的选择2.1.任何一种检测方法在首次应用时,均应当根据验证/确认的结果确认检验操作规程。对已验证的标准方法作改动时应修改相应文件(如检验操作规程),适当时应重新进行验证/确认。2.2.公司内部药品检测、外部药品委托检测均优先使用法定标准或高于法定标准的标准。2.3.标准选择顺序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4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4/172.4.本质量控制实验室自行制定的方法经过方法验证/确认后,也可用于检测。本公司内部检品必须严格执行QA下发的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3.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3.1.本规程所指的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仅适用于化学药品(包括物料和产品)的理化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以及清洁验证方法;不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微生物方法与生物制品的分析方法。(备注:微生物、无菌、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的验证严格按照现行版药典相关附录的标准和步骤进行。)3.2.验证/确认小组成员至少包括以下人员:QC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员、QC文件管理员、仪器管理员、QC主任。3.3.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文件包括验证/确认方案、验证/确认报告以及原始验证/确认记录等相关文件;其方案/报告应由QC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员起草,经QC、QA主任与质管部长审核后,由质量受权人批准;其记录需作为验证/确认方案的一部分,一起审批并应记载验证/确认对象、对照品的相关信息,以保证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应与报告一起送至QA永久保存。3.4.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文件编号发放及相关要求:参照“验证管理规程”(SOP6-00001)执行。3.5.检测方法验证/确认的前提条件3.5.1.仪器:仪器已经通过确认和校准且在有效期内。3.5.2.人员:人员经过充分培训(培训记录附相应报告后),熟悉方法及所使用的仪器。3.5.3.物料:所用的物料、包括标准品、试药、实用容器等均应符合检测要求,不得带入污染、误差。3.5.4.方法:该检测方法的开发和优化已经成功完成。3.5.5.环境:实验环境符合该检测方法的要求,如:有些检测方法可能对温湿度敏感。3.6.实验必须依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并有记录。实验过程中任何失败的测试,过程中的偏差或异常均需复核和评估并查出原因。过程中的偏差或异常需通过正式的体系5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5/17(如调查报告,验证或确认报告中偏差的鉴定和批准)进行记录和批准。4.药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的验证4.1.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采用新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需变更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4.2.检测方法验证的原则4.2.1.通常情况下,检测方法需要进行方法验证。对于仅需按实验室日常测试操作步骤即可测定的检验项目可不必进行验证。如外观、崩解时限、密度、重量、pH值、硫酸盐、灰分、装量等不需进行方法验证。4.2.2.方法验证的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结合所采用检测方法的特点确定。4.2.3.同一分析方法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例如:采用HPLC用于药品的鉴别和杂质定量试验应进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验证。4.3.检测方法验证的项目与内容4.3.1.检测方法验证的项目与内容按《中国药典》2010版《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附录XIXA》和药品GMP指南等相关要求进行验证。具体参照下表进行:项目内容鉴别杂质测定含量测定及溶出量测定定量限度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精密度中间精密度-+①-+①专属性②++++检测限--③+-6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6/17定量限-+--线性-+-+范围-+-+耐用性++++1.“①”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验证中间精密度;2.“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它分析方法予以补充;3.“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4.“+”代表该项内容需要验证,“-”代表该项内容不需要验证。4.3.2.准确度4.3.2.1.验证方法检验项目原料药制剂备注含量测定方法1: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供试品进行测定。方法2: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方法1: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方法2: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如对照品、原料药)进行测定。方法3: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如该分析方法已经测试并求出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在准确度也可推算出来的情况下,准确度可不必再做。杂质的定量测定方法1: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方法2:如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在不能测得杂质或降解产物的响应因子或不能测得对原料药的相对响应因子的情况下,可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应明确单个杂质或杂质总量7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7/17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4.3.2.2.数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可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可信限。4.3.3.精密度4.3.3.1.验证方法名称验证方法重复性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或将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溶液,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的考察程度应根据方法使用的环境而定,变动因素为不同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等。4.3.3.2.数据要求应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和可信限。4.3.4.专属性4.3.4.1.验证方法检验项目概述验证方法备注鉴别试验鉴别试验用于确认被测成分符合其特征要求证明其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含被测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不含被测成分的供试品以及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应均呈负反应。对于药品,辅料不得干扰其有效成分的鉴别8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8/17杂质测定(包括限度检查和定量测定)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测定,如有关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方法1: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试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考察杂质间的分离情况。方法2: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通过测定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与另一个已验证的方法或药典方法比较结果。或对试样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或氧化的方法进行加速破坏,以研究可能的降解产物和降解途径,并比对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色谱法和其他分离方法,应附代表性图谱,以说明方法的专属性,并应标明诸成分在图中的位置,色谱法中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含量测定含量测定的目的是得到试样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测定或效价的准确结果。方法1: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试样中可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试结果是否受干扰,并可与未知杂质或辅料的试样比较测定结果。方法2:在杂质或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通过测定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与另一个已验证的方法或药典方法比较结果。或对试样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或氧化的方法进行加速破坏,用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并比较测定结果。4.3.5.检测限(LOD)4.3.5.1.验证方法9标准操作规程题目: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方法管理规程编号:2-01028-01页号:9/17检验项目验证方法杂质测定1.非仪器分析目视法用已知浓度的被测物,试验出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空白样品测出的信号进行比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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