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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文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一阶段管道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年月日一、编制依据1、监理合同2、程监理规划3、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施工图4、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行规及“省建筑工程地方法规汇编”5、工程使用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文件等:●《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其他国家现行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文件等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充市文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一阶段建设单位: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联工村(阳雀山)南充市文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规模为18万m3/d,已设计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95万m3/d,文峰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9.95万m3/d。南充市文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分二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规模均为9万m3/d。我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包方式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EPC)。污水厂建(构)筑物主要单体工程包括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中、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AAO生化池、集配水井、二沉池、滤池、反冲洗泵房及加药间、紫外线消毒渠、配电间及出水仪表间、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污泥浓缩脱水间、乙酸钠投配间、综合楼、机修仓库、门卫、围墙、挡墙、排洪沟、排污管道建设等工程。三、质量控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的形成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要求。1.1.质量控制程序:1.1.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质量验收通知单》交监理工程师要求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项目部规定不超过24小时,实际上为赶进度尽量做到监理人员接到通知随时)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予以确认;1.1.2.监理工程师在签发“中间交工书”后可支付这部分工程款的中间结算要求,若监理工程师检验施工项目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其进行施工处理或暂停施工;1.2.质量事前控制度:1.2.1.收集熟悉掌握施工设计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设备安装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设备材料的安装使用说明,对项目中关键设备重点设备作详细研究;1.2.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查验资质和上岗证;1.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材料、检验试验、调试、试车等方案;1.2.4.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认真记录;1.2.5.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质控措施、质检方法;1.2.6.协助业主做好现场准备、检查及验收施工场地的质量;参与或组织对设备基础验收,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场地和进场条件;1.2.7.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进场质量关。1.2.7.1.主材进场必须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品种、规格、型号、材料性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1.2.7.2.业主采购的设备由业主组织开箱检查,设备图或设计型号等详细登记验收,不合格或合格证等资料不全的设备和材料不能用于工程或查清原因;1.3.质量事中控制:1.3.1.重点控制重要部位、关键控制点、设计特别要求等;1.3.2.严格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制度,施工方自检合格后监理复验合格,才能下道工序操作,否则不能做下一道工序工作;1.3.3.严格执行工程隐蔽检查制度;1.3.4.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1.3.5.及时处理质量事故1.3.6.写监理日记;1.3.7.审批开工报告、复工报告;1.3.8.施工、质量动态跟踪监控,质量问题制止纠正,限期整改,对下列问题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通过总监下达停工令:1.3.8.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经提出未采取措施扭转;1.3.8.2.隐蔽工程未查验合格擅自封闭者;1.3.8.3.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仍继续施工;1.3.8.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修改图纸施工者;1.3.8.5.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1.3.8.6.使用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1.3.8.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3.4、停止点和见证点活动3.4.1、质量控制点制定:3.4.1.1、施工方施工前的质量控制,予以审核;3.4.1.2、对见证点停止点审核。3.4.1.3、见证点的实施程序:3.4.1.4、24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3.4.2、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3.4.2.1、约定时间未见监理工程师则认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监理工程师要承担相应责任;3.4.2.1、作记录和认可签证。3.4.2.2、停止点的实施程序:3.4.2.3、施工方提前24小时告知监理工程师;3.4.2.4、监理工程师约定时间到现场;3.4.2.5、监理工程师约定时间未到现场,不允超越在停止点施工,由双方重新约定时间见证作停止点的记录和签证。3.5、质量的事后控制:3.5.1.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及设备单机试车及系统联动调试工作,并组织验收。3.5.2、认真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设备安装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①技术交底;②材质与产品检验;③施工试验报告;④施工记录。并遵照工程资料的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详见《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一书)。3.5.3、进行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参与单位工程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四、管道安装施工中监理重点及措施1、管道安装施工前监理准备工作1.1.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调解决各种技术问题,并汇总形成文件。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程创优方案等。1.3.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工种的上岗证书。1.4.安装开始前验收预留洞及预埋构件,对其外形尺寸、标高进行核验。1.5.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如施工管理人员、各工种人员的配备情况,机械设备数量、性能、配置情况,施工场地的布置及材料、部件堆放情况等。1.6.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监理工程师认定。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1.7.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的检查。1.8.管道安装是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生产与安全,检查管道的安装质量,必须达到规范的要求,针对管道的质量通病,采取预防措施。1.9.对重要部位的安装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进行跟班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1.10.质量计划报审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将各部件安装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报监理审批。1.11.施工报验制度,每一道工序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再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1.12.监理细则交底制度,关键工序施工前,监理向施工单位作监理细则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监理意图,有效保证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1.13.定期检查焊接设备、工具是否性能良好,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标准,随时抽查焊条是否有合格证。1.14.焊缝检查,要求焊接工艺性能良好,焊工按作业指导书施焊。焊缝先作外观检查,要求饱满、焊透、表面光滑,与母材平缓衔接,不得有裂纹、咬肉、气泡、夹渣、间断等缺陷,如有缺陷必须铲掉重焊。重要焊缝再作无损探伤(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查。1.15.检查紧固件连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预紧力。2、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监理重点及措施2.1、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文件,有关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规格、材质及技术参数,并按国家标准做外观检查,应合格。2.2、合金钢管道组成件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作材质复查。合金钢阀门内件材质抽查,每批抽查数量≥1。2.3、防腐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4、下列阀门应逐个作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才能使用:●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管道的阀门。●输送设计压力>1MPa;或设计压力≤1MPa,设计温度<-29℃或>186℃的非可燃、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2.5、输送设计压力≤1MPa,且-29℃<设计温度<186℃的非可燃、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从每一批中抽查10%,且≥1个,作压力和密封试验。不合格时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2.6、阀门壳体压力试验≥公称压力×1.5,试验时间≥5min,以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以公称压力进行试验,以阀辨密封面不漏为合格。2.7、公称压力<1MPa,且公称直径≥600mm闸阀,可不单独做压力试验、密封试验。压力试验可在系统试压时按管道试验压力进行,密封试验用色印检验,接合面的色印应连续。2.8、安全阀按设计的开启压力试调,启闭次数≥3次,并填写调试记录。2.9、管道组织成件、支承件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损坏,色标或标记应清晰。暂不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2.10、其它要求详见规范。3、管道加工监理重点及措施3.1、管子切割3.1.1、管子切断前应移植原有标记。3.1.2、碳素钢管、合金钢管宜用机械方法切割;如用氧乙炔火焰切割,须保证其尺寸正确和表面平整。不锈钢管、有色金属管应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3.1.3、管子切口表面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缩口、熔渣、氧化皮、铁屑等。切口端面偏斜≤管子外径×1%,且≤3mm。3.2、弯管3.2、1.高压钢管的弯曲半径应>管子外径×5,其他管子的弯曲半径应>管子外径×3.5。3.2、2.钢管应在材料特性允许范围内冷弯、热弯。3.2、3.有色金属管加热弯管时,其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3.2、4.合金钢管或有色金属管弯制,宜采用机械方法,充砂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铅管加热弯制时不得充砂。3.2、5.钢管弯制后的热处理,应符合规范规定。3.2、6.弯管质量规定:3.2、6.1.不得有裂纹;3.3、7.2.不得有过烧、分层等缺陷;3.3、7.4.弯管任一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差,当有内压时,不得超过规范表4.2.8的规定。3.3、8.输送有毒流体或设计压力≥10MPa的弯管,弯制前后的壁厚差,不得超过弯制前壁厚的10%,其他弯管不得超过15%,且均不得小于设计壁厚;管端中心偏差值≤1.5mm/m,当直段长度>3m时,其偏差≤5mm。3.3、9.高压钢管弯制后,作表面无损探伤。3.3、10.其它要求详见规范。。4.管道焊接监理重点及措施4.1、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1、1.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的距离,当公称直径≥150mm时,应≥150mm;当公称直径<150mm时,应≥管子外径。4.1、2.焊缝距离弯管(不含压制、热推、中频弯管)起弯点应≥100mm,且≥管子外径。4.1、3.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位置,且不宜在底部。4.1、4.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应≥50mm;需热处理的焊缝与支、吊架距离≥焊缝宽度×5,且≥100mm。4.1、5.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4.1、6.有加固环的卷管,其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间距≥100mm。加固环与管子环焊缝距离应≥50mm。4.2、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尺寸应符合图纸规定。坡口加工可采用机械、氧乙炔、等离子弧等方法,如用热加工,应除去其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并打磨平整。4.3、管道组对时,坡口内外表面的清理应符合规范表5.0.5的规定,除图纸规定的冷拉伸或冷压缩焊口外,不得强行组对,对接焊口应内壁齐平,错边量应符合规范表5.0.7的规定。不等厚管道组对时,内壁错边量超过规定或外壁错边量>3mm时,应修整。4.4、管道焊接和热处理时,应垫置牢固。4.5、当螺纹接头密封焊时,外露螺纹应全部
本文标题:污水处理厂管道安装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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