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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财务会计 之货币资金
第二章货币资金2.1货币资金概述2.2货币资金的核算2.3货币资金的清查2.1货币资金概述•一、货币资金的概念与内容•(一)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部分。•(二)广义现金和狭义现金•广义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现金仅指库存现金。我国会计上所说的现金是狭义的概念,即指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三)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并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和使用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从性质上看,其他货币资金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同属于货币资金,但是由于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在会计上要求分别进行核算。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五)货币资金的管理原则•严格职责分工•实行交易分开•实施内部稽核•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出纳私盖公章诈骗500万投案被判13年•2007年10月24日10:28文章来源:福州新闻网•女出纳陈某利用工作便利偷盖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先后向他人借款500余万元,到案发时仍有200余万无法返还。近日,福州市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福州人陈某今年26岁,2002年进某公司当出纳。2004年下半年起,陈某想到利用当出纳的条件,向公司客户借款。此后,她利用到银行办理公司业务的时机,将公章和法人私章借出,并在事先打印好的借款协议上偷盖印章。•而后,陈某私下以公司的名义和各种理由,以高于银行贷款利息的利率向公司数个客户借款,先后总计达500余万元。陈某以借后还前的方式,一直持续到2005年10月。•由于陈某没有还款能力,加上高息,她最终欠下200余万元无法返还。2006年1月,有借款人持借款协议找到公司讨债,这才东窗事发。去年2月13日,陈某在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案发后,家人为陈某归还了100余万借款。•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判决。•(记者毛小春通讯员黄萍)•二、库存现金的管理•(一)现金管理规定•1.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品的价款;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2.现金收取范围•单位或职工交回的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差旅费剩余款等;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不足转账起点(1000元)的小额收入等。•3.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3~5天的零星开支核定。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不准超过15天的零星开支需要量。限额一经核定,企业必须遵守。库存现金不足限额应及时补足,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4.不得“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规定,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以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擅自坐支现金。•5.其他规定•不能编造和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能利用支票等结算凭证套换现金;不能用借条、白条等不符合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能将企业现金收入作为个人储蓄存入银行,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有关管理制度。•(二)现金收付存日常管理•其主要环节为依法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审核现金收付款凭证;当面清点所收或所付现金数额,并在现金收款、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及出纳员印章;根据有关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三)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企业一方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另一方面应当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严防现金收支差错及偷盗、贪污挪用等行为发生。现金管理内容控制,这里主要介绍钱账分管制度,即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三、银行存款的管理•(一)国家对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只能供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企业办理各种收付款时,必须如实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套取现金;企业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企业的各种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二)银行存款收付存日常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经济业务的不同,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填制相应票据,办理有关结算手续;审核每笔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并在此基础上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出纳员还应定期将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从而及时提供银行存款结存额的准确信息。•四、银行转账结算的基本方式与程序•银行转账结算,是指企业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资金,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缴拨以及其他往来过程中发生的超出现金收付范围的货币收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行为。•目前企业可以采用的结算方式有八种,即: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及信用卡。•同城结算方式:这是指在同一城镇或同一票据交换地区进行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两种。•异地结算方式:这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城镇或交换地区进行结算,包括汇兑结算、银行汇票结算和托收承付结算三种方式。•同城异地通用结算方式:这是指同城、异地均可使用的结算方式,包括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信用卡结算方式。•(一)支票•1.支票的概念及分类•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无条件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一经签发,应由出票人无条件付款。•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目前,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来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的,为画线支票,画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2.有关支票结算的规定•支票一律记名,起点金•额为100元,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支票结算方式广泛应用于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二)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的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付款单位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签发银行本票。•(2)银行将签发银行本票交付款单位办理结算。•(3)收款单位于银行本票付款期限内将本票连同进账单交银行委托银行收款。•(4)银行间划款清算。•银行本票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三)银行汇票•1.银行汇票的概念•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采用银行汇票结算,不受是否在银行开户的限制,只要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可以签发和解付银行汇票的银行,汇款人即可取得所需的银行汇票。•2.有关银行汇票结算的规定•银行汇票一律记名,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在付款期内能背书转让一次。银行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单位和个人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特别适用于企业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3.银行汇票结算的具体程序•(1)汇款单位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向签发银行申请银行汇票。•(2)签发银行将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交汇款单位持往异地办理结算。•(3)收款单位持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向银行办理进账。•(4)经过银行结算,结清银行汇票金额并通知汇款单位。•银行汇票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四)商业汇票•1.商业汇票的概念及分类•商业承兑汇票式样如下图所示。•2.有关商业汇票结算的规定•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贴现。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若分期付款应该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先发货后收款或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非商品交易不能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3.商业汇票结算的具体程序•(1)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根据购销合同,收款单位依据经付款单位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发运商品。•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填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委托银行收款。•付款单位应于到期日以前备款支付。•银行间结算及划款。•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2)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承兑申请单位持购销合同填写银行承兑委托书向开户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户行根据有关规定与承兑申请单位签订承兑协议,同意承兑。•收款单位根据付款单位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发运商品。•汇票到期日,收款单位将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开户银行收款,付款单位应备款支付。•银行间划拨款项。•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五)汇兑•1.汇兑的概念及分类•汇兑结算方式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也就是俗称的“汇款”。•2.有关汇兑结算的规定•汇兑分信汇(邮寄凭证)和电汇(拍发电报)两种,由汇款人根据对汇款快慢的要求选择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各单位、个人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3.汇兑结算的具体程序•(1)汇款单位填写银行统一印制的汇款书并连同款项交给银行委托汇款。•(2)银行划转款项•并通知收款单位收账。•汇兑结算程序如有右图所示。•(六)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的概念及分类•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受款人选用。•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式样如下图所示。•2.有关委托收款结算的规定•委托收款结算没有金额起点限制,也没有最高限额。委托收款的付款期随付款人的不同而不同: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委托收款方便灵活,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是一种通用性极强的结算方式。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在同城范围内,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3.委托收款结算的具体程序•(1)收款单位填写“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收款。•(2)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向付款单位开户银行传递收款单证。•(3)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单证后,应注明日期并通知付款单位在付款期限内付款。•(4)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划转款项。•委托收款结算程序如下图所示。••(七)托收承付•1.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又称为异地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结算方式。•2.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中银行负有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的责任。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有合同的商品交易以及由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等款项的结算。•3.托收承付结算的具体程序•异地托收承
本文标题:财务会计 之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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