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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第七讲审美趣味趣味问题的提出•由于天才的艺术创造是不遵循任何规则的,因此凭借规则的理解就无法欣赏这些艺术的妙处,要真正欣赏这些艺术就需要一种特别的感知和评判能力,这种特殊的感知和评判能力就是趣味(taste)。艺术作品不等于一般事物。。。艺术欣赏无规则(理想的批评家可以定规则,跟着走就没错),艺术创造也没规则(天才有规则)。。汤森德(DabneyTownsend):趣味的提出是现代美学的标志•在现代美学家看来,审美感官的典范不像在古典世界中的通常情形那样是眼睛,而是舌头。趣味转变成了一个美学术语;这种转变的诸原因中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趣味类似于艺术和美产生的经验的多样性、私秘性和即刻性。当我品味某种东西时,我无须思考它就能经验那种味道。这是我的味觉,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能否定的。如果某种东西给我咸味,没有人能够使我相信它不给我咸味。不过,别人可以有不同的经验。一个人发现愉快的味道可能不能令另一个人感到愉快,而且我不能说或做任何事情来改变这种情况。对于许多早期现代哲学家和批评家来说,艺术和美的经验恰好就像这种味觉。趣味的难题•趣味的难题并不在于它的主观私秘性,而在于它作为一种具有主观私秘特性的感觉如何又具有普遍可传达性。18世纪西方美学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克服趣味中所体现的这种矛盾。趣味观念溯源:趣味与共同感•亚里士多德将视听嗅味触等外感官与共通感(commonsense)区别开来:我们首先拥有的是由各种外感官提供的零碎感觉,再通过内感官将五种外感官所获得的数据收集起来,加以组织整理,形成共通感觉。这种共通感,比如对大小、形状和运动等等的感觉,不是由某一单个的外感官完成的,而牵涉到不同感官之间的协同合作,这就需要一种似乎更高的感官来完成这种组织整理工作。这种更高的共通感仿佛是对感觉的意识,一种反思性的感觉,“一种看见我们所看的能力”。从这种意义上说,共通感也就是一种将感觉联系起来赋予它们以意义的能力。只有通过共通感,个别的感觉才能形成经验。亚里士多德对触觉和味觉的独特看法•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各种外感官中,视觉处于最高位置,直接与想像相联;不过,触觉有时也被认为是主要的感觉,因为“没有触觉就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感觉;……每个有灵魂的人都一定有触觉能力……毫无疑问,所有其他感官都必须通过接触来感知,但接触只是起中介作用:惟有触觉通过直接接触来感知……没有触觉就不可能有其他感觉。”触觉又特别与味觉相联。味觉是一种附属于触觉的感觉,因为没有触觉就不可能有味觉。由于味觉与触觉的紧密关系,触觉又是最具分辨力的感官,因此味觉比其他感官如嗅觉具有更精确的识别力;而识别力又是智力的一个重要的要素。趣味观念溯源:趣味是共同感与味觉的结合•当后来的美学家将趣味作为审美判断的时候,他们暗中将亚里士多德的共通感和味觉结合起来了,趣味由此成了一种既具有直接性又通向更高层次认识的辨别力。直觉+共通感=味觉趣味观念溯源:趣味与个性•趣味概念的提出,与文艺复兴以来的艺术崇尚个性有关。“当艺术家的个性和表现成为中心的时候,趣味开始扮演艺术家的气质的指标,并成为将艺术家的感觉转变为一种表现形式的手段。”趣味跟气质有关,跟内在的情感基调有关。趣味观念溯源:趣味与风格•17世纪的后期风格主义(mannerism)在将趣味转变成美学概念上起了重要的作用。“对于后期风格主义来说,风格(manner)或样式(style)起了亚里士多德将个别感知要素统一为观念化的整体的共通感的作用。因此,一个具有风格的人可以将诸要素统一起来而超过模仿,就像一个具有共通感的人可以将五种感觉统一为一个感觉印象一样。这使得风格成了一种感觉。它起到了像共通感一样的结构作用。由于对古典作家来说趣味与风格最为类似,因此将具有趣味与具有风格主义的风格等同起来就是一种自然的过渡。”趣味观念溯源:趣味与内感官•在哈奇森看来,趣味就是一种内感官。•哈奇森对洛克经验主义的改造:洛克允许两种不同的观念起源方式。一种是由感觉直接提供的简单观念(如红色),一种是由心灵对于自身有关简单观念的能力的意识所提供的反思观念(如对红色的记忆)。这两种观念可以形成所有的知识。哈奇森将反思观念改造为内感官的观念。内感官与外感官一样,都是对感觉对象的直接反应,但它们至少在这样两个方面非常不同:内感官看待美丑和善恶。。。•第一,没有一个外感官可以与内感官相对应,内感官属于心灵而不属于视听味嗅触等任何一种外感官。第二,内感官不是直接应用于事物,而是应用于事物的观念,主要是指心灵对外感观提供的各种简单观念的复合体的反应。美是内感官的对象,是观念的观念•哈奇森之所以主张审美经验是一种内感官的感觉,原因在于他反对古典美学将美视为外在事物的性质比如和谐,而将美视为观念之间的复合关系,他称之为“多样统一”。对于观念之间的这种复合关系只有通过内感官才能把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内感官视为联系感觉与知性之间的纽带,因为它一方面与外感官提供的简单观念相联系,另一方面又与更高层次的观念复合体即意象相联系。我们对于事物的感觉是个体性的,但我们对于事物的整体看法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作为联结个体感觉与普遍看法的内感官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审美经验中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矛盾。休谟对哈奇森的继承和批判•对于哈奇森用内感官来解决审美经验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的策略,休谟并不满意。用感官感觉来表达趣味判断的直接性,这是休谟乐于接受的;但将趣味判断等同于内感官就势必会排斥对趣味的教养,同时掩盖了趣味的多样性进而掩盖了如何为多样的趣味寻找共同标准的问题,这是休谟不赞同将审美趣味等同于内感觉的主要原因。内感官是感官,无法教养。。。。审美不是生理学的问题趣味的标准:休谟美学的核心问题•1、人与人之间的趣味存在巨大的差异。•2、尽管人与人之间的趣味千差万别,但人们又似乎能够将真正的天才与冒牌货区别开来。•3、休谟的美学问题就是寻求趣味标准的问题。趣味的差异性•趣味的巨大差异,就像世上流行的意见一样,是如此的明显,以至于不会受到每个人的观察的影响。大多数知识有限的人,在他们熟悉的狭小圈子里就能看出趣味的差异,即使那里的人们都在同样的政府下受教育,且从小都受到同样的偏见的影响。而那些能够把将他们的视野扩大去思忖遥远的国度和久远的时代的人,对于这方面的巨大差异和对立就会越发惊叹了。对于无论什么很不符合我们的趣味和理解的东西,我们都倾向于称之为野蛮:但很快就会发现有责难的粗话回敬给我们。就连最傲慢和自负的人在看到各方面的人都同样自信时最终也会感到吃惊,要在这种关于敏感的纷争之中肯定地表明自己的爱好,也会犹豫起来。趣味的普遍性•两千多年前在雅典和罗马让人喜爱的同一个荷马,在巴黎和伦敦仍然让人钦佩。气候、政治、宗教和语言的所有变化,并不能遮蔽他的光辉。权威和偏见可以让一个糟糕的诗人或演说家暂时流行,但是他的名声决不会持久或普遍。当后代或外国人来考查他的作品时,迷惑就会烟消云散,他的错误就会原形毕露。相反,一个真正的天才,他的作品持续越久,传播越广,他所得到的赞美就越真诚。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嫉妒和猜疑太多,即使熟悉他的朋友也会减少对他的成就的赞叹:但是,当这些遮幛被清除的时候,那自然地适合激发令人愉快的情感的美,就立即会显示它的能量;只要世界还继续存在,它们就会维持在所有人心灵中的权威。由趣味标准向理想批评家的转移•趣味本身只是一种敏感(sentiment),不可能有抽象的标准。但人们对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的普遍认同,又表明趣味是有标准的。有趣味的批评家对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往往表现出更强的鉴赏力,他们往往被当作趣味的榜样,因此趣味的标准问题,可以适当地转移为理想的批评家的标准问题。在休谟看来,理想的批评家的趣味就是健全的趣味。社会学问题。。。理想批评家的资格限定•精致的敏感或想像力、欣赏优秀艺术作品的的实践、进行广泛比较、破除一切偏见、以及健全的理智。•如果批评家缺乏精致(delicacy),那么他的判断就没有任何区分性,而只是受对象的粗浅性质的影响:更精细的感触就会被不加注意和不予理会地放过。如果他没有实践的支持,他的判决就会显得混乱而踌躇。如果不运用比较,其实不如说应该叫做缺陷的那种最轻薄的美,也会成为他的赞许对象。如果他处于偏见的影响之下,那么他所有的自然敏感就都会走上歪路。如果缺乏健全的理智,他就没有资格明辨设计和推理的美,而这是最高级和最完美的美。绝大多数人都在某种不完善的状态下工作;因此我们观察到,即使在最有教养的时代,对于出色艺术的真正鉴赏家也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人物:精致的敏感加上强健的理智,再得以实践的改善,比较的完善,以及清除所有偏见,只有这些才能授予批评家这种令人钦佩的人物的称号;而无论那里发现的这些因素所做出的共同判断,都是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结论•休谟之所以将趣味的标准问题转移为鉴赏家的标准问题,原因在于我们只能给出关于趣味的可操作的实践标准,而不能从本质上确定趣味的标准。有了这些资格限定,就可以培养出真正的鉴赏家,这些真正的鉴赏家就可以引导出真正的趣味。在这休谟看来是具体可行的。休谟之所以不直接给出趣味的标准,而间接地求助于鉴赏家的标准,原因在于他对趣味的理解与众不同:趣味既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又是受文化熏习的优雅。对休谟趣味理论的批判•实用主义者舒斯特曼(RichardShusterman)没有看重休谟在缓解自然/文化矛盾中所体现的实用主义理性的灵活性,相反,他看到的是休谟的深刻动机,即巧妙地将少数有产阶级的趣味合法化为惟一正当的审美趣味。•如果趣味尽管是自然的却又是分歧的,那么为了保全趣味的标准和它的自然性,就必须证明某些趣味比其他趣味更为自然。这正是休谟的策略。•休谟暗中将某些人受到良好文化教育的人的趣味视为对美好事物的自然反应,而将具有另外的文化偏见的、也许是更自然的人的趣味视为对美好事物的病态反应。在舒斯特曼看来,休谟根本就不想寻找真正的趣味标准,而且他自己也认识到这样的趣味标准根本不可能存在,休谟的目的是努力证明对享有特权的人的趣味的追随,是其他所有人的自由自愿的行为。•舒斯特曼进一步指出,对由权威确定的趣味标准的顺从貌似出于个人的自由和自愿,而实际上是社会压迫的结果。休谟:良好的趣味等于健全的感官•由此可见,在变化万千反复无常的趣味中,仍然有某种一般的褒贬原则,细致的眼光可以在心灵的所有活动里发现它们的影响。某些特别的形式或性质,从其内在构造的原初结构来说,是设计来感受愉快的,另一些则是设计来感受不快的;如果在某些场合它们失去了效力,原因是这些感官的某些明显的缺陷或欠完善。一个发高烧的人不会坚持说他的味觉能够判断有关的滋味,一个患黄疸病的人也不会自诩他能够对有关的颜色做出判断。每个人都有健全的和不健全的状态;只有前者能够被认为可以为我们提供趣味和敏感的真正标准。如果在健全的感官状态下,人们之间的敏感有完全的或相当可观的一致性,那么我们因此就可以得出完善的美的观念;就像事物在白天显现其外观的方式那样,尽管颜色被认为只是感官的幻象,对于一个健康人的眼睛来说,[显现出来的东西]可以称之为真实的颜色。休谟在论证趣味的精致性时用了《堂吉诃德》中的一个小故事•桑科对那位大鼻子随从说,有一个很好的理由能说明我自认为对酒有判断力:这是我们家族世代遗传的本领。有一次,我的两个亲戚被请去品评一桶据说是极好的年代久远且产于好年成的酒。其中一个尝了尝,想了想,经过深思熟虑后断定:如果没有他在酒里尝到的一点点皮子味的话,就是好酒。另一个在同样审慎地品尝之后,也断定他对酒有好感,但除了他能轻易地辨别出来的那股子铁味之外。你想像不出他们俩因为他们的判断而受到多少嘲笑。但谁笑到了最后呢?当酒桶倒空之后,在桶底发现有一把拴有一根皮带子的旧钥匙。科恩(TedCohen):休谟弄错了趣味的两种含义•科恩指出在这段话中隐含着休谟趣味概念的两层含义:一种是对好的东西的偏好,比如桑科的两位亲戚都能尝出那是好酒,表达他们对那桶好酒的偏爱;另一种是对组成一个东西的细小成分的辨认,比如桑科的两位亲戚一个能够辨别出酒里有点皮子味,一个能够辨别出酒里有点铁味。休谟不加区别地将这两层含义
本文标题:第7讲审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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