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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急鲁检法„2008‟28号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国质检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部分重点市地出口食品紧急工作会议和全省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总局《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80号)要求,结合全省系统工作实际,省局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文件—2—根据当前山东出口产品特别是出口食品农产品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巩固2007年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检验检疫监管全过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山东出口产品信誉,省局党组决定对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省系统上下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把思想统一到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继续发扬去年专项整治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山东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和目标一是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以及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即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进行专项整治;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管理进行专项整治;对逃避检验检疫监管、非法出口食品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口岸食品安全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四个机制”,即检验检疫全过程监管机制,技术支撑机制,口岸查验机制,人员保障与责任追究机制。达到10个100%目标:即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进行清查,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3—并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使用的原料(蔬菜、肉食和养殖水产原料)必须100%来自于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安装视频监控装臵;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生产加工用的所有原料、辅料必须100%进行备案登记并检测把关,合格后投入使用;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报检前,必须100%实施自检自控,或经检验检疫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检测,合格后准予报检;对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的样品100%由检验检疫人员取样;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必须100%按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生产加工、自检自控和检验检疫监管,合格后才能出口;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配备协检员;出口到日本、美国的食品必须100%在口岸实施有效查验;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落实检验检疫监管人员的责任(见附件1)。二是深入开展部分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家具、人造板、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废物原料等八类重点工业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四个突出问题”,即:彻底解决出口市场质量管理不规范,出口企业水平、产品质量安全参差不齐的问题;彻底解决主要原辅材料未经检验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彻底解决产品安全类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彻底解决进出口企业、代理报检企—4—业无证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等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完善“六个机制”,即:不断完善检验检疫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长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质量溯源机制;不断完善监督抽查机制;不断完善应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实现“4个100%”,即:出口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见附件2)。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全面掌握实情,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不出问题。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局继续保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桦任组长、张纳任副组长,张海波、王珂珍、姜宗亮、王作佳、包生良、田虹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法制处,由食品处、检鉴处、卫生处、动植处、认证处、稽查处、科技处、人事处和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食品专业组和工业品专业组,食品专业组设在省局食品处,工业品专业组设在省局检鉴处,分别牵头食品农—5—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省局有关处室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省局食品处、检鉴处做好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各分支局也要参照省局的做法,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指定具体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二)明确标准、落实目标各单位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标准、细化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各项标准要求一经确定,就要一个一个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省局将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三)边整边改,立足长效。各单位要抓住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本着既治标、又治本,边整边改,边纠边建,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标准,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水平。(四)统筹兼顾,加强协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食品农产品专项整治、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两项内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强度大,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协调好两个专项整治行动,不能顾此失彼。各分支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紧紧依靠地方政—6—府的支持,积极协调当地海关、质监、工商、环保、公安、消协等部门的大力配合。要充分做好对进出口企业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理解和配合。要在严格检验检疫检测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五)强化督查,严肃纪律。省局组成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省局还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地“飞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通报、整改。各分支局也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一线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主动、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对于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坚决、因渎职发生责任事故的,严厉通报批评、严格教育、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按照既纠错又纠责,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六)加强宣传,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显著成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和保密纪—7—律,按照总局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省局业务处的要求及时报送信息,食品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省局食品处、认证处,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省局检鉴处。附件:1.山东检验检疫局2008年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山东检验检疫局开展部分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八年三月七日—8—附件1:山东检验检疫局2008年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我国食品农产品的良好声誉,省局决定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自2008年3月至12月继续深入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要以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国门安全和维护国家信誉为目标,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围绕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以及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完善四个机制、达到10个100%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区域管理、过程监管、检测把关、口岸查验“四道防线”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全省系统出口食品农产品—9—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再提高,制度再完善,力争实现对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高风险食品农产品的全过程无缝隙严密监管,做到长治久安、治标又治本,切实保证山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敏感国家或地区,即目前对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苛刻要求的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高风险食品农产品,根据前期对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控结果与近期国外通报的情况,通过风险分析确定为出口水产品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肠衣产品、蛋及其制品、蔬菜、花生及其制品、速冻方便食品(包括包馅食品、菜肉水产混合食品等,下同)、罐头产品、草莓、水生动物。重点企业,即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或没有按期完成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外官方通报、诚信度低、被媒体曝光过的进出口企业和报检单位。重点环节,即种植养殖源头、原辅料验收、生产加工过程、检务审单与检验检疫监管、实验室检测、口岸查验等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敏感国家或地区、高风险食品农产品及重点企业的确定依据风险分析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五个专项整治: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进行专项整治;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管理进行专项整治;对逃避检验检疫监管、非法出口食品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口岸食品安全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四个机制:检验检疫全过程监管机制,技术支撑机制,口岸查验机制,人员保障与责任追究机制。10个100%目标:即—10—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进行清查,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使用的原料(蔬菜、肉食和养殖水产原料)必须100%来自于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安装视频监控装臵;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生产加工用的所有原料、辅料必须100%进行备案登记并检测把关,合格后投入使用;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报检前,必须100%实施自检自控,或经检验检疫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检测,合格后准予报检;对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的样品100%由检验检疫人员取样;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必须100%按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生产加工、自检自控和检验检疫监管,合格后才能出口;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配备协检员;出口到日本、美国的食品必须100%在口岸实施有效查验;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落实检验检疫监管人员的责任。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好五个专项整治1、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一是查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指出口后用于人类食用、药用或动物食用的所有产品)是否全部来自检验检疫注册登记企业,未经检验检疫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所有食品农产品不得—11—出口。核对并及时更新去年专项整治行动中企业所填写的各种信息,维护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数据库已有数据的有效性。用于出口生产加工的所有原辅料必须全部在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出口食品农产品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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