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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湾公馆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招标书(综合单价包干)招标单位:惠州市欧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第2页共11页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工程名称金海湾公馆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2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中心北区27号路旁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8617.27m²,规划总建筑面积43532.43m²,地上两栋16层,两栋21层,地下2层。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5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级(或以上)并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有完成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6投标有效期20天7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叁份副本8发标时间9招标事宜联系人/联系方式10技术事宜答疑人/联系方式11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12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踏勘13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15投标文件收取人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第3页共11页金海湾公馆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北区27号路旁,东临城市规划27号路,南临派出所,西临蓝湾星宸、翠堤尚苑住宅小区,北邻边检、电业局用地。占地面积8617.27m²,规划划总建筑面积43532.43m²,地上建筑4栋,其中2栋16层,2栋21层,地下2层。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2.1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下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工作:2.1.1设计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年月设计的《金海湾公馆施工图》图。2.1.2其它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013年7月版)。2.2具体工作内容及施工界面划分:中标人须按照上述2.1条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2.2.1基坑支护工程:2.2.1.1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施工方案(1)承包人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一个经甲方认可的经济且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方案,综合考虑现场施工状况,以确保南侧、西南侧既有建筑物的安全,保证土方顺利开挖,提供地下室及基础工程施工作业面,满足施工规范的基本要求。使基础工程顺利施工,确保边坡的稳定安全,避免边坡位移和沉降。(2)承包人应保证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施工方案满足基坑安全性要求,且能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和评审。基坑支护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方案编制说明;(2)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图纸(含细部做法);(3)结构计算书;(4)工期说明;(5)工程造价分析(含按此方案出具的预算书)。2.2.1.2、基坑支护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止水帷幕及排水工程;第4页共11页(2)旋挖桩;(3)水泥搅拌桩;(4)喷射混凝土(5)预应力锚索(6)基坑监测(7)试验及质量检验(8)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基坑抽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2.2土石方工程:2.2.2.1、金海湾公馆项目所属地块土石方挖运及外运,外运的土石堆场由乙方自行负责。2.2.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土石方现场开挖、装卸及外运,以现有地形开挖并按标高控制挖土,乙方在进场施工前自己复测原始地形图,并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施工。②、本工程乙方须服从本工程基坑支护及旋挖桩基础工程单位在工期、质量、施工安排、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管理;施工进度须满足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的进度要求。③、本工程依据开挖前原始地形图及竣工后测量的地形图计算工程量,甲方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测量,并以此计算最终结算的工程量;④、本工程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须在本工程出入口设置洗车槽,进出的车辆车轮不得带土上路,冲洗等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已包含在本次土石方挖运的包干综合单价中。⑤、如遇孤石,由乙方负责采用人工解碎。2.2.3旋挖桩基础工程2.2.3.1金海湾公馆项目所属施工图中的桩基础工程,2.2.3.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括桩基施工(测量、放桩位线、泥浆制备、安、拆、移钻机、钻孔、扩孔、泥浆护壁、清孔、渣土、泥浆运至指定地点;安、拆导管、漏斗、商品砼采购、运输及浇灌;桩钢筋采购、钢筋笼的制作、运输、绑扎、吊装、安防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与旋挖桩有关的所有工作。②、负责砼浇灌前及浇灌过程中对钢筋笼的保护、负责灌注过程中对砼超灌量的控制、负责剔凿桩顶浮浆及找毛、负责涉及桩基础工程的相关预埋及检测。第5页共11页③、桩身完整性及单桩承载力试验时,配合试验单位试验。参与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并对桩基础工程验收质量负责。2.3与招标相关现场情况说明2.3.1发包人不提供场区施工道路、其修建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基坑内的通道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与对外道路合理衔接,同时须设置洗车槽以便对运土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以满足惠州市大亚湾区对土方运输的相关管理。2.3.2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投标人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及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3本工程所需的用电用水已接至用地红线内,施工场地内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接驳且负担费用。2.4其他条件:2.4.1、中标单位应与环保、城管、交警等有良好沟通,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解决。车辆出口须设洗车槽,场地红线外所有问题自行协调解决。如需24小时连续现场施工,应与相关环保部门自行协调解决;2.4.2、中标单位必须提前准备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等报建所需资料,届时及时提供,不得影响报建工作。2.4.3乙方须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总体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工程建设验收标准要求,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为此所必需的各项工序均是乙方的工作内容,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人工、材料及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进退场、施工配合、水电费、成品保护、检验及验收(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除外)、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所有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2.5、本次招标的范围纳入整个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在总包单位确定后,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与桩基以外其它各项工程的衔接工作。3质量标准:本招标工程的质量标准要求为: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4工期要求:本招标工程的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第6页共11页暂定2016年月日开工。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万元。5工程验收标准: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区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万元,同时由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费用、工期及相关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6工程保修期限:以甲方在竣工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7工程承包方式7.1本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按实计量,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投标综合单价包括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体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除外)、机械费、调试费、深化设计费、施工配合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8工程结算原则8.1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原则:8.1.1对于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包干综合单价中;8.1.2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8.1.3招标人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只针对变更部分):①变更增减的项目是《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投标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投标报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第7页共11页单价不同,则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最低单价执行。②变更增减的项目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③变更增减的项目是《投标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综合单价套用以下定额标准:-土建装饰工程套用:《广东2010建筑与装饰定额》;-安装工程套用:《广东2010安装定额》;-材料、人工、机械价格按发生当月惠州市大亚湾区市政府造价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价执行;-管理费、利润按《广东省建设工程建筑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三类地区》推荐费率执行。-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均不计取;-按上述原则套用上述定额及文件计价后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时所承诺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下浮率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回复)。④避让乙方自己施工内容所产生的登高、移位等的设计变更不予考虑。⑤避让其它分包施工内容所产生的登高、移位等不足1米的设计变更不予考虑。8.1.4主材替换结算办法:8.1.4.1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主材,若工程施工中招标人提出主材变更,则此变更主材由招标人认质认价或核价,结算时以招标人认质认价价格或核定价格直接替换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中的主材价格,除损耗按《投标报价清单》相对应项目所列的比率计算外,安装及其它各项费用均按《投标报价清单》中的“人工、辅材、机械、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价格不变,税金按《投标报价清单》所列税金计取,其余费用均不再计取。8.1.4.2若中标人提出主材变更,必须有充足理由,且均应以不低于合同及设计要求为标准,并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若因此导致的费用及工期增加由中标人承担;若费用减少,则结算时扣减相应费用;如果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则按货不对板条款处理。8.1.5包干综合单价不因中标人的深化设计而调整结算价款。深化设计是指:中标人在保证原施工图中的材料、材质、规格、效果等保持不变的第8页共11页基础上,对原施工图中节点不详细、作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的细部补充设计。8.2如投标人对于认质认价材料需另外计取采保费等费用(不含设备,设备不计取该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包干费率,认质认价材料包干费包括认质认价材料的采保费、检验检测费、认质认价材料付款方式(招标人仅承诺认质认价的付款方式为非现款现货方式)与本合同付款方式不同产生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含税金),该部分包干费作为独立费,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8.3如投标人对于甲供材料需另外计取保管费等费用(不含设备,设备不计取该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包干费率,甲供材料包干费甲供材料的仓储、检验试验、材料保管等所有费用。如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甲供供货数量超过按结算原则应使用的用量,则超额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1.2倍扣回,该部分包干费作为独立费,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是否有甲供材料,如无可取消此点)9招标人推荐付款方式:9.1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80%,工程,办理结算后付至工程款的95%,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之后无质量问题再将余款结清。9.2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中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付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招标人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发票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付款方式待商定)10投标报价须知:10.1商务标10.1.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方参考,各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答疑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并对工程量数量/项目进行调整。投标要特别注意: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数量不允许修改,增减工程量/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方增减项目、数量”栏目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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