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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哲思享孙乐强:马克思的使用价值理论及其哲学意义的再思考摘要使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理论。针对这一问题,当代国外学界存在三种代表观点或批判:一是认为使用价值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二是认为使用价值在本质上是马克思根据抽象人的需要而设定的一种形而上学,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功利逻辑,根本解释不了原始社会的象征交换;三是认为马克思赋予了使用价值至高无上的历史地位,将其视为人类解放的最终依据。文章在逐一回应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诠释了马克思使用价值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哲学意义。综观当代国外学界,可以发现,关于马克思使用价值理论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一是以保罗·斯威齐为代表。他认为,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科学,因此,作为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二是以鲍德里亚为代表。他在《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马克思完全从“自然的”人的需求来理解使用价值,这样,就预设了使用价值的中立性和无罪性,于是,“使用价值和需求借助于唯心主义的人类学逃脱了历史的逻辑,以一种永恒的形式被铭记:这就是物的有用性的永恒性,拥有需求的人对物的占有的永恒性”。对此,鲍德里亚批判道,这完全是马克思的一种形而上学的幻想,使用价值决不是无罪的,而是由抽象的需要体系和交换价值制造出来的,在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拜物教。因此,当马克思赋予使用价值优先性,并力图通过使用价值来颠覆交换价值,建构无产阶级解放路径时,恰恰陷入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中。三是以萨林斯等为代表。他认为,马克思的使用价值逻辑完全是一种以有用性为基础的功利化逻辑,并不适用于原始社会,因为在后者那里,真正居于主导地位的是一种文化理性和象征逻辑。这也表明,以实践理性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种普遍适用的历史原理,而只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认知,根本不可能为我们理解人类历史提供科学指南。也是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文化理性和象征交换逻辑,认为它不仅适用于原始社会,而且也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从而提出一种更为普遍的文化人类学。在他看来,只有以象征交换和文化理性为支点,才能揭开人类历史发展的神秘面纱:所谓生产不单纯是基于需要的使用价值生产,更是文化秩序本身的生产;历史也不单纯是物质发展的历史,更是文化图式得以延续和传承的历史,这恰恰是整个西方文明的独特之处。同样,鲍德里亚基于莫斯的礼物交换和巴塔耶的无用性逻辑,对马克思的使用价值理论做出进一步的批判。他指出:“在象征性交换中,礼物是我们最为切实的实例,物在此不是一种物:物不能脱离它进行交换的具体关系,同时也不能脱离它在交换中所要转让的部分:物并不那么独立。确切地说,物既没有使用价值,也没有(经济的)交换价值。给定的物所具有的是象征交换价值。”由此认为,马克思的使用价值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功利化逻辑,完全不适用于原始社会。针对这些观点,我们如何回应?在这方面,国外学者罗斯多尔斯基和国内学者仰海峰、张一兵教授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相关问题做出了重要回应,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仔细观之,可以发现,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此,本文围绕上述观点展开系统分析,在批判性地回应当代西方学者的基础上,全面澄清马克思使用价值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当代意义。一、使用价值在何种情况下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里,价值量的分析构成了他们研究的重心,而价值形式和使用价值问题则被视为无关紧要的东西。他们将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理解为一种永恒的、自然的生产形式。因此,他们自然理解不了价值形式的特殊性,更认识不到使用价值在不同社会关系中所承担的经济功能,而只是简单地将后者视为一种自然属性,排斥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作为古典经济学的继承人和扬弃者,马克思并没有简单地一刀切,而是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同经济的形式规定……无关的使用价值,就是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以此来看,第一种情况是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它包括三种类型:1.自然物的使用价值,比如,空气、水、天然草地等等。2.仅仅作为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虽然它不同于自然物,是人的劳动产物,但它也只是作为使用价值存在,并不具有形式规定,因而也不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3.简单流通(W-G-W)中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劳动产品相比,商品包含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它不仅是一种使用价值,更是一种价值关系。然而,在简单流通中,“使用价值,即内容,商品的自然特性本身,不是作为经济的形式规定而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价值也不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第二种情况是作为特定形式规定的使用价值。在这里,它除了作为一种使用价值外,还被赋予了一种新的规定性,成为社会关系的载体。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价值就必须被纳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货币形式。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与其他商品一样,它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另一方面,又与其他商品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那么,贵金属为什么会从众多商品中脱颖而出,成为货币关系最适宜的承担者呢?其中,使用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对于作为货币关系的主体,即货币关系的化身的贵金属的研究,决不是像蒲鲁东所认为的那样超出了政治经济学的范围。”政治经济学如果不研究贵金属的使用价值,就无法准确理解货币的形成和发展史。2.劳动力商品。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是物质生产过程,更是价值增殖过程,这就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价值决不能像简单商品流通那样,随着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消失,相反,它必须要在使用价值的消费中保存和增殖自己。在这个整个过程中,只有一种商品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即劳动力商品。从这个角度而言,劳动力构成了资本得以存在的根本前提。因此,如果政治经济学不研究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那就永远揭示不了资本增殖的秘密。3.工资。在马克思看来,与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取决于生产这一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然而,又与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不是一种看得见的现成物,而是鲜活个体的一种能力,必须要以活的个体为存在前提。因此,劳动力的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个体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维持每个个体生命的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就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直接影响劳动力价值或工资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纳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4.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及其周转方式。从物质条件来看,劳动过程表现为各种劳动条件的总和,即劳动材料、劳动资料和活劳动;从形式来看,前两个要素表现为不变价值,而劳动则表现为创造价值的东西。在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之前,虽然这些不同部分都是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的,但它们本身并没有改变资本的存在形态;相反,这三个部分只是表现为资本在量上的不同分割,表现为资本量的关系。然而,到了机器大生产阶段,一切都改变了:在这里,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已经不再单纯地作为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存在了,而是在物质形态上取得了各自的独立存在,劳动材料和产品表现为流动资本,而劳动资料表现为固定资本。一方面,使用价值上的差别,演化为资本存在形态上的差别。另一方面,这种使用价值上的差异,也导致了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周转方式的不同:第一,固定资本要想实现为价值,它必须作为使用价值保留在资本家手中,或者说作为物停留在生产过程之中;相反,流动资本,特别是构成工资的流动资本,只有被让渡出去,才表征为资本的价值,当它被保留在资本家手中时,它只是自在的、可能的价值,而不是实际的、自为的价值。第二,从流通形式来看,固定资本作为使用价值从不离开生产过程,也从不进入流通过程。它只有作为价值才进入流通过程,而它进入流通的数量,只限于在生产过程中作为使用价值被消耗的那一部分,余下的仍然作为使用价值停留在生产领域;相反,流动资本则不存在形式和内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这种区别,为了成为交换价值,它必须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必须作为使用价值被转让。因此,流动资本不仅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而且作为价值也进入流通过程。第三,从周转时间来看,由于固定资本只有作为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形式,才能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因此,它的周转时间是与它作为使用价值的耗费时间相对应的,只有当它的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全部被消耗完,它的价值才会全部被再生产出来,即从流通中流回来,所以,它的再生产时间取决于它的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被消费的时间。而流动的资本则不同,它不仅作为使用价值而且必须作为价值完全进入流通,就每一次再生产过程而言,都是流动资本的一次完整的生命活动。因此,它的周转时间并不取决于自身使用价值的消耗时间,而是取决于流通时间本身。第四,从价值回流的形式来看,投在固定资本上的那部分价值,是由资本家一次性地全部预付的,但它只有通过逐步转移的方式,在较长时期内才能实现回流;而流动资本却是在短期内一次性地全部实现回流。以此来看,如果说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根据它们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划分的,那么,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分,则根源于它们自身的使用价值及其所导致的周转方式的差异。因此,在研究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时,使用价值就必须作为经济范畴纳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否则,就无法准确理解它们的科学内涵及其社会功能。5.地租。肥力程度、所处地段等等只不过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并不构成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一旦涉及到地租,就必须研究这些自然属性。在这方面,李嘉图的级差地租理论是有意义的。他指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只有将原来肥力较差的土地不断纳入耕种,才能满足需要,这样,依据土地肥力的下降,会依次产生级差地租。这一理论虽然存在重要缺陷(忽视了绝对地租和另一种形式的级差地租),但它毕竟看到了使用价值对地租的影响。后来马克思进一步完善道,除了李嘉图所说的以下降序列产生的级差地租外,还存在另一种形式的级差地租,即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块或不同土地上,由于土地肥力的改善程度不同,导致资本的收益率也存在较大不同,进而产生一种上升序列的级差地租。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必须研究土地自身的使用价值。6.剩余价值实现危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不仅是商品,还是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资本,它虽然是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但它的实现却只能在流通中完成,其中具有决定性的一步,就是商品到货币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价值量及其需求量的多少,就是直接关系到剩余价值能否顺利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如果说在简单流通中,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还停留在形式上,那么,在剩余价值的实现中,这一矛盾已经达到了尖锐的程度。“这一次,这个矛盾不再像在[简单]流通中那样,只是表现为单纯形式上的差别,而是表现为:由使用价值来估量产品,在这里被断然规定为由交换者对该产品的总需要,即由总消费量来估量产品。”如果说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价值是主导因素,那么,在剩余价值的实现中,使用价值的需求量则成为主导因素。作为一种特殊的质,使用价值有着特定的用途和特定的量,一旦它超过一定界限,也就不再被消费者需要了。“因此,产品作为使用价值在自身中含有某种限制,即对该产品的需要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现在不是由生产者的需要来计量,而是由交换者的总需要来计量。当不再需要某种特定的使用价值时,该产品就不再是使用价值。产品作为使用价值是由对它的需要来计量的。一旦产品不再是使用价值,它也就不再是流通对象(因为它不是货币)。”因此,在流通过程中,剩余价值实现遭遇的“第一个限制就是消费本身,即对该商品的需要”。此时,使用价值量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它远远超过了社会需求的限度,就必然导致相对过剩,出现生产力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引发剩余价值实现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价值也必须作为经济范畴纳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斯威齐断言政治经济学不研究使用价值时,恰恰忽视了第二种情况;而当鲍德里亚断言使用价值完全是由交换价值决定时,恰恰忽视了第一种情况。在这一问题上,罗斯多尔斯基和仰海峰教授的
本文标题:南哲思享--孙乐强-:马克思的使用价值理论及其哲学意义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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