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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国XXX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及《中国XXX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与西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三条员工的考勤情况与员工工资、奖金等直接挂钩。第二章签到和签退的有关规定第四条正常情况下员工应坚持一日两考勤,即上班时间签到,下班时间签退。第五条公司实行“指纹打考勤”制度,参加“指纹打考勤”的员工每日应按时签到、签退,在一楼刷指纹并记录考勤。对于未按时上下班的员工,也应在实际上下班时间签到或签退,否则按照旷工处理。第六条委托、代替别人打考勤弄虚作假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含委托者和代替者)当月工资的50%,2扣减半个月当季及年终绩效工资。第三章迟到和早退的有关规定第七条员工须按我行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早晨迟于9:00(北京时间)考勤为迟到。无正当理由上班不考勤,扣发半日工资。第八条我行规定下班时间为18:30,提前下班为早退,提前下班不考勤,扣发半日工资。第九条员工迟到或早退,将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同时处以考勤扣款,员工每次50元。各单位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将处以每次100元考勤扣款。单位员工每月10次以上迟到、早退,单位第一负责人将处以当月1000元考勤扣款。第四章因公外出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因公外出的相关规定:一、因公外出活动必须目的明确,确有必要。一般不允许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以外的团体或机构组织的各类外出活动。二、因公外出前必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3三、严格控制外出时间。第十一条因公外出人员的审批流程一、各单位员工因公外出(部门第一负责人以外的员工)1.因公外出一天以内,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当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报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因公外出三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主管行长审核后,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4.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月末送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5.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行长(可以口头汇报)。因公外出两天以上(含两天)至三天(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应报告行长(可以口头汇报)。因公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4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行长审批。6.对于确属因公特殊情况,紧急事件不能按时签到、事前请假的员工,应及时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陈述原因并请假。该部门应于当日补填《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写明原因,经主管行长确认,同时应报告行长,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二、因总、公司开会、学习等事项需离开西安市外出,除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还需将相关材料及《出差任务审批单》(复印件)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五章病假的规定及待遇第十二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请假治疗和休息、并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时间。第十三条申请病假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如不能及时填写的可由部门指定人员代填写,并于当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员工病假申请流程1.请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该部门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52.请假三日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保健站、卫生站、门诊部、康复中心除外)的医疗诊断和病假证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部门第一负责人病假,除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外,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行长审批同意,同时报告行长(可以口头汇报)。请病假三日以上需由行长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四条员工休病假期满需续假者,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出具医疗机构证明;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到我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第十五条员工休病假每月累计三日以上(含三日)扣发绩效工资,按日扣发基本工资(含生活津补、工龄补贴、行龄补贴),福利待遇不变。第十六条员工连续休病假一年以上或两年内累计病假365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作标准(不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第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并相应延长试用期。病愈恢复工作后,累计计算实际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可按规定予以转正定级。第十八条长期患病的员工病愈需恢复工作的,应提供6医院出具的有关病愈证明材料。第六章事假的规定及待遇第十九条员工因私事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经批准,可请事假。一、员工事假审批流程1.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当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该部门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2.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西安公司员工请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报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事假三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经主管行领导审核,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4.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请事假,除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外,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应同时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至三天(含三天)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行领导审查同意,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5.对于因特殊原因紧急事件不能及时请假的员工,应及7时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主管行领导)请假。该部门于当日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补办请假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条请事假三日内按日扣发基本工资(含生活津补、工龄补贴、行龄补贴)。员工请事假每月累计三日以上(含三日)扣发绩效工资。第七章旷工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无正当理由不考勤;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没有按时到岗;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病假条等);4、各类假期期满而未销假并未按时到岗;5、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或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并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岗;6、擅自脱岗超过30分钟;7、被公安部门拘留及判刑后服刑;8、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者。第二十二条凡员工出现旷工,按日扣发工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我8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八章因公外出、请假批准权限及办理手续第二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一)公司行领导的因公外出、请假,由公司领导根据总部有关规定,向总部有关部门、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做好协助报告工作。(二)各单位第一室负责人的请假,根据情况由公司主管行长和公司行长批准。(三)其他员工请假由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先行审批,再根据情况逐级审批。第二十四条请假手续(一)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员工请假审批单》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离开本市的要填写清楚外出的目的地及联系方式、电话。(二)有权审批人审核签字;(三)将《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员工请假审批单》及相关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四)请假手续应在假前办理。如遇急事或重病不能亲自请假,可委托他人代办,或取得适当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五)已休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休假时,应在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提前结束休假上班者,休假时间按实际离岗天数计算。9第二十五条假期结束后,应在上班后当日内办理销假手续。第二十六条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考勤、外出等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七条考勤以1个月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以各部室、支行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考勤员,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做好考勤和假期管理工作。每月5日前,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考勤情况,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将考勤结果通报全行并进行工资扣减。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和假期管理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按照《中国XXX公司全员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扣减工资的月工作天数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季度绩效工资按日扣发=季度绩效工资÷65.25(21.75天*3月)天。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10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文标题: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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