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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羽毛球竞赛裁判法第一节裁判员组织一、裁判长设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若干名。全面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保证比赛公正、顺利地进行,对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解释作出最后决定,全面管理竞赛。二、裁判组长或裁判管理和司线长(大型比赛采取的方法)三、编排记录组长抽签、编排秩序册、记录公布成绩、编制成绩册、资料归档。(一)裁判员主持比赛,管理本场及周围区域,比赛时坐在裁判椅上执行如下规则:1、及时宣判“违例”或“重发球”,并随时在记分表上作相应的记录;2、对申诉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3、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4、必要时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5、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6、当其他临场裁判员不能作出判断时,执行其职责或判“重发球”;7、有权暂停比赛;8、记录规则有关“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情况并报告裁判长;9、执行其他未设岗裁判员的职责;10、将申诉提交裁判长。2(二)发球裁判员坐在矮椅上,视线保持在发球运动员腰部水平线上,负责宣判发球员发球违例。(三)司线员坐在所负责的线的延长线上,察看球在线附近的落点,并以规定的术语和手势进行宣判。(四)记分员(略)第二节裁判员的工作方法一、赛前的工作(一)进场前的工作1、检查笔、秒表、挑边器等裁判用品是否带齐,制服、胸徽,仪表是否整洁;2、向记录台领取记分表,核对内容,预填有关项目,熟悉运动员的姓名和标准发音;3、和发球裁判员会面,交待需配合的有关事项,提醒他准备比赛用球,带好运动员的姓名牌等;4、检查司线员是否做好准备;35、必要时召集比赛的运动员入场,当发现运动员未到场时,应立即报告裁判长;6、了解进退场的路线,在听到广播或裁判长示意后,带领发球裁判员(有时包括司线员、运动员)一起列队入场。(二)进场后的工作进场后到比赛开始前约2-3分钟内,应完成以下几个主要工作,时间不宜拖得太长。1、挑边。指名各自面代表的一方运动员;用手指向上弹起,使其快速翻转,让其落地或用手接住;指名向上一面代表方为优先挑选权;获优先挑选权者在“发球权”、“球场的某一边”选择,剩下的权利归另一方。2、在记分表上记录挑边结果,并告诉发球裁判员和记分员,使记分器正确显示运动员所在的场区和姓名;双打比赛时,还应问清谁先发球和谁先接发球,并在记分表上记录以及双方的场区。3、检查网、网高和网柱。网面是否有破洞;网两端与网柱之间是否有空隙;网高是否1.55米高,网中间顶部离地面是否1.524米高等等。4、检查场地及其周边。场地上是否有异物;界限有无缺损;四周2米内是否有障碍物;停场标志杆、球箱、运动员盛物筐等是否齐全,其备用球拍、毛巾、饮料是否放进规定的地点;裁判员的椅位是否适宜。5、检查司线员的座位。是否对准各自负责的线,距球场边线2米以上;与司线员作有关配合方面问题的交流。6、检查运动员的服装。服装上的广告是否符合比赛规定。双打比赛还要注意两名同伴的服装是否一致。7、上裁判椅,宣布比赛开始。二、赛中的工作(一)发球期的工作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的一段时间叫发球期。裁判员主要负责判罚:接球员在接球时的违例;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的违例。正确分配好自己的注意力,以便在运动员提出申诉时,能有自己的观察依据,或支持发球裁判员的判决,或向裁判长提出自己的意见。1、接发球员脚违例:发球时(指发球员开始挥拍—击中球的一段时间),接球员应站在规定的发球区内,任何一只脚不能踩线、触线、提起、移动。判罚时机:发球员挥拍—击中球之前。2、接发球员干扰违例:故意分散法球员的注意力,如喊叫、故作姿态、双打比赛中贴近前发球线处高举球拍并不断晃动球拍(“高举”和“晃动”两条件必须并存,缺一不可)。提醒,调整位置继续比赛,如不听劝告,应判违例。3、接发球违例:双打比赛中,只有站在发球员对角发球区的接发球预员才能接球,如果是同伴回击了发来的球,或不等球落地就用球拍、手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均判违例。哪怕球是明显飞向错误的发球区或界外。4、发球区错误:包括发球员站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轮换发球员错误和接球员顺序错误三种情况。判罚方法:抓住时段、错方、胜负三要素方能判罚合理。⑴发球前,停止,纠正。⑵球已经发出,继续比赛至死球,①如果错方胜,得分无效,纠正错误,重发球;②如果错方负,4就不纠正错误直至该局结束;③如果双方错,纠正错误重发球。5、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判“重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做了回击,应认为做好了准备。6、发球时未击中球:等球落地判违例。7、发球方和接球方同时被判违例:判“重发球”。(二)比赛进行期的工作球被发出后—球落地、或裁判员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的一段时间。1、球不过网:球从网下或网孔进入对方场区,或球被夹在网孔中挂在网上,均判“违例”。球停在网顶端或过网后挂在网上,如果是发球时则判“违例”,如果在比赛进行中则判“重发球”。2、“界内”和“界外”:当球落在有司线员分管的线附近时,根据司线员的裁决进行宣判,如司线员没有做出裁决手势,应要求他作出,然后宣判。裁判员认为司线员有明显错误时可以询问他,但不能否决他的裁决,并有责任将情况报告裁判长,必要时和裁判长磋商后撤换该司线员,但其错判仍不能更改。如果球落在没有司线员分管的线附近时,如果是“界内”,则直接宣判;如果是“界外”,则先宣报“界外”,再报得分。3、球碰到屋顶或场外障碍物:球碰到屋顶和上面的障碍物则直接宣判“违例”;如果球是碰到场外周围障碍物,则由司线员判定。4、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物:比赛进行中,球触及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或衣服时,要立即大声宣报“违例”,使双方运动员都能听到并立即停止击球。5、球触及球拍后继续飞向后场:不等球落地立即宣报“违例”。注意区分是“向后飞”还是“向下落”,球向下落要等落地后,依落点宣判。6、网前“阻挠”:运动员在近网击球时,另一方近网举拍企图封堵球的飞行路线为“阻挠”违例。判罚方法:抓住“时间”、“地点”两要素。“时间”指“击球前”还是“击球后”;击球前则判“阻挠”违例;击球后应视为合法还击。“地点”指阻挠行为只有在近网时才会产生,另一方运动员在后场、或离网较远处举拍甚至做击球动作都不构成违例。7、侵入对方场区:分网上侵入和网下侵入。网上侵入:凡身体、球拍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过网击球,击球点在对方场区内)均属“违例”。但击球(击球点在本方场区内)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网下侵入:凡身体、球拍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如果妨碍、影响对方判“违例”,否则不判。8、触网:比赛进行中,运动员的身体、衣服或球拍碰到球网、网柱都属“违例”。如果是在“死球”后触网,不判违例;如无法分清,则判“重发球”。9、外来物侵入场区:有影响立即判“重发球”,清理后继续比赛;没影响,让比赛继续进行,死球后再进行清理。10、连击:一名运动员两次挥拍两次击中球,或双打中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一次球,或在击球时,球在球拍上有停滞、被拖带现象,均属“连击”违例。11、死球:球撞网并挂网上或停在网顶、球触地、球碰网或网柱后在击球方落地、裁判员已宣报“违例”、“重发球”时,均为“死球”。12、意外事故:当未成“死球”时,出现灯光熄灭、灯泡炸裂、网柱倒下等意外情况时,5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记录比分、发球方位和顺序,恢复正常后,宣布“重发球”。(三)死球期(发球前期)的工作“死球”期指“死球”后至下一个球被发出去前的一个时间段。1、记录:死球后,先记录比分和第二发球,然后再报分。否则容易使场上失控,因为报分后运动员即可发球。如果出现未报分而发球情况,立即宣报“重发球”。2、宣报:顺序为:“宣判”---“记录”---“报分”。明显的死球可以省略“宣判”环节。3、比分显示:随时查对比分显示器,发现比分或发球顺序显示错误应立即纠正,如果此时球已经发出,等死球后再纠正。4、换球:必须向裁判员提出。换球时注意把握“借机喘息”与“正常换球”的区别,尤其是在比分处于关键时刻。⑴如果双方都同意,予以更换。⑵如果一方不同意,裁判员应检查羽毛球是否有折毛、变形等损坏情况,有则予以更换,无则不予更换,继续比赛。⑶如果一方提出球速太快或太慢时,裁判员应予以否决。⑷如果双方都提出球速太快或太慢时,可以进行验球。⑸如果裁判员也感觉到球速友问题时,应向裁判长报告。5、换拍:在比赛中球拍断裂、断弦,应允许运动员换拍和试拍。在不中断比赛进行的情况下,运动员跑到场边换一只球拍继续比赛,裁判员不应干预。6、擦汗与喝水:经裁判员同意可以到场边擦汗和喝水。当同意一方擦汗和喝水时,应示意另一方也可以擦汗和喝水。注意区别“借机喘息”,特别是比分关键时刻。7、擦地板:运动员摔倒地面有汗湿时,裁判员应主动召唤有关人员擦干地板。运动员要求擦地板,经确认地面确实有汗湿时,裁判员应召唤一有关人员擦干地板,即使有“借机喘息”嫌疑,也只能要求擦地动作快一些。8、运动员受伤:裁判员应首先询问伤情,是否需要医生。如果伤情不严重,应尽快恢复比赛。如果需要医生,应立即举手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带领医生进场地时,应马上在计分表上记下当时的比分,发球员,发球顺序和时间,并启动秒表随时向裁判长报告治疗时间,在裁判长的协助下,决定是恢复比赛还是让受伤运动员退出比赛。9、运动员申诉:只能向裁判员提出,时间为下一次发球前或一局比赛结束离场前,其内容只允许涉及“规则问题”,不能与发球裁判、司线员纠缠。运动员问及事实时,发球裁判员、司线员可用裁判手势作答。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人员对事实的裁决。裁判员应及时制止运动员与发球裁判员、司线员的纠缠,情况严重的,应按规则“16条第7款”—“警告”—“再犯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的比赛资格”处理。10、延误比赛:死球后裁判员已报分,一方运动员也已经做好准备,另一方却在场上兜圈子、或未经许可喝水、擦汗等,迟迟不做发球或接发球准备,借此来喘息、恢复体力的行为。裁判员可用“报分”、“继续比赛”、“要喝水,请告诉我”、“请做好准备”等语言提示运动员,如不听劝阻,按规则“16条第7款”—“警告”—“再犯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的比赛资格”处理。11、离开场地或场外指导:在第一局和第二局、第二局和第三局之间的间歇时间外,运动员不能接受场外指导,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场地。遇到这种情况,先予以提醒,不听劝阻时按规则“16条第7款”—“警告”—“再犯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告6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的比赛资格”处理。12、改变球形或损坏球:按规则“16条第7款”—“警告”—“再犯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的比赛资格”处理外,应更换球。13、其他行为不端:任何无礼的举止都属行为不端,如不服从裁判,与裁判人员纠缠、拒不恢复比赛、言语粗鲁、对任何人恶语相向、用拍子敲击地面、故意摔抛球拍、拉扯球网或网柱、用球拍拍击网或网柱等。按规则“16条第7款”—“警告”—“再犯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的比赛资格”处理。裁判员的处理程序:①制止—招呼运动员来,右手持黄牌宣报“警告,行为不端”—记录。②右手持红牌“违例”—记录—报分。③高举红牌召唤裁判长—裁判长决定取消比赛资格后将黑牌交裁判员—裁判员右手举黑牌宣报“行为不端,取消×××的比赛资格”。14、暂停比赛:遇不可控制原因或在裁判长的要求下,裁判员可暂停比赛。应记下比分、发球员、发球顺序,必要时启动秒表。15、90秒间歇、5分钟间歇:第一局和第二局间90秒,主要有交换场区、接受指导、场边休息,在70秒时提示运动员“还有20秒”,应立即进入场地,开始第二局比赛。16、交换场区:第一局、第二局结束后都要交换场区;第三局比赛,当领先方得到11分时也要交换场区。裁判员宣报“交换场区”,提醒运动员带好随身物品、注意计分器分数是否也做了相应的变动。如果忘了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纠正,比分有效。三、赛后的工作记下比分—宣报最后比分—和运动员握手—仔细填写完记录表—和其他裁员人员一起退场—把记录表交裁判长审核—交记录
本文标题:羽毛球竞赛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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