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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组织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二、课程体系三、人员构成与职责四、教务管理办法五、通识教育学院教学业务经费保障附件:附件一:通识教育学院培养框架附件二:通识教育学院教学执行计划一览表附件三:《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法》附件四:《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任课教师须知》附件五: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师作息时间表附件六: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学生作息时间表2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组织实施方案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本科通识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充分借鉴“楚才学院”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办“通识教育学院”,并从2011级开始选定部分专业学生到通识教育学院学习一年。为了做好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我校本科教育的建设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德智体美全面素质(全面性)、专业素质(专业性)、创新素质(创新性)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简称“三性两能”)的本科人才,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先在低年级阶段集中开设包括文、史、哲、艺、美、经、管、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通识教育课程,合理衔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课程,努力培养学生较为广博的学科视野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为学生进入专业学习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课程体系以学校201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通识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学生进校即多渠道接触通识教育。一是为学生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专项教育课程模块、公共选修课模块等3个模块;二是开设通识教育专题讲座,包括思睿讲坛、大学生素质教育讲座;三是实现学生自由选择各学科专业基础课学习。附件一:通识教育学院培养框架附件二:通识教育学院教学执行计划一览表3三、人员构成与职责1、设通识教育学院教学办(以下简称“教学办”),负责通识教育学院教学事务。教学办人员3-4名,其中负责人1名负责全面教学事务和协调工作;工作人员2-3名负责教学运行与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评价管理与日常检查等工作。2、教学办工作职责:(1)负责教学办与教务处、教学办与后勤办、学工办的协调与沟通工作。(2)教学运行与考务管理,与教务处教务办协调安排任课教师,与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向任课教师及时提供通识教育学院教学运行信息、学生选课名册;做好考务管理。(3)学籍管理,与教务处学籍办协调做好学生学籍环节的各项工作,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向及时教务处学籍办提供学籍信息,做好迎新准备、学生证发放等工作。(4)教学评价管理与日常检查,与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系,组织好每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定期开展教学检查。(5)机房、语音室与多媒体教室管理,基于此类教室配有专用设备,学校另配备专人管理,及时维修与维护设备和对学生开放(人员隶属后勤办)。四、教务管理办法为加强通识教育学院与各学院、职能部门的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各单位的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效率,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学校教务处各类教学管理办法为蓝本,并结合通识教育学院管理实际制定《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法》(见附件三)。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及课表编制、选课管理、教学检查与评估、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试、教材征订、教学研究等方面。4五、通识教育学院教学业务经费保障(预算方案)表1:经费来源表(单位:元)本科生业务费硕士生业务费博士生业务费其他业务费公务费专项经费合计500,000.00说明:考到年初预算时的经费已经纳入各学院业务经费,通识教育学院年业务费暂定以上另外预算金额。表2:支出预算表(单位:元)预算科目预算金额备注一、日常公用支出小计500,000.001.办公费20,000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急件印刷费的支出2.邮电费15,000与教务处、学院、教师以及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向任课教师及时提供通识教育学院教学运行信息,有4位教务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补助话费150元(年12个月)3.交通费25,000临时加班交通费用4.招待费15,000考务、课程安排加班5.差旅费30,000参加各类会议6.购置费40,0001)工作人员办公电脑4台2)笔记本电脑1台3)打印机1台4)复印机1台5)电脑桌、椅4套7.维修费100,000教学易耗品,如粉笔等8.实践实习费(限教学单位填报)100,000学生集中参观学习交通费9.学生活动费(限教学单位填报)40,000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竞赛10.学生创新基金(限教学单位填报)15,00011.其他日常公用支出100,000主要是课程考试试卷印刷费、监考费,根据专业规模全年500门次二、专项经费支出小计/1./2./3./4./5./合计500,000.00等于表1合计数5附件一:通识教育学院培养框架教育体系内容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总学分控制在29学分)(1)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主要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专项教育课程模块主要开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军事理论”(3)公共选修课主要开设“公关礼仪”、“管理沟通”、“逻辑学”、“学生学业与职业规划”、“心理辅导与咨询”、“自然科学导论”、“文科实用统计软件应用”、“政治学”、“化学与人类”、“中国文学导读”、“中国历史与文化”2、学科大类教育基础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分)(1)高等数学类课程模块主要面向经济、管理类背景专业开设(2)学科类基础课程主要是专业的大类基础课程,一般每学期开设1-2门3、专业教育基础课程(总学分控制在6分)主要是专业教育基础课程一般每学期开设1-2门4、课外实践教学教育(总学分控制在3分)(1)晨读、晚读经典名著,开展读书征文与笔记展示活动主要由班主任来完成任务(2)课外活动主要是百部经典英文歌曲大家唱、红歌大家唱、演讲比赛;走入“港城、钢城百家企业”等(3)专家讲座主要是结合“学生学业与职业规划”课程邀请校内外专家开设专题。附件二:通识教育学院教学执行计划一览表(另行印制)6附件三: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法为加强通识教育学院与各学院、职能部门的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各单位的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效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此学校,从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及课表编制、选课管理、教学检查与评估、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试、教材征订、教学研究等方面出发,制定了《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法》。(一)人才培养方案设置1、通识教育学院承担学生一年级的培养任务,一年后学生回归专业母体学院,继续接受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学院每年的学生以学校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多渠道接触通识教育。除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之外,学生还必须根据个人实际,选修面向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开设的4门以上课程;同时,还可以修读跨学科课程。(二)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及课表编制,教学大纲管理2、各开办专业学院以学校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编制“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3、教务处负责下达通识教育学院每学期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通识教育选修课计划”,负责审核各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4、教学办指派专人管理教学计划,负责实施,与学校教务处教研办联系沟通,确保教学计划的严肃性。5、教学办依照执行计划,与教务处教务办以及课程责任单位联系,与教务处教务办共同完成教学安排任务,并提醒各学院及时选派任课教师和编制好任课教师课表,按时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并实行“通识教育选修课”滚动开设,及时公布课程开课与考试时间。76、教学办按照“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通识教育选修课计划”,安排班主任指导学生确定修读课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参与课堂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7、教学办负责课程调度。严格控制调停课,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调课或停课,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因学院或教师原因调课,按照有关教学文件的规定办理,并依据实际通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并报教务处教务办备案。(三)选课管理8、接受教务处教务办的选课指导,按照教务办的要求开展选课宣传与组织工作,组织学院办主任学习选课管理文件,负责学生选课指导和咨询工作。9、教学办负责审学生选修课的退、改选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教务办备案。10、教学办负责为任课教师提供选课名单。(四)教学检查与评估11、接受教务处教务办的指导,按照教务办、评估与质量办的要求开展教学检查。12、教学办负责开学前教学设施检查,与开课学院联系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开学初深入各班级检查教学情况。13、教学办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布置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等并负责组织实施。14、教学办负责对收集到的教学反馈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向教务处报告。15、教学办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并按教务处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教务处。(五)学籍管理16、与教务处学籍办协调做好学生学籍环节的各项工作,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向及时教务处学籍办提供学籍信息。817、与学校其它部门协调做好迎新准备。18、按照教务处学籍办要求做好学生注册与学生证发放等工作。(六)成绩管理19、教学办协助教务处负责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汇总、分析和归档。20、教学办负责学院学生免修、免试的审核。21、开课学院负责各学期所开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成绩的录入、核对、公布、课程档案成绩汇总工作。22、教学办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以及回归母体学院的移交工作。(七)考试23、教学办负责编制全院所有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安排表。24、教学办会同开课学院、教务处协调监考教师的落实。25、教学办负责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26、教学办负责试卷印刷、保密及发放工作。27、教学办负责缓考的审批及缓考、补考的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并报教务处教务办备案。28、通识教育学院教务办负责核实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工处。(八)教材征订29、教务处负责通识教育学院教材选用的审定工作。30、教学办会同开课学院负责确定各学期课程选用的教材,开课学院按教务处要求汇总后报教材供应中心统一征订。(九)教学研究31、教学办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32、教学办有针对性为教务处提供教学研究指南。9附件四: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任课教师须知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校教字[2010]10号]的规定和结合通识教育学院的教学管理实际,编制了此须知。请各学院将须知发给各任课教师,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须知组织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一)课前准备1、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填写“湖北大学学期授课计划”。“授课计划表”应根据承担的教学班数量印制(教师所在学院、每个教学班各一份,其中给教学班的可以是电子文档,或告诉学生电子文档阅览或下载的网址、邮箱、空间等)在开学的第一周上交至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1份),第一周授课时交一份给教学班学习委员(可以是电子文稿)。2、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提前编写教案、讲稿,备齐图表、教具。教案与讲稿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应保留备查。3、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因公调课需持会议或出差证明,因私病、事调课需持病假证明、个人申请,到教师所在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24小时前告诉通识教育学院教务处。(二)教材选用4、教材的选用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湖北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任何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征订教材,更不得在课堂上强行向学生出售教材。5、教材一经选用,必须按计划执行。教师更换时,在原教材未用完之前不得另换教材,杜绝人变书变
本文标题: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教学实施方案20110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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