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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与公共信息产品王可瑜1,2王平心1孙茹亭Email:keyu@163.com摘要:本文在委托代理模型的基本框架下,具体分析了资本市场中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分析表明:企业经营业绩取决于代理人的努力与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使委托代理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这将造成委托代理当事人之间相互“欺诈”和“寻租”问题,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本文的研究结论是资本市场缺乏一个评价企业业绩的公正标准及与其相关的制度,而这个评价标准是一个公共信息产品,应由政府提供。关键词委托-代理公共信息产品会计信息失真一、引言近几年来,财务造假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外资本市场,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被揭露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令人发指。相比之下,美国被认为有着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严密的监管,以及科学的会计制度,曾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之一。现在美国也出现了象安然公司、世通公司和施乐公司等若干起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作为一种会计现象,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还暴露出目前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存在着严重缺陷。本文将从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制度方面的根源。这一系列事件如何避免和解决,将为我国这个新兴的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提供新的思路。公司的委托代理理论实际上是对公司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一方面,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使契约当事人不可能完全掌握委托代理契约的有关信息,另一方面,信息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不可能免费提供。这样,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使委托代理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这将造成契约当事人之间相互“欺诈”和“寻租”问题。比如委托代理契约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此,契约当事人必须为委托代理契约支付制度运行成本即交易成本,在委托代理契约中表现为代理成本。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代理成本的出现,使得代理人(主要指企业管理当局)成为公司事实上的控制者,他们控制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提供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其它来源不存在或即使存在也不为信息使用者所用,致使会计信息的提供被代理人垄断控制。此时代理人利用其独特的垄断地位来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公司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代理人凭借会计政策选择权,通过生产和报告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会计信息这个替代变量,供远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委托人了解情况,并据此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会计信息的作用在于其能够降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实现公司福利最大化目标,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目标。换句话说,财务会计信息是一种能够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产品,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很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不仅是会计学的一个中心论题,而且也是一个关乎社会经济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重要问题。公司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委托人(所有者)和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代理人可能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欺骗委托人,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公司经营行为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营行为的代理人的选择,即决策;二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原因。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营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营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营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代理人的选择还是由于外部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代理人偏好和外部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营行为的结果为代理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代理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与代理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得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二、一般模型分析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委托-代理模型来分析研究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问题。为了分析方便,我们采用一些参数化的委托-代理模型,这些模型是在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tromandMilgrom,1987)模型的基础上的改进和扩展。为了研究方便,在不影响结论准确性的基础上,作如下假设:假设1假定代理人的努力变量为a,一维变量,努力的产出函数取线性形式,并以企业的净资产报酬率R(a)表示产出形式,a是指努力程度:π=R(a)+ε,ε~N(0,σ2)。假设2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假设代理人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μ=-exp(-ρw),其中,w是实际货币收入,ρ为代理人的风险规避量,即Arrow-Pratt绝对风险规避度。假设3假设最优激励合同具有线性形式。Weitman提出了采用线性契约的合理性,Holmstrom和Migrom证明了线性契约是能够达到最优的。于是委托人可设计如下激励契约:s(π)=α+βπ,其中α为代理人的固定收入,β为代理人对利润的分享系数,且0≤β≤1,π为利润函数。假设4假定代理人努力的成本c(a),c(a)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进一步,为简化起见,假定c(a)=1/2bR2(a),这里b0代表成本系数;则w=s(π)-c(a)。那麽代理人的确定性等价(certaintyequivalence)收入为:w-1/2ρβ2σ2=s(π)-c(a)-1/2ρβ2σ2其中1/2ρβ2σ2是代理人的风险成本。这样代理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E[w]-1/2ρβ2σ2=E[s(π)-c(a)-1/2ρβ2σ2]=α+βR(a)-1/2bR2(a)―1/2ρβ2σ22)假设5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委托人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获得有关代理人行动信息,从而加强对代理人的激励监督。假定在监督中委托人的选择变量是有关代理人行为的观测信息的方差σ2,对代理人加强监督就是要降低σ2。但是监督是要化成本的,监督成本函数为M(σ2)。σ2为监督的困难程度(σ2越大,监督越困难,监督成本越高)。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E[V(π-s(π)-M(σ2))]=E[π-α-βπ-M(σ2)]=(1-β)R(a)-α-M(σ2)2委托人对代理人实施监督是为了得到更多有关代理人行动选择的信息,来减少代理人的风险成本,增加代理收益。在对称信息条件下,代理人付出的努力水平是可以观测的,不存在不对称信息,最优风险分担与激励没有矛盾。(一)委托代理模型一(信息对称)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aromandMilgrom,1987)认为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可以观测代理人的努力水平a,此时激励约束IC不起作用,任何水平的a都可以通过满足参与约束IR的强制契约实现。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α,β)和a解下列最优化问题:Max[-α+(1-β)R(a)]s.t.(IR)α+βR(a)-1/2bR2(a)-1/2ρβ2σ2≥w0解上述最优化问题,得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R(a)*=1/b,β*=0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为:ν*(π)=R(a)*-1/2b(R(a)*)2-1/2ρβ2σ2-w0=1/b-1/2b(1/b)2-w0=1/2b-w0(二)委托代理模型二(信息不对称,只包含代理人努力变量的信息)而在实践中,努力水平a不可观测的,此时委托人需要激励和监督代理人。假定在市场条件下,代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根据假设4,其目标函数为:Max[α+βR(a)-1/2bR2(a)―1/2ρβ2σ2]其一阶条件为:α=β/b,委托人的最优激励契约与最优监督水平就是选择(α,β),解下列最优化问题:Max[-α+(1-β)R(a)-M(σ2)]s.t.(IR)α+βR(a)-1/2bR2(a)-1/2ρβ2σ2≥w0(IC)R(a)=β/b将参与约束IR和激励约束IC代入目标函数,解之得该模型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β=1/(1+bρσ2)>0在此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人的总效用为:ν1(π)=R(a)-1/2bR2(a)-1/2ρβ2σ2-w0=β/b-1/2b(β/b)2-1/2ρβ2σ2-M(σ2)―w0本文把委托人对代理人激励和约束监督而发生的费用定义为“代理成本”。事实上,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与非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之差,即为代理成本(下同)AC2=ν*(π)-ν(π)=(1-2β)/2b+β2/2b+1/2ρβ2σ2=ρσ2/2(1+bρσ2)+M(σ2)>0(三)委托代理模型三(信息不对称,增加另一个可观测与外生变量ε有关的变量)接下来我们考虑在上述模型中再增加一个与代理人努力程度无关的新的可观测信息变量,进一步改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令v为另一个可观测的变量。假定v与努力水平a无关(如v是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但v可能与外生变量ε有关从而与π相关。假定v具有正态分布,均值为零(Ev=0),方差为δ2。考虑下列线形合同:s(π,z)=α+β(π+γv)其中γ表示代理人的收入与信息变量v的关系。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最优的α、β3和γ,使得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程度最强,代理成本最小。3在这个假设下,代理人最大化下面目标确定性等价收入:E[α+β(π+γv)+p-1/2bR2(a)―1/2ρβ2var(π+γv)]=α+β(R(a)+γv)-1/2bR2(a)―1/2ρβ2(σ2+γ2δ2+2γcov(π,v))上式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R(a)=β/b则委托人的最优激励契约与最优监督水平可描述为:Max[π-α-β(π+γv)-M(σ2)]=Max[-α+(1-β)R(a)-M(σ2)]s.t.(IR)α+βR(a)-1/2bR2(a)-1/2ρβ2var(π+γv)≥w0(IC)R(a)=β/b,r(e)=(1-β)/h,其中0≤β≤1最优化的两个一阶条件为:1/b-β/b-ρβ(σ2+γ2δ2+2γcov(π,v))=0γδ2+cov(π,v)=0进而解之得:β=1/(1+bρ(σ2-cov2(π,v)/δ2))γ=-cov(π,v)/δ2注意,因为σ2δ2≥cov2(π,v),所以0<β<1。模型中加入新的可观察的信息变量之后,委托人的总效用为:ν3(π)=R(a)-1/2bR2(a)-1/2hr2(e)-1/2ρβ2var(π+γv)-M(σ2)-w0=β/b-1/2b(β/b)2-1/2h((1-β)/h)2-1/2ρβ2var(π+γv)-M(σ2)-w0则此时加入新的信息变量之后总代理成本为:AC3=ν*(π)-ν3(π)=ρ(σ2-cov2(π,v)/δ2))/2(1+bρ(σ2-cov2(π,v)/δ2))+M(σ2)上述结果可以进一步推广:对于任何可观测到的与a或ε有关新的变量,只要将其写进代理契约就可以降低代理成本。当然,这里的前提假设是观测没有成本,或者观测成本小于由此带来的代理成本的降低。如果观测所花费的成本大于由此带来的效益时,是没有价值的。下面我们简要分析一下上述三个模型,模型一是信息对称情况下的模型,此时委托人可以观测代理人的努力水平a,代理人不需激励(β*=0),也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结果α*=1/b。委托人总效用达到最大ν*(π)=1/2b-w0,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其它两种模型都是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模型,它们各自所包含的信息量是不一样的,因此它们所达到的激励程度β、代理成本ACi(i=1,2,3)和监督成本Mi(σ2)也是不同的。总结上述三个模型的结果如下:表一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βi1/b1/(1+bρσ2)1/1+bρ(
本文标题:会计信息失真与公共信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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