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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三)药品管理法规(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GMP:“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1]GSP:GSP即GoodSupplyPractice的缩写,意为良好的供应规范,是控制药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GSP实际上就是药品经营企业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实行一个全面的、全员的、全过程的管理。药品的概念: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医疗器械的定义: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使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摘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如:手术刀、注射器、输液器、输液管等;消毒产品的定义《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产品不是药品,其外包装、说明书、标签上不应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如:酒精(乙醇皮肤消毒液)(冀卫消证字(2004)第0134号)84消毒液(Ⅱ型)(卫消字(1999)第0004号)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如:红桃K生血剂(2合1)(关怀装)(卫食健字(1998)第307号)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以上属于药品自然属性的分类,另外根据药品使用的安全性需要对其流通使用的监管还有各种不同的分类: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等。制剂: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如:头孢克肟的剂型有头孢克肟片、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肟颗粒。这三种剂型均为头孢克肟的制剂。药品的名称药品名称是药品质量标准的首要内容,药品的命名也是药品管理工作标准化中的一项基础工作。目前常见的药品名称的种类有三种:通用名、商品名(商标名)、化学名。通用名:中国药典委员会按照“中国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或药品标准采用的通用名称为法定名称。通用名称不可用作商标注册。商品名:商品名又称商标名,即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药物制剂可以起不同的名称,具有专有性质,不得仿用。商标名通过注册即为注册药名,常用®表示。化学名:根据化学药品的分子结构来表示药品的剂型药物的剂型主要有:注射剂、片剂、胶囊剂、丸剂、糖浆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酊剂、栓剂、软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气(粉)雾剂和喷雾剂、膜剂、滴耳剂、滴鼻剂、洗剂、搽剂、凝胶剂、贴膏、透皮帖剂等。按制备方法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一)片剂1、单压片系指药物与赋型剂混合后一次压制而成的片剂,一般的内服片均为单压片2、复压片系指药物通过一次以上压制而成,常叫多层片,因各层所含的药物不同,因此可出现多种疗效(缓释或长效)3、包衣片是指压制片外面包上一层物料,起保护片剂、改善片剂某些缺点的作用。(1)糖衣片:掩盖不良气味及美化片剂、便于识别的作用。(2)肠溶衣片:酸不溶,碱易溶的高分子化合物,减少对胃的刺激并可避免药物在胃液中分解、破坏。(3)薄膜衣片:有防潮、防霉等作用。片剂按使用方法的不同也分为内服片、嚼用片、含片、舌下片、外用片、泡腾片、分散片、口溶片及注射用片等。分散片:系指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均匀分散的片剂。在20±1℃100ml水中振摇3分钟全部崩解分散片最大的特点口服速释制剂中的一种,由于其服用、携带方便,药物溶出快,起效快,生物利用度高,可直接吞服,也可溶于温水中服用,特别适合于老人,小孩及吞咽困难者等特点,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分散片与普通片相比,分散片的质量要求较高,质量标准控制难度较大控释片、缓释片都是在体内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剂型。控释片在24小时内药物释放以等速定时定量释放,血药浓度维持较稳定。控释片是对药物释放要求相对较高的制剂,所以多见于心血管制剂,它是在单位时间内有着比较恒定的释放剂量,以维持血药浓度恒定,效力更持久。缓释片开始时释放速度较快,药效较好;随着时间推移,释放速度逐渐减慢,药效也逐渐减弱。缓释片则是在时间上比普通片释放持久,不会像普通片那样一到体内就完全释放,这样缓释片就不会对胃肠道产生较大刺激,主要起保护作用,所以多用在局部刺激较大的药物。胶囊剂指药物装于空胶囊中制成的制剂。此种剂型不仅外表美观、整洁,还可掩盖药品不适的苦味、异味,生物利用度较高。根据胶囊的形状与硬度可分为硬胶囊与较胶囊。1、硬胶囊系将药物粉末或颗料填充于空胶囊中制成。2、软胶囊系将药物(固体或液体)密封于球形成或椭圆形的软质囊材中制成。3、微型胶囊用天然的或合成的高分子材料(通称囊材),将固体或液体药物(囊心物)包嵌而成的直径通常为5--250um的微小胶囊。根据临床需要将微囊制成散剂、颗粒剂、胶囊剂、片剂、栓剂、软膏剂以及注射液。丸剂和滴丸剂丸剂系中药传统制剂。1、丸剂:是指药材细粉或提取物加适宜的粘合剂或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2、滴丸:是在丸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剂型,指固体或液体药物与基质加热溶化成溶液或混悬液后滴入不相混溶的冷凝中,冷凝收缩而制成球形、扁球形或圆片型的丸剂。增加药物的稳定性,生利用度高,可速释可缓释可控释药品的规格药品规格的表示通常用含量、容量、浓度、质量(重量)、数量等其中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来表示。例如:阿莫西林胶囊:0.25g*10s*2板/盒400盒/件同一种药品常常不仅有不同的规格,还有各级不同大小的包装单位。因此确定某种药品时必须确定其剂型与规格。药品的批准文号由国家批准发布,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未取得批准文号而生产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如: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3.2g(国药准字H20103008)药品的批准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基本完成对批准文号的统一换发。目前药品批准文号的统一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八位数字。字母含义:H、Z、B、S、T、F、J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B代表保健药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J代表进口分包装药品。药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与有效期药品的生产批号一般是指用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设备,经同一次加工所得的产品。目前国内大多数生产厂商的产品批号都是以“年号+月份+流水号(+亚批号)”的形式表示。流水号是药厂生产该产品的批次,也可是其他意义;亚批号可表示班组号等。批号也可由厂家自定。批号是进行质量跟踪的重要标志。例如:批号:20060811-2;0704702;070405B;20070603;安宫牛黄丸,批号:7017002药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与有效期药品的生产批号并不一定是用药品生产的时间表示,因此药品的包装标签上应同时注明药品的生产日期。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使用的期限,其含义是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目前一般药品包装标签上的有效期表示方法都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如:药品名称:头孢拉定胶囊(泛捷复);规格:0.25g*24s批号:0704702;有效期至:2009-03;生产日期:2007年04月03日。《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药品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同意的内容。外包装箱有关标识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9.仿制药。(1)专属性----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特殊的商品(2)两重性----防病治病,不良反应(3)质量的重要性----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疗效。(4)限时性-----先储备,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效期,宁报废要储备。药品消费方式是被动消费,消费者在品种和质量方面很少有选择的余地,因此,政府必须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特殊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药品的两重性(治疗效应和不良反应)治疗效应(疗效):对因治疗: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对症治疗:改善疾病的症状对因治疗比对症治疗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主要是指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国家实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种类:①副作用;②毒性作用;③后遗效应;④变态反应;⑤继发反应;⑥特异质反应;⑦药物依赖性;⑧致癌作用;⑨致突变;⑩致畸作用。严重的不良反应有哪些: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因服用药品引起死亡;因服用药品引发癌变或致畸;因服用药品损害了重要生命器官,威胁生命或丧失生活能力;因服用药品引起了身体损害而导致住院治疗;因药品不良反应延长了住院治疗时间。副作用和毒性反应的区别副作用:A、常规剂量下发生的B、一般不太严重C、可以预知但难以避免毒性反应: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发生的一般
本文标题:35新员工药品基础知识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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