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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1812≤12檐高m20159≤9多层厂房面积㎡800050003000≤3000檐高m362412≤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157≤7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20≤20公共建设层数层20135≤5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17≤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6030≤30水塔高度m4030≤30砖水塔筒仓高度m3020≤20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1000500≤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14107≤7桥梁工程:单跨m252015≤15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700≤700给水工程:干线管径mm400≤400燃气工程:干线管径mm150≤150路灯工程-全部--河堤、挡墙工程:砼:墙高m-10≤10砌石:墙高m---全部封闭式涵渠双排或多排全部---单排砼:宽度m1.51.01.0-砖石:宽度m21.51.5-特殊工程I级II级III级IV级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3.管径:指管道内径。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本文标题: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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