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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15-07-30厨房设备检修维保协议书甲方:乙方:北京奇能商厨厨房工程有限公司酒店厨房设备检修维保协议甲方:乙方:北京奇能商厨厨房工程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揽,长虹桥店、永安里店、金融街店餐厅的厨房设备维修项目。并由乙方负责对厨房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临时维修。现就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事宜订立条款如下:一.检修方式:乙方每月定期派专业维修人员对餐厅、后厨厨房设备型号进行壹次检修,具体检修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临时维修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乙方有特殊情况在12小时内不能到达的,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未及时到达的,甲方有权利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本协议计费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定期对餐厅厨房设备检修1次,全年上门维修保养费合计¥元。(含人工费、3500元以下配件费)1.在每次检修后厨及餐厅厨房设备过程中,乙方不计人工费,2.甲方电话报修,乙方不计工时费,配件费用满贰个月累计一次,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不含税金,本单位提供服务费发票税金6%。三.本协议计费标准:单价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常用配件费用清单为准,未记录在配件清单内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四.本协议支付方式:协议生效后,甲方7日内支付乙方厨房设备维保费的50%(¥元)。协议期满后7日内,甲方支付尾款即厨房设备维保费的50%(¥元)。五.维修时间限定: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维修设备正常使用、特殊配件3日内完成维修,交付甲方正常使用。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乙方未及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利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维修配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适合用于产品维修,为全新、未使用过的。配件的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内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免费更换,人为除外。六、维修标准:达到保证甲方厨房设备的正常使用。七.维修时间:2015年09月28日至2016年09月27日。八.其它事项:设备在正常维修使用下,乙方保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维保,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易损件及常规配件终身提供有偿维护。在维修过程中甲方无偿提供维修用水,用电及所需人为帮助。九.乙方应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十.违约责任:1、协议生效后双方如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协议金额的1%。除非双方协商将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2、乙方维修中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承担维修工时费用。间接费用不于承担。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到达故障现场并完成维修,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支付违约金总合同的0.1%,且甲方有权在最终结算时从未付款中扣除;延迟3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4、乙方完成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再次进行维修,并按照延期完成维修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检修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十三.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暴乱及战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协议履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部分免除或变更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十四.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约定,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规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十五.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十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十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维修配件价格详见附件一。备注:协议附件一的配件价格为市场参考价格,实际配件以原厂价格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邮箱:bjqnsc@163.com日期:2015年月日日期:2015年月日
本文标题:酒店厨房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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