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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用水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和准确、及时的计量和收费、节约用水、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的用水用电管理。3.职责3.1建设单位: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及升级;按照本制度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水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3.2监理单位:负责依据国家规程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本管理制度对项目工程参建各方的用电、用水进行检查、管理;3.3本项目各参建单位以及其他进入现场作业的各承包商:负责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管理;按合同和本项目规定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用水用电的监督和检查;依据合同按时缴纳电费和水费;确保其责任区范围内的水电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4.用电管理规定4.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4.1.1施工电源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4.1.2各施工单位从外部电网引接使用的施工电源,须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按现场的统一平面规划进行电源点引接;4.1.3各施工单位从变压器高压侧或低压侧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各参建单位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合同另有约定则执行合同4.1.4各施工单位施工用电负责人均应为专业电工(持证上岗),其他人严禁接驳电源;4.1.5各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并熟悉本单位的用电系统;4.1.6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各级用电负责人;4.2施工用电管理4.2.1各用电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在实际投入使用前5天,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并指定接口点;4.2.2各施工单位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不得私自在表计上口接线;4.2.3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电源高压侧或低压侧安装准确的经用电管理部门校验合格的计量装置(电度表),并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校验。分表和总表之差值,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单位;4.2.4各施工单位在得到用电许可后,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要建立用电台帐,以便于电费结算。各用户方接到建设单位的电费缴纳通知后,在三天内向有关单位缴纳电费;4.2.5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施工电源进行统一调配;4.3、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4.3.1直埋电缆时埋深要大于0.8m,穿越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4.3.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4.3.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4.3.4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严禁擅自设立架空线;4.3.5严禁电缆地表裸露敷设,若施工条件只能地表敷设必须套管保护。4.4接地4.4.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需满足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交直流电焊机·铁制配电箱的外壳·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4.5现场照明4.5.1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体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4.5.2施工现场使用行灯照明电压应在36V以下,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4.6配电箱4.6.1配电箱门应加锁,贴警示标牌;4.6.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4.6.3配电室应有专人负责,每日施工结束时必须上锁。4.7对选用电气设备的规定:4.7.1所有被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由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的,该厂家还必须有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4.7.2所有被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附技术规范和性能试验参数),还要有质检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4.7.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施工现场供用电回路不得使用瓷底胶盖刀闸作为负荷开关或保护,一律采用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4.8计划停电管理4.8.1对于接自外部电网的用电,计划停电管理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电力公司计划检修和设备故障处理,一般电力公司会提前三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建设单位;第二种情况为取自建设单位电源线路及设备计划检修或缺陷处理停电;4.8.2计划停电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停电范围和停电时间4.8.3停电通知管理流程:建设单位项目部提前二天将停电区域和停电时间书面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要对相关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并将停电信息及时通知自己包内的各个施工单位,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由于电网意外故障和事故造成的停电,各施工单位要有应对预案。4.9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4.9.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应把用电设施安全作为重点检查内容;4.9.2.各用电单位应每周进行用电设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4.9.3.在暴雨、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后各用电单位的用电负责人员必须对用电设备作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5.用水管理规定5.1水源管理5.1.1建设单位项目部为水源管理的主管单位;5.1.2水源投入使用前需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5.2使用要求5.2.1各施工单位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批准后,在指定的接水口取水;5.2.2建设单位提供的主管线以下或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商负责管理的和负责建设的用水设施由各承包商负责维护和管理;5.2.3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必须支付建设单位水费,则应在水源接口处有承包商安装水表,抄表的读数由监理见证、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属公共用水(如现场厕所),在收费通知单中注明公用总数,各单位分摊数。收费办法按水表收费;5.2.4各用水方应按时缴纳水费,对不按期交纳水费的单位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接到缴费通知单3天后未缴纳水费扣当次水费的l0%);5.2.5各用水方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5.2.6各用水方应确保水管、阀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需停水时,必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用水方;5.2.7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穿管保护,对埋设管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5.2.8冬季对水管线、截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5.2.9“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有泄漏比较严重的水管线应立即消缺,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于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停水。5.3对于施工用水,施工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执行合同规定。
本文标题:施工用水用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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