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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游合同甲方(旅游者):乙方(旅行社):一日游合同使用说明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记载有旅游路线、景点、餐饮、车辆、费用等具体安排的行程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五、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一日游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七、本文本仅适合于一日游合同使用。甲方: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家庭/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其他紧急联系人及电话:【律师提示】:如旅游者有可能影响旅游行程的疾病史应特别在合同中注明,以便旅行社履行注意义务。共人。乙方:旅行社名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律师提示】:在签署本合同前,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团号:导游: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返回时间:空调车安排:座位号:午餐标准:晚餐标准:【律师提示】:如旅游者在餐饮上有特殊要求,此时应标注在合同中,如“清真”、“素食”。行程景点及线路:费用(含景点门票、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费):【律师提示】:以上费用建议采用明细方式,发生争议时便于计算赔偿数额。1、成人:元/人2、儿童:元/人共计:一、甲方义务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2、不得因甲方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二、乙方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2、乙方不得为甲方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甲方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5、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律师提示】:旅行过程中第三人损害,旅行社不完全免责,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合同中写明,旅行社对第三人损害免责,旅游者应要求及时修改合同。三、违约责任1、乙方在出发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乙方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额返还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擅自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或者接受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5、在行程中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6、甲方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在行程中因甲方自身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资源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律师提示】:违约金赔偿数额由旅行社与旅行社友好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不可抗力条款:“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四、双方协商后可书面变更本合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合同相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合同一式份,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均持一份,效力相同。甲方:签约时间:乙方(盖章):签约时间:【律师提示】:旅游社名称应与公章名称相符。
本文标题:一日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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