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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双签字制度一、检验完毕,须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审核检验报告。二、打印单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字要能辨认。三、进行、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四、检验报告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负责审核。如果工作特殊只有一人值班检验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方能报告。遇疑难问题,共同讨论分析处理。五、各专业组的报告应每日仔细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本文标题:检验科双签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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