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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云县深度贫困村构树种植扶贫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37号)、《中共凌云县委办公室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泗城镇后龙村综合治理精准脱贫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凌办通〔2018〕71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有效抓好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计划以全县最深度地区泗城镇后龙村为试点,努力为深度贫困村屯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脱贫攻坚路径,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一)项目建设覆盖带动目的意义。在泗城镇后龙村实施“换穷业”专项治理工程,按照“绿起来,有收入”的总原则开展各项治理工作,结合县农投公司在后龙村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方式,发展特色黑山猪养殖,配套种植构树300亩,年计划出栏生猪1500头,覆盖带动后龙村贫困户411户1941人增收,拓宽后龙村脱贫致富路径,确保后龙村到2020年与全县、全市、全区、全国同步达到小康水平。(二)项目建设经济收入目的意义。杂交构树具有生长快、产量高,采收年限长,种植养殖成本低、管护方式简易、蛋白含量高等特点,构树产品适应性好,养殖禽畜品质优、经济效益突出,发展构树扶贫产业,群众可以获得土地流转、2家庭种植、家庭养殖、提供劳务等多方面收益。杂交构树当年种植,当年采收,一次种植,可收获十几年,既是“短、平、快”的项目,又是收益稳定的可持续项目,对推动后龙村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有重要作用。二、项目建设时限与规模(一)项目建设规模。2018年在后龙村完成种植杂交构树300亩。(二)项目建设时限。2017年12月完成项目地块落实,2018年3月完成合同协议签订,2018年4月完成整地、种植工作,2018年5月完成施肥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除草工作,2018年7月组织验收。三、项目实施方式(一)资金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建设,县扶贫、财政、林业等部门按种植验收合格面积给予兑现奖补资金。(二)组织建设方式。由后龙村黑山猪养殖企业与后龙村村民合作社签订保价回收协议;后龙村村民合作社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做好构树种植和管护工作,并代表社员与养殖企业签订构树保价回收协议。项目由后龙村村民合作社先期投资建设,聘请合作社社员进行整地、种植,项目建设通过验收合格后交由合作社社员进行管理和经营。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投入(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从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补助。每亩补助3000元,总补助资金90万元。3(一)项目建设资金投入。1。苗木补助:每亩杂交构树按800株种植,补助苗款2400元。2.整地、种植:要求全恳,打坑规范种植,每亩补助400元。3.施肥:施肥一次,每次50斤/亩,每亩补助200元。五、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一)种植相对集中连片。(二)必须建有大型家禽养殖场,养殖家畜存栏要达到种植面积亩数2倍以上的规模。(三)示范建设单位或个人,要有落实和实施项目建设前期投入资金和管理的能力,有意向充分利用构树发展养殖,并能保价回收贫困农户种植出来的杂交构树叶。(四)服从县扶贫办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和示范带动作用。六、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了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的,特成立后龙村扶贫构树示范种植领导小组。组长:石永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陈永明县扶贫办主任吴先湘县财政局局长左明欢县林业局局长李忠诚泗城镇人民政府镇长4杨正良泗城镇人大主席成员:孙传政县扶贫办副主任陈锋锐县财政局副局长刘德勋县林业局副局长唐旺泗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于洋后龙村第一书记石顺良后龙村村委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扶贫办,全面负责该项目实施和建设,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在泗城镇、县扶贫办、县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先自行投资完成项目建设,各项指标经扶贫办、财政、农业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扶贫办一次性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兑现奖补资金。凌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6月20日
本文标题:凌云深度贫困村构树种植扶贫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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