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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主讲教师:张欲晓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Yuxiaozh@sina.com13601164119第一章人寿保险概述第二章人寿保险合同第三章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第四章人寿保险的类型与内容第五章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六章个人保险理财第一章人寿保险概述第一章人寿保险概述第一节人身风险与人身保险第二节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第三节人寿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人身风险与人身保险一、个人、家庭面临的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人们因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和失业而导致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以及因此无法履行个人和家庭责任的可能性。(一)早亡风险早亡风险:是过早死亡风险的简称,是指死亡发生在自然的、预期的生命结束阶段之前的情形。早亡风险产生的经济需求:(1)为了弥补死者给家庭造成的收入损失;(2)为了弥补死者生前为家庭提供的家务劳动损失。(3)其他成员在精神上受到重大伤害,影响其正常生活。(二)老年风险老年风险:是指由于人类的寿命不断提高,老年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成本也在不断提高,致使工作期间积累的退休资金不足而无法满足退休后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从而导致退休后生活水平下降的风险。老年风险主要表现为:(1)工作期间没有积累退休资金,而无法满足退休后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从而导致退休后生活水平的降低;(2)工作期间有积累,但不足以满足退休后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从业导致退休后生活水平的降低。(三)健康风险包括疾病风险和残疾风险两种:1.疾病风险狭义的疾病风险:是指由于人体内部的原因而造成的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或不健全的风险。广义的疾病风险:除了狭义的疾病风险外,还包括因生育及意外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人身风险。疾病风险的特点:危害的严重性——劳动能力的丧失、死亡、经济损失、精神伤害。危害的普遍性。成因的复杂性。危害的社会性——传染性、波及范围。2.残疾风险残疾风险:是指由于疾病、伤害事故等导致人体肌体损伤、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等的风险。二、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就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或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约定时点时,由保险人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可保人身风险:1.人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意外的2.人身风险损失必须是明确的3.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4.人身风险具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三、人身保险的特点(一)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二)保险利益没有量的规定性(三)保险金属于定额给付(四)保险合同的长期性(五)保险储蓄性(六)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分散性(七)保险费率厘定三要素四、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一)保险金额的确定(二)保险理赔(三)风险变动性(四)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五)保险险种的储蓄性与投资性(六)保险事故的发生规律(七)保险利益的确定五、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所谓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二者的目的不同(二)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三)二者的范围和内容不同(四)二者的保险费计算与来源不同(五)二者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六)二者的保障水平不同(七)二者的管理体制不同(八)二者的立法范畴不同第二节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一、人身保险的分类(一)按保险责任分类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残废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3.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医疗、疾病致残、生育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减少收入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二)按保险期限分类。(三)按承保方式分类。(四)按险种功能的不同分类(五)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分类(六)按保单能否分红分类(七)按照费率计算依据分类二、人寿保险的特征(一)风险特殊性(二)保险业务长期性(三)保险费率均衡性(四)保障和储蓄双重性(五)经营技术性要求高(六)保障对象普遍性
本文标题:人寿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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