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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扬尘防治措施第一节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针对本标段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点考虑,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劳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在施工时制定专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作足作好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城市建设尤为重要,因此施工过程中既要搞好工程建设,又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的保护。根据本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工程特点,施工期间,对环境容易造成污染的主要有: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音;施工机械的废水、废气和噪音;机械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的垃圾和气体、固体、液体废弃物;施工现场的灯光污染等。为避免这些对城市造成污染,我们在施工中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达到城市环保的要求。一、环境保护保证体系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项目全面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成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及各班组组长。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形成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实现环保目标。二、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1.1设立环保机构,切实贯彻环保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保的组织实施。1.1.1对废弃物的处理不适宜填筑的材料及时分别堆放整齐并运至业主指定的位置进行填埋处理。1.1.2采用有效措施,消除施工污染,施工废水、生活废水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方式处理,清洗集料或含有油污的废水采用集油池的方式处理,不得污染水源及耕地。施工地点要防治噪音污染,施工车辆不得鸣笛,在临近居民区处施工时,必要时设置消音墙。施工机械施工便道经常洒水,防止车辆通过时尘土飞扬。1.1.3强化环保管理,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并与当地的环保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1.1.4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1.1.5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语言和企业精神等标牌。1.1.6保护生态。施工中注意保护自然和生态,不得随意拆堵水利设施,保护好河渠,不污染水源。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2.1调查环境状况,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以及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数。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2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对新工人和人员转岗都严格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是由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工程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生活营地的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绿地、植被的具体工作内容;施工中可能发现文物时的处理和保护方案。3、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3.1施工期环保规划范围施工期环保规划共分六个部分。即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和生活废水处理、废气粉尘处理、噪音控制。3.1.1城市景观保护为保护施工区域当地的城市景观,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好以下几点: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临时设施,不得修建超出规划范围以外的建筑。所有临时设施的修建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保证临时设施整齐统一,外表美观。场地平整,各种水电、排水管线或沟槽布置及搭设符合相关的要求。施工人员驻地每100米间距配置垃圾箱一个,各施工队及项目部均搭设简易垃圾站,避免生活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场地和临时设施非交通部位的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维持并保护原有地表植被。3.1.2生态环境保护对原有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结合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尽量使用可不破坏原有生态的施工措施。严格落实其它环保措施,保护河流水质和空气环境。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影响施工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砍除其它植物应先征得所有者或业主的指示同意。永久用的范围内裸露地表植被覆盖。不得因施工需要,在未经业主和相关部门容许的情况下,砍伐取弃土场的林木,毁坏地表植被,挖掘土石,埋设管线。对取弃土场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必须尽力移植保持成活。对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旧材料、垃圾等)要运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点进行处理,以防泄露,造成对动物、植物的损害。3.1.3水土保持防排水: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泄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不形成淤积和冲刷。施工道路顶面表面筑成2%的横坡,以利于排水。基坑边坡要进行支护,分段留设排水沟。3.1.4施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理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部分,由于两部分废水的性质不同,拟将其分开处理。考虑到工程各施工部位相距较远,难以进行集中处理,根据施工场地分布,各驻地内设管线将污废水集中进行处理的方案。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的含油废水,严禁任意排放。进行水沉淀处理措施为: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过滤网过滤,通过污水管输入池中沉淀,并做除油处理。经业主和环保部门认可后排放。生活区污水主要有冲厕污水、盥洗污水、食堂污水、厨房污水等,由于生活区内业主已有足够的污水处理设施,可以不予考虑。各附属设施区的生活污水应沿厂区排水系统排放,流入厂区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排放。对施工机械冲洗、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污水,可在机械停放修理厂设置一座沉淀池,采取沉淀、隔油处理后排放。出水优先用于道路除尘降温、浇灌花草,多余的废水沿排水系统排放。施工区的生活污水排放,可在河道附近设置一座沉淀池,经沉淀、过滤后排放。冲厕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入河道附近沉淀池或集水井,经二次处理达标后排放。3.1.5防大气污染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燃油机械、炉灶等。3.1.5.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在4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不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进料、出土使用封闭良好的自卸车,自卸车车厢后挡板保险装置良好,防止运输途中自行打开。严格按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沿途不撒不漏,运输砂、水泥、土等易造成尘土飞扬的物品时,要用篷布覆盖。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暂停运土,防止大风吹扬和雨水冲刷,造成街道和环境污染。3.1.5.2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工程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3.1.5.3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3.1.5.4严格执行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卫生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围挡,将施工场所与周围环境隔离,施工活动、机械存放、材料堆放等均在围档内进行,严禁违规占用其它场地。3.1.5.5施工现场设置土方临时存放场,含水量大的土先在临时存放场暂存,将水沥干后再装车运至弃土场,防止运输途中沿街滴漏污水。3.1.5.6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3.1.5.7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冲车台,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3.1.5.8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3.1.5.9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3.1.5.10施工现场内食堂所使用的炉灶等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末等非清洁燃料。3.1.5.11施工用的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用盖子盖严,防止污染大气。3.1.5.12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3.1.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施工机械、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3.1.6.1施工组织采用两班制作业,使工人每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3.1.6.2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如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或安装隔震装置等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正确安装、固定,减少阻力及冲击振动。3.1.6.3合理布置各种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工作区,利用距离、隔墙对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3.1.6.4选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夜间不安排噪声大的机械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3.1.6.5进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必须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汽车在等候装土时开启小油门或停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以避免或减少噪音。3.1.7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3.1.7.1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3.1.7.2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安排作业时间。3.1.8现场施工噪音的监控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噪音监测,现场设四个监测点,布置在场地四周,设专人做噪声监测并做记录,接受社会监督。3.1.9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3.1.10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3.1.11施工现场在使用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3.1.12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大声喧哗。3.1.13组织措施3.1.13.1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要求所有人员尊重与遵守当地民俗与习惯,维护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生活秩序。3.1.13.2公司成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环境管理责任人,配备足够的能胜任环境管理的人员和资源。各厂队应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或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简称环保员),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3.1.13.3制定完善以各级人员和各单位、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核心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3.2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3.2.1制定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洒落。3.2.2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3.2.3施工现场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在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的及时清走,砂浆、混凝土采取防散落措施。3.2.4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回填土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地周围加护墙护板。3.2.5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时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3.2.6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每班清扫、每日清运。3.3夜间施工措施3.3.1按照济宁市有关规定要办理“昼夜施工许可证”。在夜间施工时,严禁大声喧哗、装卸物料,码放时要轻拿轻放。3.3.2执行济宁市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安排夜间运输时,应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3.3.3夜间施工光源如铲车、汽车灯光及施工照明灯不得直接对着居民房或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直接照射。3.4地表水和地下水防污染措施3.4.1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
本文标题:环境保护及扬尘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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