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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委[2006]57号中共重庆市双桥区委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为深入贯彻全市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6]16号),实施《重庆市双桥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不断加快我区科技事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特作出如下决定:一、组织实施《科技规划》,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一)组织实施《科技规划》、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使我区科技综合实力有较大幅度提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但与先进区(市)县相比,我区科技创新资源总量小,全社会科技投入不足,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滞后,体制机制还存在弊端,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规划纲要》精神,全面实施落实《科技规划》,增强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在“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科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科技推动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成果引进推广应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二)实施《科技规划》,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目标。未来15年,要按照“夯实基础、突出应用、加快创新、营造环境、强化服务、支撑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以上。区级高新技术产品突破2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家;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突破1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新增专利授权量突破25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奠定基础。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区级高新技术产品突破9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突破45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家;新增专利授权量突破100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基本建设成为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三)实施《科技规划》,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区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贯穿到现代化园林汽车城建设的各个方面。二是坚持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三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选择地推进重点科技企业、重点新产品的创新突破,带动我区产业核心技术和城市竞争力的大幅提升。四是坚持以应用为主,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解决关系我区产业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的技术问题。五是坚持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市场等各3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合作机制。六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区域、城乡、行业科技创新,统筹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统筹近期与长远安排,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的绩效和水平。(四)组织实施《科技规划》必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组织实施《科技规划》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创新的文化基础,通过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加快建立全民学习、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强化全社会的学习动力,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是实施《科技规划》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施《科技规划》的目标和指向;实施《科技规划》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核心内容。我们既要抓好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科技规划》贯彻落实;又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规划》,有效推进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二、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五)加快实现汽车产业的改造升级。根据我区产业结构和发展前景,加速发展重型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业。以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核心,加快制造业的发展,提高先进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成套水平。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带动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工业产品开发和深加工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年均开发重型汽车、专用汽车关键零部件区级高新技术产品4—5个,年均专利技术申请量3—5件,快速实现我区汽车工业的高新化。(六)大力发展饲料、化纤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以双桥正大、新世纪化纤为主体,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导,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和设备更新。在正大品管部和应用化工检测实验室的基础上,组建相应的企业技术中心和信息中心,实现生产配方4本土化,生产过程自动化,质量监测信息化。整体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走内涵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七)以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行“科技入园”计划,引导科技工业企业向重庆双桥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聚集。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园区。注重园区内部的产业结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着眼于壮大汽车主导产业,积极发展零部件、现代物流、楼宇经济等相关配套产业,为园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园区企业要坚持自主发展与引进先进技术(企业)相结合,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企业工艺流程的升级优化,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大力调整工业经济结构。树立多元化发展思路,培育新兴特色产业,不断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采用和推广无害或低害新工艺、新技术,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八)加快科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全市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三大科技平台,积极构建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和企业自主创新平台。两大平台涵盖重点学科、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适应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需要。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充分利用重庆科技信息网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成果、技术标准、专利、科技文献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区特别是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技术咨询、技术交易和创业风险投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双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建立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创新服务体系。(九)扩大开放,加大投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一方面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与区内原有的高新技术成果结5合;另一方面,引进项目和高新技术成果,与区内企业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现有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建立专门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队伍,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的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机制。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企业应不低于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不低于2%,高新技术企业应不低于3%。努力形成“社会投入为主导,政府奖励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借贷为支撑”的多元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投入机制。三、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创新型企业(十)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设立双桥区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由政府授牌,企业管理,以滚动的方式连续三年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予以扶持,资金主要对购买研发用仪器设备、聘请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创新顾问的经费进行补贴。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开发新产品,将消化吸收投入列为技术开发投入,享受税前抵扣扶持政策。对重大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成果的转让,参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将企业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值率、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纳入区属重点增长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力争在2020年全区骨干企业均建立起自己的企业技术中心。(十一)以区级高新技术新产品和企业认证激发企业创新动力。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凡通过我区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产品或企业,按照《双桥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及管理办法》和《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享受区级财政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按国家、市级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同时,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申报,认真贯彻落实新产品税收政策,6即被列入国家级、市级开发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和区财政分别在3年内(国家级新产品)和2年内(市级新产品),按该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拨款补贴,对拥有自主发明专利的市级新产品的补贴可再延长1年。(十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为导向、以科技合作为纽带、以产学研联动并进为核心的科研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体系,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联盟,共同申报国家和重庆市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工程研究中心,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技术合作联盟,形成人才集聚、基地一体的模式,促进原始创新成果产业化。四、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催生自主创新成果(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加大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工作力度,完善双桥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专业队伍。建立知识产权公告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作用。(十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对区属单位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按专利申请发生费用的6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本区单位和个人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按专利申请发生费用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企业或企业与科研机构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发费用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的费用,给与项目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申报名牌产品和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建设的,给予一定支持。(十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双桥区知识产权局和双桥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我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逐步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为一体的共享服务平台。确保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7五、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形成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十六)确保财政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积极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增强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政府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区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确保区级科技三项费到2010年达到本级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的2%,到2020年超过当年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比例的3%,并保证科技三项费的按时足额到位。区级科技投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十七)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科技规划(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确保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捐
本文标题:关于切实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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