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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第六课(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11月1日起哪些法律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1.造谣: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替考: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医闹: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4.扰乱法庭: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第309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刑法修正案(九)》第307条后新增内容:“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虐待: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6.袭警: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7.拐卖: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8.超速: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修正案(九)》还增加了一款新规定,即第3款,开校车或客车的,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据悉,对于“超员、超速”到什么程度才算“严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将就此予以细化。9.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徒刑为了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石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领域已基本有法可依。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父亲?”国王怒道。“我是遵守国法啊。”告发人辨道。“我刚大谕群臣,为子不孝父母者与为臣不忠君王者同罪,告父即不孝,不孝即不忠,不忠即犯国法,犯法则当诛!”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出去杀了。请思考:国王的判案是“人治”还是“法治”?从中外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治”和“法治”。以中国为例,古代皇帝处理各项要务依据各项法律如《唐律》、《汉律》、《清律》等,还有八议制度规定了特殊的人犯法可以酌情减免。皇帝金口玉言,一人做主,即为人治。现阶段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即为法治。在独裁的国家君主是法律在法制的国家人民是上帝正义女神一手提着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手握着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女神持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依法治国广大人民群众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宪法和法律客体(治理什么)依据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目的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要求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主体(谁治理)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意义: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条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法必依重要环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备条件群众基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案例.思考:①钓鱼事件②开胸验肺事件人有病,天知否?问天:本来就很弱势的工人该怎么办?看看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如何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的?真实案件回放思考: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2月28日审理过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了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中:依法治国——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公平公义——价值追求服务大局——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根本保证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第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第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直接针对封建特权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的近现代法治原则,是反抗特权的武器。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如果人们在法律上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宗教信仰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如果在法律上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原因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那也就没有所谓的自由与民主,更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男女平等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种族平等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宗教信仰平等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奠定基础,可以为我国公民同特权现象作斗争提供法律武器,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等40人被督促收监新华网郑州11月5日电(记者史林静)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获悉,在郑州市检察机关近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包括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等40人被检察机关督促收监,其中23人因不符合监外执行规定被重新收监。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察“有权人”“有钱人”的刑罚执行情况,共排查相关罪犯3395人,其中职务犯罪519人,金融犯罪183人,涉黑犯罪8人,40人被检察机关督促收监。检察机关还深挖“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2002年1月在北京主持召开的铁路价格听证会。这是中国首次由中央政府举办的价格听证会。现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许多重大问题,政府都通过听证形式来进行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对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机构的要求:一是不重复听证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正式实施。2003年“非典”期间,官员问责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官员问责制实质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中央文件频频发,只问不责为哪般?官员“复出”无疑刺痛了公众的心,它意味着此前的官员下台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这种应对方式失去了惩前毖后的警戒作用。纵观近年来的重大突发事件,官方在危机应对过程中的一个普遍做法是问责。但是,从理性上讲,这种问责不是为了解决事件本身只是为了缓解舆论压力的作用。需要建立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回应机制,包括明确复出任职的事由、依据、程序是什么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对于中学生来说,应当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普法歌》人人要学法,法律用处大。社会各行业,处处需要它。做人要守法,约束你我他。办事懂规则,生活秩序化。用法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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