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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浅谈公证业务拓展的理念作者:王洪三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11期【摘要】公证业务的结构不合理、被替代性强等现实状况,值得业界对公证业务的拓展作进一步的思考。公证业务的拓展要定位于核心业务,并以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发掘当事人的需求,提高当事人的需求层次,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为理念,这样才能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关键词】公证;拓展;理念一、公证行业的现实窘状比尔·盖茨说:“我们离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企业必须居安思危,时时谋求变革,日日不断创新。如何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发现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这是企业家时时关注的课题。公证行业也是如此,我们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了解现状,找出对策,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我们试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反思一下目前我们公证行业的现状。(一)公证业务结构不合理近三年,我处公证业务虽逐年增长,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业务结构:1.传统公证业务占绝大多数;2.金融类业务占相当大的比重,但从三年的趋势来看,在逐年减少;3.除金融业务以外的其它类业务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总量偏少;4.无论是金融类、还是委托、声明、继承、遗嘱、赠与、现场监督等这些所占比重很大的公证,基本是围绕房产交易衍生,涉房公证目前是我们公证行业的核心业务。(二)诸多公证业务正逐渐地“被替代”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支撑,许多公证业务因被替代而消失,如房屋居间业务的兴起,中介公司有专门的人员引导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使得我们失去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市场,再比如公司股东大会被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所替代、二手房交易担保类的提存被资金托管所替代、收养被民政登记所替代、合同被工商、劳动鉴证、律师见证所替代、未婚被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未婚证所替代、本可以办理公证的协议被法院确认所替代。①业内人士普遍反映,我们目前仍使用的司法部1997年版公证统计报表太不适用了,就是因为其中的许多公证项目我们多少年都没办过一件,还有大量项目逐年减少,没有统计的必要。(三)“前三甲”核心公证业务前景堪忧通过分析,可见一斑:金融类公证是目前数量最大的公证项目,却在逐年萎缩,很多银行已经在两年前就不做了,究其原因:一是法律层面。我们目前金融类公证主要是担保物权领域中的抵押权和质权,是债权人要求公证,目的在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时,龙源期刊网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公证所特有的效力和优势,但随着物权法的出台,这一优势在渐渐地退色。②二是政策层面。近两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对房地产市的限制、打压、限购、限贷,使房产交易量的下降,导致此类公证量的减少。三是具有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本身的问题。虽然最高院和司法部出台了联合通知,但实践中许多法院对于此类执行申请的受理持排斥态度,不予受理或者设置了很多障碍,造成了此类公证书的“无用”或者“不好用”,影响了此类公证的后续发展。四是当事人排斥公证。此类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对银行有利,对借款人不利,且还要花钱,“我花钱、你享受”,内心不愿办公证,银行为了迎合客户,多揽业务,也放弃公证。委托公证。从我处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委托公证是除了金融类公证之外的第二大业务,委托事项可这样分三类,委托卖房的、委托买房的和委托办理其它事务的。这其中委托卖房的最多,真正因为本人要去外地、没有时间办理、委托他人代办事务的委托实际是不多的。我们业内人士都明白,很大一部分是倒房的。合肥今年启动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取消基准价,实行一房一价,其目的在于打击二手房市场价格信息虚假、交易不透明的现象,解决交易中存在的“吃差价”、“阴阳合同”等造成的偷逃税费的问题。如此一来,倒房就会逐渐地失去生存空间,我们的委托公证也随之减少。继承公证是第三大业务,虽然数量少于前两类公证,但收费数额所占比重却不少。但随着“天价继承公证”事件的发展,社会对继承公证的炮声不断。首先对继承公证的合法性的质疑,认为强制公证与《公证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抵触,甚至有观点提出可做律师见证,其次是对继承公证的2%“天价”的合理性的质疑,认为无论继承遗产价值的大小,公证程序和成本都是一样的,都是同样的一张纸头,就像“开茅台酒不会比开二锅头的更累,不应收更高的开瓶费”一样。这涉及到一是继承公证要不要办的问题,二是应收多少费才合理的问题。这些呼声已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下一步对于继承公证怎么规定,目前尚不得而知,我们一方面要密切关注。这种状况的出现是因为社会不了解继承公证的工作内容、工作量、风险,不认同其价值所致。所以,目前我们还没有较为稳定的证源,没有核心的证源。二、公证行业现实窘状出现的原因浅析(一)无法定公证、无政策支持,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减轻百姓负担的政策,要求减少公证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二)社会公众对公证制度缺乏了解和认识,对公证本身缺乏认同,甚至法律专家、学者、律师也是如此。(三)公证法出台后,公证处更名引起社会公众的不信任(经常有人问公证处是不是私营的)。龙源期刊网(四)行业形象负面影响,公证的公信力受到挑战:业内讨价还价、随意降低收费、恶性竞争的不正常现象。(五)公证业务的结构不合理,要抓住核心业务;公证服务范围有待重新定位,缺少真正体现当事人需求的公证项目和产品。目前公证业务的危机和公证行业的现状,值得我们反思。若公证的业务越来越少,终有一天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就要被社会所淘汰,被别的行业所取代。美国企业家MK·阿什提出“阿什法则”:承认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你愈是躲着问题,问题愈会揪住你不放。美国管理心理学家D·史华兹提出:所有的坏事情,只有在我们认为它是不好的情况下,才会真正成为不幸事件。所以,我们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承认问题,要能从坏中看好,这样就会别有洞天。三、公证业务,我们如何拓展?当法律还有成为一种信仰,公证还没有成为一种习惯时,需要培养当事人的公证习惯、使当事人养成公证的习惯,但这对于我们而言,应把公证业务的拓展看成一个开端。(一)业务拓展不是“找关系”、“拉业务”目前,很多业务是靠关系的,但找来、拉来的业务不长久的。第一关系人员变动,人不在其位,权力没了,业务也就没了;第二,拉来的业务不是当事人自愿的,当事人是“被公证”的,不是他们需要的,不是心甘情愿的,花了钱,满腹抱怨,影响了公证的声誉;还有,找关系要求人,求人给拉点业务来,损失了公证的声誉、公证人的尊严。公证质量、公证宣传、公证办证方式、公证服务方法等等这些都不是公证业务拓展层面的问题,这些都属于“怎么做”、“如何做好”的范畴,解决不了公证拓展的实质。(二)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作为目前的核心业务犹太人认为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是因为针对女人和孩子的消费市场份额大、市场潜力大。前面说过,目前我们办理的大量公证项目是房产交易所衍生,是公证领域眼中较大的市场份额,我们一直在房产交易的圈外在转悠(当然省内也有公证处有所介入),是不是可以尝试深入其中,从中取一份羹。(三)明确拓展的思路和理念这尤为重要,因为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它将指引我们下一步的业务拓展的具体方法。作为研究人员,要“像外行一样思考,像专家一样实践”。研究与开发的有效方式就是要像一个没有专业背景的外行人一样去发挥自己的思考方式,想出点子、创意,然后像专家一样缜密地将其实现。但作为一个专家,要想他跳出自己的知识领域和以往成功的经验往往是非常困难的。身为专家要有舍弃固有思想、大胆创新的魄力与勇气。对于外行人来说,因为没有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所以不会束缚于固有的观念,可以大胆想象。他们一切构想的根源都是“我想要这样”,而并不是“能不能实现呢”。他们都抱着一种“能实现”的积极的态度。而称为专家的龙源期刊网人早就形成了一种“像这种场合,应该这么做”的固定思考模式。就算没形成,也很容易被困在通常的做法中,很难产生飞跃式的想法。因此,某些已经存在的、成功了的方法、经验和知识是导致想象力匮乏、缺少创意的主要因素。作为普通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我要什么东西”,而不是“你有什么东西”,商家就有根据消费者所需要的东西进行开发和生产,这样我需要了,你有了,我就可以买了。我们来看一下杯子理论:杯子生产厂家很聪明,根据市场的需求生产各种各样的杯子。做试验室时对物品的用量有严格要求,就生产出量杯方便试验员的应用;为了防止开水烫手,就生产出带有手柄的水杯;冬天为了保持水温,就生产出保温杯;在酒吧里为了满足客户追求浪漫和艺术的渴望,就生产出艺术造型的高脚酒杯;酒桌上根据人们的每次饮酒量,就生产出一口一杯的酒杯;白酒的量杯,既减轻了服务员的工作,倒至合肥称作“脖颈弯”的位置,又方便自己倒酒,兴趣来了还可以“炸雷子”,每种杯子各有各的独特和方便的功用。(四)要关注当事人的需求回到我们公证业务拓展的话题,就是要从当事人角度思考,关注当事人要比关注自己多。当事人想的是“我什么事需要公证”,我们想的往往是“这个公证能不能做”。所以,思路要转变为以当事人需求为中心的导向,首先考虑当事人“想要什么公证”的问题。匈牙利全面质量管理国际有限公司顾问波尔加·韦雷什·阿尔巴德提出:一个企业经营成功与否,全靠对顾客的要求了解到什么程度。看到了别人的需要,你就成功了一半;满足了别人的需求,你就成功了全部。这就是阿尔巴德定理。那么我们尝试分析一下公证当事人的需求是什么。如果问公证的作用是什么,我们都会说,公证最大的作用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保障交易的安全,提高交易的效率。但这些是不是当事人的必然需求呢?我看未必。我国尚未走出“熟人社会”,到底有多少会出现纠纷呢,是不是一定要用一种制度来预防“微乎其微”的可能纠纷呢。安全也不是第一位的需求,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都有一种侥幸心理,同样买房子,这么多人都在买,都没有出事的,凭什么我会出事?效率问题,现在越有钱的人越没有时间,有首歌唱得好,“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花钱买时间,是目前不少成功人士的选择,但也并不是唯一的需求,也不是大多数的必然需求。成本也是如此,中国人不吃馒头争口气,铆上劲来,情愿把钱花在找人、打官司上,就是不愿服输。降低社会管理成本,这就更不是当事人所需要的,这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事。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考虑,一是需要测算去解决纠纷付出的成本大,还是放慢经济发展速度所付出的成本大。还有一个是最现实的问题,用公证来预防纠纷,行为人是要花钱的,个人是要付出成本的,而大多数行为是不会出现纠纷的,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付出这个成本”。这就是公证在世界范围内所处的尴尬局面,在中国尤甚。况且很多的公证是为了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让另一方当事人来埋单的。龙源期刊网有句俗语:“有钱不买半年闲。”意思是以前物质条件差的时代,冰箱、空调买了后要闲着,只有夏天才能用得上,一般家庭不会把它作为生活的必需品。从另一角度,为了不可预料的、不知道有没有用的东西去付出成本,不是当事人所愿意的。哪怕有纠纷了,可以找律师、打官司,帮我解决问题。律师的数量和业务都比公证繁荣,就是因为律师帮当事人打官司,解决了实际问题。目前,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人们可以主动预防的阶段。(五)“解决问题”是当事人的实际需求预防纠纷、安全、效率、成本这些都是当事人所需求的,包括在公证服务过程中的及时服务、感觉舒适、受尊重及隐私安全,这些也都是当事人所需求的,但这些属于基本需求,是可有可无的需求,有时为了一个需求,可以牺牲另一个需求。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更高层次的需求、是必须的、根本的需求。四、结语公证的拓展要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发掘当事人的需求,提高当事人的需求层次,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使当事人认识到公证服务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我们可以称之为“公证有用论”,但“有用”的概念比较宽泛,有什么用?是当事人的
本文标题:浅谈公证业务拓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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