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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员部分廉政风险点(参考稿)工作廉政风险点党政综合工作1、在公务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中,用公款相互请吃,造成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后果。2、车辆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不严格,出现公车私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失控等现象。3、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违规操作,造成资金使用不正确。4、购置资产、机关修缮、维修时,不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小宗物资未询价,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造成资产浪费等后果。5、分配资产时,因调查不细致、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造成未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未能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6、固定资产管理中,不及时登记、不严格管理,违规处置,私吞私分,造成固定资产流失。7、信息宣传管理工作中,因调查不深入、敏感性不强、数据措辞不严谨,数据迟报、虚报或瞒报,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影响。8、未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企业档案等),导致档案丢失、损坏、泄密。9、印章印鉴管理中,管理不严,出现印章被盗用、丢失及损坏,不按规定私自使用印章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10、机要事务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不及时,出现公文流转延误、泄露信息,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11、因工作失误,漏调工资、职称,损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12、办公场所安全工作不到位,导致被偷盗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财务1、不使用财政部门制作的同意收费票据收费,不按收费标准收费,造成不良后果。2.印鉴、空白支票、空白票据等管理不严,资金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其他不良后果。3.各种票据报销、资金支付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造成虚报,多付,票据不规范等不良后果。4.坐收坐支,外借或挪用国有资金,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人事工作1、人事考察过程中,因人情因素影响,做老好人,考察不实,导致用人失察。计育工作1、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因人情或收受好处,滥用自由裁量,造成显示公正。2、执行人口与计育政策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不能完成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3、在生育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过程中,因人情或收受好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工业经济工作1、在协助企业申报项目过程中,帮助或指导企业弄虚作假,应该审核时把关不严或默认虚假数据,骗取国有资金。2、违规修改数据、编造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泄露统计企业和个人的秘密,造成不良后果。3、企务活动中,接受宴请、馈赠或索贿受贿,产生违法违纪。4、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农业工作1、受人情、收受好处等影响,在农业项目申报过程中,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放低标准,帮助或指导弄虚作假,骗取国有资金,显失公正。2、因业务不精或工作不到位,对农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后果。3、对病危水库等监管过程中,问题发现、处置不及时,导致重大后果。人武工作1、在征兵工作过程中,因人情、收受好处等影响,降低标准,把欠合格人员送入部队。民政工作1、在办理低保、托养、救灾款物发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造成不良后果。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未按规定审批爆炸物品,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2、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3、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掌控、处置不及时、不科学,造成严重后果。敏感时期,对信访稳控对象稳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4、打猎队人员、枪支管理不规范,有关制度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5、办理信访案件、调解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者偏私,造成不良后果。6、接访过程中,态度消极,方式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引起群访和越级访等不良后果。党组1、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中把关不严,徇私情、谋私利,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织管理2、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时,以权谋私。科教文卫工作1、在科教文卫工作中,与有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及时,不到位,在重大活动和事件中,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2、在重大科教文卫活动和事件中,组织不科学,保障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重大失误和不良后果。村镇工作1、规划工作,因业务不精通,对信息掌握不够,惨杂个人私念,大局观念不强,造成规划偏离实际或遗漏,影响全镇长远发展。2、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受人情等因素干扰,村民建房指标分配不公开或偏私,不严格按大中小户标准、土地城建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村民建房,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或对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导致违法违纪,引起信访等不良后果。3、对违法建房监控不力,导致违法行为失控。在处理违法建房过程中,受人情和收受好处等因素影响,放宽标准处置或显失公平处置,造成信访等不良后果。4、发现地质灾害点处置不及时,方法不科学,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政策处理1、土地征迁政策处理过程中,索贿受贿,违反规定放宽政策,擅自提高补偿标准,补偿数据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显失公正或造成其它恶劣影响。工程管理1、工程管理过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投标或故意设置个性条件,不真正公开、公正选择承包商、中介机构和确定价格,造成显失公正和违法违纪。2、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对材料以次充好、工程程序不到位、偷工减料等行为监管不力或不严格要求整改到位,导致工程质量低下。3、在工程变更过程中,随意变更,不合理控制投资,在工程计量过程中,不严格审核或默认虚假工程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4、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巡查不到位或发现问题不严格要求整改到位,造成安全事故。5、借工程管理之便,向中介机构和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干预或插手工程,造成违法违纪。6、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不严格审核多付或早付,故意托延付款日期,借机吃拿卡要和索贿受贿,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不良后果。住村干部1、到村集体报销或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对关系到村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等疑难问题不及时掌握或处置不当,导致恶性事件或群体事件。3、对重大村务决策或三资管理指导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4、为村集体或村民办事过程中,收受好处或宴请。5、在村双委换届过程中,接受有关人员的请托,帮助其拉票,造成不良后果。
本文标题:乡镇人员部分廉政风险点(参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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