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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部工作职责投资银行部是全行投资银行、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和中间业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并承担全行产品综合管理等工作。综合业务处1.负责本部门业务运转和行政事务的综合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各处室之间的业务关系;2.组织协调本部门参与编制全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并实施费用控制;3.负责组织协调与本部门业务及内部管理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4.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5.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撰写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编制本部门年度会议、培训和外事计划等;6.负责策划、筹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性的业务会议和其他活动;7.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业务信息,负责本部门业务信息载体管理工作;8.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9.负责本部门对外联络、沟通及宣传工作;10.负责本部门文件收发和文档管理工作;11.负责本部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12.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中心1.负责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运作的系统管理;负责委托咨询的重要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等客户管理维护工作;2.负责制订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要求,并组织计划实施;3.负责起草制订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政策以及业务手册;4.负责协调、管理各分行造价咨询中心及保留的造价咨询实体等经营机构;负责造价咨询经营机构执业资质证书管理;5.负责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计划以及规章、制度和政策等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6.负责协助有关计划财务部门加强对咨询业务经营机构的财务制度管理;7.负责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营计划以及重要客户委托审价咨询业等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并提出委托审价业务费用的分配方案;8.负责协调涉分行间跨地区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培训;9.负责全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业务监控、合规性检查和风险防范;10.负责全行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动态、政策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工作;11.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银行保险业务中心1.负责管理全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业务;2.负责制定全行保险代理业务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制定全行保险代理业务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4.负责组织市场调研、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实施,制定保险业务营销方案;5.负责与保险公司签定业务合作协议、专项协议和协议存款工作以及相关业务竞赛方案的制定组织工作;6.负责制定各家保险公司在全行代销产品的定价权和决策权;7.组织协调行内有关部门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工作中的关系,以及与中国保监会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关系;8.负责全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的考核和评价;9.负责总行本级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业务的投保评价和决策建议;10.负责全行保险业务合规性的检查和风险防范;11.负责组织全行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培训和会议组织。财务顾问处1.负责管理全行企业及机构客户财务顾问业务;2.负责研究财务顾问业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场动态;3.负责制定全行财务顾问业务的发展战略、年度业务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制定全行财务顾问业务的规章制度,包括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5.负责总行直接营销、以及总分行联合营销客户的财务顾问方案设计和产品开发;6.负责系统财务顾问业务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7.负责全行财务顾问业务的人员培训和会议组织;8.负责协调行内有关部门在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工作中的关系;9.负责与外部中介机构在财务顾问领域的合作;10.负责财务顾问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投融资业务处1.负责全行投融资业务的组织协调、系统管理和统一规划;2.负责拟定全行股本融资、并购融资等结构性融资业务的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3.负责拟定全行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类的品的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4.负责全行股本融资、购并融资等结构性融资业务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安排;5.负责参与或组织实施全行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融资的方案设计及承销、分销安排;6.负责全行投融资业务新产品的创意开发和推广,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全行系统投融资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7.负责开展投融资业务的营销和经营管理,对全行系统的投融资项目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8.配合其他业务经营部门开展相关投融资业务的营销;9.负责与外部中介机构在投融资业务领域的合作,对国内外同业及我行在投融资业务领域成功经验和案例总结;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产品管理处1.负责梳理全行产品,建立目录和档案,推进全行产品标准化;2.负责规划并协助相关客户部门进行全行集中统一的产品营销方案、品牌策划及效果评价;3.负责汇集产品规划,逐步建立我行产品线,实施全行产品品牌的统一管理;4.研究并协助建立全行产品管理制度,推进产品经理制;5.负责产品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我行产品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应用体系,沟通、联系全行产品信息,组织协调全行专业资源,为客户经理提供产品信息和解决方案;6.负责全行产品创新建议的汇集、整理、筛选,制定优先顺序;7.组织协调和参与产品分析评价模式的研究和应用;8.负责投资银行产品及金融市场其它先进产品的介绍、引进、推介和专题培训;9.负责汇集整理全行产品创新情况,并实施备案、汇集发布和通报;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研究处1.负责股本资本、债券资本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研究;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市场研究,参与新产品的研究、策划和营销;3.关注国内外金融机构经营战略调整和业务创新,引介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4.对有关重大经济金融事项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5.配合总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事件进行专题调研分析;6.负责研究与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相关的金融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7.负责组织全行性课题调研、专题分析,建立总分行连动机制;8.负责与外部信息服务机构的联系,组织策划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业务经营、市场策略和管理方法的培训;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间业务及资产管理处1.负责全行中间业务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并综合平衡全行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组织拟定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政策;2.负责组织全行中间业务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中间业务费用分配方案;3.负责草拟全行中间业务经营形势分析报告(全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材料)和全行中间业务运营情况分析报告(季度报送人行材料);4.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与中间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信息;5.负责牵头清理全行已开办中间业务产品,并将清理报告报送人行补办市场准入;6.负责综合管理人行等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中间业务新产品的报批事项;7.负责协调所属部门间中间业务工作的关系;负责在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工作中与行内外其他业务合作部门的日常联络;8.负责策划、筹办全行性中间业务会议和活动;9.负责组织全行中间业务和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10.负责全行系统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客户关系管理);11.负责总行本级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直接营销;12.负责制定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的业务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提出开发相关新产品的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需求设计与开发、推广;13.负责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调研、制定全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及业务考核措施,进行投入产出分析;14.负责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审批和对各分行的授权工作;15.负责提出委托贷款等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收费建议及分配方案;16.负责职责范围内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同业动态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相关报送工作;17.负责组织或参与其他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及管理;18.负责组织或参与中间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推广;1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及内设处室主要职责一、机构业务部主要职责机构业务部是主管全行财政及非产业类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中除铁道部、交通部外)、军队、武警、金融机构类客户(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及其境内的分支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机构客户)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2.负责研究拟定全行机构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行年度机构业务政策要点,组织全行机构业务发展研究,对全行机构业务进行分析和指导。3.拟定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组织年度营销计划的拟定和实施。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目标市场、目标客户、分销渠道等,配合有关部门合理配置资源。4.参与编制全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提出本系统业务发展目标、收入实现指标、成本控制目标、资产质量目标,并负责分解、落实和推进目标的实现。5.参与信贷管理、产品管理、风险管理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拟定机构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6.组织开展经营环境分析、市场和客户需求调研,提出业务创新、产品开发建议,参与新产品的需求设计、项目开发和测试。承担相关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研发及优化工作。7.组织开展全行机构业务经营分析,按区域、客户、产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8.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国性、跨地区重大客户的市场营销。9.负责总行直接经营客户的市场拓展、客户服务、收贷收息,对直接经营业务的资产质量、经营效益负责。10.负责对机构客户的资信分析和风险评级,参与研究、制定客户评价及风险控制办法。11.参与拟定与机构业务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收费标准。12.负责牵头全行对机构客户代理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13.负责管理全行与国内银行同业间代理行关系和账户行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撤消,协调处理我行与上述机构客户之间的纠纷。14.负责与机构客户洽谈,组织签署单项业务协议及全面合作协议,并会同总行有关部门及分行落实协议的执行。15.负责拟定机构客户额度授信方案。16.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推行实施本系统客户经理制。17.负责全行机构客户存款产品的综合管理。18.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信息,支持管理信息系统,并向行内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共享信息。19.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20.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21.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内设处室主要职责机构业务部内设政府机构业务处、证券机构业务处、证券质押贷款处、银行机构业务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处五个业务处室。(一)政府机构业务处主管全行财政等政府机构及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军队、武警等政府机构业务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营销组织、质量成本控制的职能处室。负责协助本部组织全行分管客户业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共同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全行政府机构业务发展研究,提出和拟定全行政府机构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行年度政府机构业务政策要点。2.负责分管客户和产品的筛选及区域的划分工作,确定重点客户、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目标客户、目标市场、分销渠道等,并配合本部门合理配置资源。3.根据本处室分管的业务状况,参与部门编制全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和提出本系统业务发展目标、收入实现指标、成本控制目标,负责落实和推进目标的实现,并配合本部门做好年度预算管理。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处理全行与政府机构客户业务运作中的各类关系。5.负责组织和参与同政府机构客户洽谈,组织签署单项业务协议及全面合作协议,会同总行有关部门及分行落实协议的执行,并负责报告政府机构业务协议执行结果。6.负责直接经营业务台账和客户统计报表的布置、汇总及传送工作。7.提出政府机构客户的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负责组织年度营销计划的拟定和实施。8.负责牵头组织对财政部、中央部委等重要客户的全国性、跨地区业务的市场营销。9.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客户的经营环境分析、市场与客户需求调研,提出业务创新、产品开发建议。10.参与新产品的需求设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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