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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普管办发〔2012〕9号关于印发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市)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2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和省政府4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4·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迅速在全区(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据大连市交管会总体方案部署,特制定我区(市)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薛恒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为原则,以治理薄弱环节为重点,坚持全警动员、强化措施、严格整改的工作方针,以超常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区(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严厉惩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密整治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营运企业,有效防止再次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三、组织领导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3组长张乙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宋振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乐毅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成员程绍东交通局局长宋桂田安监局局长连厚利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连厚利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各项工作。四、工作步骤及措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4个阶段:(一)教育动员阶段(4月12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管理委员会,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刻反思“4·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二)问题查摆阶段(4月13日至15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要针对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24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交通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全力落实措施,迅速掀起整治高潮。4(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大连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考核方案要求,对我区(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凡在整治期间,仍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排名最后的交管会,一律取消评选大连市道路优胜单位评选资格。五、工作措施(一)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把好“三关”一要严把客运企业源头关。对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1年内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的营运驾驶人及所属企业进行清查统计。(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对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对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对存在客运车辆屡次严重超员、长期站外揽客、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责令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从事营运。(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5二要严把重点车辆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全面进行上线检查。(牵头部门:公安局)摸清在运输单位挂靠的营运客车底数,对以各种形式挂靠、转包的,建议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改变经营管理现状,逾期不改的,清除出客运市场。(牵头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对从事非营运、私人拥有的中型以上客车进行全面的排查,防止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并全部纳入“八种重点车辆”管理系统,由辖区防范民警指导车主同所在街道或安全组签订责任状、驾驶人与车主签订安全保证书。(牵头部门:交通局)对所有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清查。特别是对校车管理要做到“三个坚决杜绝”(坚决杜绝未参加检验的校车从事营运,坚决杜绝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杜绝“黑校车”从事营运)。(牵头部门:公安局、教育局)三要严把重点驾驶人源头关。将客、货运驾驶人划分为红、黄、绿3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列为红色等级,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考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停止其营运驾驶。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达到6分的驾驶人,列为黄色等级,对其进行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加强监管。对没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列为绿色等级,予以表扬鼓励。(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6对所有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对大中型客运、货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组织集中办班学习。(牵头部门:公安局)要重点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逐一核对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内容,确保校车驾驶人符合营运条件。(牵头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进行夜间实际道路考试,加强对驾驶人夜间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考核。(牵头部门:公安局)继续深入推进网上“清违行动”,力争在5月底前,实现对记满12分驾驶人排查率、告知率和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公安局)(二)以国省干道、县乡公路为重点,排查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和视距不良隐患路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禁止营运车辆夜间通行。(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公路部门对辖区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情况进行普查,对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重新进行现场调查,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和安全设施的设置等。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三)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和警务工作站机制,消除管控死7角严格执行公安交警巡逻勤务机制,所有公路中队要对国道、省道和重要旅游线路实行24小时路面勤务制度。(牵头部门:公安局)启动九七广场交通检查站。依托检查站,对7座以上客车逐台检查登记,违法必究。(牵头部门:公安局)路面勤务要加大科技装备投入,交警大队要至少配备2台以上流动测速仪和4部以上酒精检测仪,每天测速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牵头部门:公安局)加快农村中队与派出所合署办公进度,提高农村交通管控范围。(牵头部门:公安局)(四)加大城区道路、农村公路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城区道路要重点整顿酒后驾驶、闯红灯和涉牌涉证、货车超载等突出问题,对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牵头部门:公安局)(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宣传部、电视台)充分依托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沿线,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手段,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大张旗鼓地强化对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8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牵头部门: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电视台)六、工作要求一要落实政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要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动员教育辖区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要落实部门责任。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电视台等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公安部门要突出路面管控,交通部门要突出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和路面交通危险路段治理,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教育部门要管好校车和学生安全,宣传部门要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三要加大督导检查。省、大连市和区管委会、市政府成立检查督导组,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巡回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行限期整改和跟踪督察。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检察院、法院。(共印90份)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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