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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两岸三地名校长(园长)高峰论坛两岸三地基础教育发展促进会北京京师师培教育科技研究院香港特殊学校与融合教育的发展胡少伟博士香港教育学院6-12-2015香港特殊教育的的发展•由于早年英国有研究指学生在专为有特殊教育需要而设立的学校中学习,会比让他们留在正规学校学习取得更大的成果,英国开始在全国各地设立特殊学校。作为当时英国的殖民地,香港亦跟随英国,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设立特殊学校。香港特殊教育的目的,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适当的教育,以帮助他们充份发展潜能,使他们成为社会上一个独立而有适应能力的人。特殊学校的法例•在现行的教育政策下,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建议和家长意愿,转介有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童入读特殊学校,以便接受加强支持服务,而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则可入读普通学校。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条例》定义「特殊学校」为透过特殊教育课程提供教育予学生,并已获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为此目的而批准的学校。现时本港有特殊学校60所,计为:特殊学校的学生•特殊学校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为六岁,他们会接受免费普及教育。•随着新高中学制架构在2009/10学年开始实施,特殊学校亦为学生提供六年免费中学教育。•自2008/09学年起,所有资助特殊学校的小学及中学班级均属免费。政府亦为清贫学生的家长提供学校书簿津贴。寄宿部需收取宿费,但有经济困难的宿生可申请减免。特殊学校的教师和专责人员•资助特殊学校的每班学生人数,介乎8至20人,视乎学生的类别而定,而教师与班级的比例为小学及初中每班1.7名教师、及高中每班1.9名教师。此外,这些学校还聘有各类额外教师和专责人员,以配合学生不同的特殊教育需要。•所有特殊学校均由教育局根据特殊学校资助则例提供资助。教育局亦对这些学校的专职医疗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及宿舍部人员提供资助。此外,教育局每年亦有拨款以资助由香港盲人辅导会经办的中央点字制作中心,以提供点字读物(包括学校课本)给视障学童。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课程•课程发展议会辖下的特殊教育需要委员会,专责制订政策及监察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而发展的课程路向。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而设的课程是建基于普通课程,并配合融合教育的推行。课程发展处负责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推行有关课程发展工作。•新高中课程已于2009/10学年开始在特殊学校落实推行。基于共同课程架构的原则,特殊学校一般是依循普通学校所采用的课程架构。学校会视乎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检视各学习领域的建议,并作出适当的修订,例如调适「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课程以配合与日常生活技能有关的训练。特殊学校的转型•由于特殊教育被指为是一种歧视及分隔的措施,英国教育界建议以融合教育为主导,不少特殊学校都要被逼转型。从2000年代开始,在香港的特殊学校亦跟随这种趋势,除了专门为中度到严重弱智学童设立的智障学校、群育学校及医院学校以外,其他类型的特殊学校(例如:真铎学校)都需要转型为普通学校,接收一般学生。•为提升教师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童的专业能力,教育局会为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及教学助理举办关于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研讨会、研习班和工作坊。香港特殊学校议会•香港特殊学校议会由本港各类别的特殊学校组成,所有本地注册认可的特殊学校,皆可成为会员学校。•香港特殊学校议会成立的宗旨,是为促进香港特殊学校与特殊教育的发展,关注特殊学校,包括其学生及教职员的权益。此外,议会亦担任特殊学校与教育局及会员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并举办各类型有助促进专业发展及合作的活动。•香港特殊学校议会的执行委员会,由各个特殊学校类别互选一至三名该类别学校的校长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特殊教育服务•教育局为在学儿童提供全面的特殊教育服务。现时大部分服务以校本形式提供,而位于九龙塘及葵涌的特殊教育服务中心亦有提供部分服务,例如转介及学位安排服务及中心支持服务。•特殊教育服务的主要目标是及早识别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为他们提供辅导服务,并防止轻微问题变为严重。(1)特殊教育支持服务(2)转介及学位安排服务(3)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网址:)(4)听觉服务(5)言语治疗服务(6)教育心理服务(7)校本支持服务(8)中心支持服务(9)学校伙伴计划(10)其他服务(a)特别考试安排就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所需的特别考试安排作出建议(b)见习专业人士的培训为修读教育心理、言语治疗、听力学课程的学生在实习时提供督导(c)咨询服务向幼儿中心、特殊学校、普通学校、非政府机构及政府部门提供有关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育服务的专业意见听觉服务•为有持续听力障碍(听障)的儿童提供听觉服务•为有取录听障儿童的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及咨询服务•为学校人员及家长就有关听障儿童的处理、教育及服务提供训练及辅导•研发支援听障儿童学习需要的资源套当家长怀疑子女有听障,应尽快向医生求诊。如有需要,学校和医生会转介有持续听障的儿童到言语及听觉服务组跟进。言语治疗服务•为有言语障碍的学童提供评估及诊断服务•为有言语障碍的学童提供校本支持计划,并为教师及家长提供训练和辅导•为学校提供专业咨询、支持服务及监察校本言语治疗服务的推行•为特殊学校的言语治疗人员提供专业支持服务•举办培训及联网活动和研发评估工具及资源套当家长怀疑学童有言语障碍,可先向学童所就读的学校寻求协助。如有需要,学校会转介有关学童给校本言语治疗师或言语及听觉服务组,作进一步的评估及跟进。特殊教育校本服务•教育局为公营小学及中学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此项服务旨在透过定期访校模式,从学校系统、教师及学生三个层面支持学校照顾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教育局又推行「学校伙伴计划」,由12所特殊学校暨资源中心及13所「全校参与」模式资源学校,为普通学校提供支持和建立支持网络。•支持服务包括研讨会及工作坊、到校支持、个案研讨会、网上咨询、区域分享会和教学资源借用等。工作重点在于协助普通学校建立信心,以及掌握处理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方法。短期暂读计划•部份特殊学校暨资源中心亦提供短期暂读计划,主要让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智障兼有严重适应困难的学生在有需要时入读。至于智力正常但出现严重情绪、行为及适应困难的学生,教育心理学家会按学生的需要,转介他们到教育局接受部份时间或全时间的匡导服务。透过个别辅导计划,帮助学生掌握恰当的社适技巧和建立适当的行为常规,协助他们在普通学校继续学业。技能学校•全港现有三所前身为技能训练学校的中学,每班学生人数不多于30人,主要照顾有严重学习困难的学生,并因应学生需要分别提供主流及调适的课程。家长可透过学校自行收生系统,或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读。这些学校包括:1.炮台山循道卫理中学(位于北角)电话:251076882.佛教志莲中学(位于钻石山)电话:232185113.东华三院邝锡坤伉俪中学(位于屯门)电话:24699010香港融合教育的发展•香港在1977年「群策群力协助弱能人士更生」白皮书曾提出过有关康复问题。早于1977年,香港政府倡议一个特殊教育融合普通学校的领导计划,提倡让弱能学童融入普通学校。•香港学校教育目标第6项(1993)指出︰「不论学生的能力为何,每间学校都应帮助所有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尽量发展学业上及学业以外的潜质」。国际融合教育趋势•1994年,联合国世界特殊教育会议于西班牙举行,会后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了《色拉曼加宣言》(SalamancaStatement),宣言主要传达的讯息是应尽量安排有残障及学习障碍的学生在普通学校中接受教育,强调了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其特殊教育需求,教学亦应以学生为中心,其精神是学校要采取适性教育取向。•香港1994年正式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8条撮要︰教育──儿童有权接受教育,缔造国有责任提供免费和强制的小学教育。而学校执行纪律方式应尊重和反映儿童的人格尊严。同时缔约国应促进国际之间合作以保障此权益。另第23条撮要︰残障儿童──残障儿童有权获得特别照顾,以及接受为帮助他们自立并享有积极和充实的生活而设计的教育和训练。•香港政府1995年于『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内提出「全面参与」和「均等机会」的概念,所有儿童都享有均等机会充分发展潜能。本地残疾歧视条例立法•香港1996年落实『残疾歧视条例』,指学校不能以弱能为理由,拒绝弱能学生就读。教育署于1997/98学年展开为期两年的「融合教育先导计划」,而在1999年起推行「全校参与」模式融合教育计划,参加的学校数目迅速增加(立法会,1999),改变以往「医疗模式」隔离政策安置残疾人士的作风走向融合教育,教育政策更趋向「社会模式」的发展。•2000年的教育改革方案强调照顾特教生的需要,并让他们有发展所长的机会(教育统筹委员会,2000)。同年9月,共有四十间学校推行「全校融合教育」的计划。教育实务守则•平等机会委员会亦于2001年制定《残疾歧视条例》教育实务守则,为私营和公立教育机构订立指引,避免和消除对残疾人士的歧视。所有教育机构都须为合资格的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虽然只有指引,但在融合教育的推行上已有很大的进步,实为「社会模式」的起步。融合教育的发展80年代及早识别工作向公营学校派发「小一学生之学习情况量表」1997年只有49名轻度SEN学生到9间主流学校就读2000年教育制度改革建议的其中一个愿景为”普遍提高全体学生素质”2003/04年新资助模式按人数计算拨款43间中小学参与2007年新资助模式上限为一百万5年内,10%教师完成课程2009-10年测考设照顾性安排设中学测量表2011年拨款资助外购服务E.g.言语治疗2013/14年新资助模式上限提升至150万(胡少伟和李少鹤,2013)全校参与模式目的帮助学生、教师、家长认识、接受和尊重个别差异推动个人成长以及建构和谐社会需消除的障碍:1.态度(对融合生歧视,放弃或抱着偏低的期望)2.设施(方便活动和学习)3.机会(足够校内活动)发掘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强项缔造共融的校园数据源:教育局:《全校参与模式融合教育运作指南》;2014年08月(第三版)「全校参与」模式的特色1.全校共识:全体教职员认同有责任营造一个共融的环境,以照顾所有学生的教育需要2.课程调适:学校可以修订或扩阔正规课程以迎合不同的需要3.教学调适: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技巧和辅助工具,以照顾不同学习需要4.朋辈支援:策略性组织学习小组,朋辈辅导和朋友圈子5.教师协作:教师通力合作及互相支持,例如进行协作教学6.课堂管理:专责人员和教师磋商改善学习环境,例如安排协作教学,使全班同学受惠7.评估调适:调整评估方法,使学生都能展示学习成效及早识别,及早支援五个基本原则1.及早识别2.及早支援3.全校参与4.家校合作5.跨界别协作家校恒常沟通机制学期前学期初学期中学期终如:新生迎新/家长活动解释说明:融合教育政策支持措施恒常沟通机制负责老师联络方法如怀疑任何学生有学习困难: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表现请家长提供有关的专业评估报告转介学生接受专业评估如需接受第二/三层支持,与有关家长讨论和制订有关支持计划如需接受第三层支持,应邀家长出席「个别学习计划」会议,与有关专责人员商讨计划目标及内容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接受第二/三层支援后的学习进展如:家长日面谈家长通告学生手册电话联络与家长检讨学生在接受第二/三层支援后的进展初步订定下一学年的支持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2010)SEN学生•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ADHD)•自闭症(ASD)•沟通障碍(CD)•情绪行为问题(EBD)•听觉障碍(HI)•智力障碍(ID)•肢体残疾(PD)•特殊学习障碍(SLD)•视觉障碍(VI)(香港教育学院特殊学习需要与融合教育中心,2012)融合教育政策的优化•2001年取消配对制度:所有学生均须经通过升中的「中央统一派位机制」入学,入学机会平等•2003/04学年推行「新资助模式」计划按照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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