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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办发[2011]号中共通河县委办公室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直各参评部门:现将《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评议工作。中共通河县委办公室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13日2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纠风办《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为保证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高参评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为实现“兴安岭下绿洲、松花江畔明珠、统筹发展强3县、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环境。二、评议对象评议活动分三个层面进行:(一)由县纠风办统一组织部分县直部门和省、市直在通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分三个组别,共计44个单位:1、执法监督组(16个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物价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农机总站。2、综合管理组(17个单位):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教育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商务粮食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畜牧总站、广播电视局、人口与计生局、文体局。3、社会服务组(11个单位):电业局、邮政局、给排水公司、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合社、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4(二)县纠风办统一组织部分县直执法单位(分局、站、所、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评议活动。共9个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局交通稽查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站、县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所、县酒类专卖局、县卫生监督所、县农机总站农机监理站、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三)县纠风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按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基础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评议活动。三、评议内容1、信息公开。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2、依法办事。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3、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54、廉洁自律。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循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5、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的长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6、“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评议内容按照市纠风办和市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实施。四、评议程序(一)制发方案。县《“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参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按照市主管部门的部署,分别制定评议学校、医院的实施方案;参加评议的县直基层执法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的评议实施方案。(二)公开承诺。参评单位从5月份开始,以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诺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在民主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的确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达到的目标;为群众办哪些实事、好事等,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公开承诺的方式:1、在电视上播出。各参评部门在6文字承诺的基础上,录制主要领导承诺的视频文件,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电视专题节目中播出。2、在政务网上登载。在通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纠风直通车”专栏上登载参评部门的文字承诺。(三)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在年度评议活动中,要不定期地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设,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四)听证评议。召开听证大会,由参评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评议代表现场打分,计入评议结果。(五)问卷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六)工作考核。由纠风办对参评部门实行量化考核。(七)生成结果。工作考核、听证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分别按比例换算后生成各参评部门评议活动的总成绩。五、评议方法评议活动采取市、区、县(市)同步,工作考核、听证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政风建设年”活动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获“群众满意单位”的数额按组别以40%比7例计评。(一)工作考核。工作考核按照《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参评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得分按2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评议成绩。(二)听证评议。听证评议占评议总分的20%。按参评单位的组别分别进行,由公证人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公证。1、参加听证会人员。参加听证会评议代表由县纠风办按照规定的社会各界代表比例,从“评议代表库”中随机抽选。2、听证会程序。参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结束前一分钟提示,到时终止汇报。基层执法单位进行书面述职。评议代表现场填票打分,现场统计、公布得分。3、听证评议计分方法。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计分标准为:“好”20分,“较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单项空白按“一般”计算分数。听证评议分数=听证评议总分÷参加听证会评议代表8人数,按20%的比例计入总分中。(三)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占评议总分的60%。执法监督组、综合管理组、基层执法单位三个组别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市纠风办采取委托国家统计调查部门以电话方式,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测评,得分占评议总分的40%。电话测评工作拟于十一月份进行。二是“政风建设年”民主评议结果占评议总分的20%。社会服务组群众满意度测评占评议总分的60%,采用电话测评方式进行。(四)评议结果的计分方法参评部门评议结果计分公式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分×40%+“政风建设年”活动评议分×20%+听证评议总分×20%+工作考核总分×20%。六、评议结果运用2012年1月上旬公布评议结果。一是对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的,授予本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称号,由县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在媒体上公布。二是将所有参评单位年度评议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9分组别排序,通报全县。三是将省、市直在通河县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报省、市纠风办并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四是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执法单位,建议主管部门作为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基层执法单位,建议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调离岗位。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是深入贯彻县委全会精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实现全县发展目标和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和纪委的领导下,由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议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满意评议效果。各参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报告、11月30日前将评议工作总结报县纠风办。(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结合“政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针对群10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针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顽固性,研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克服畏难情绪,摒弃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积极探索解决政风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取得实效。(三)严肃纪律,严厉查处违纪问题。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县纠风办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好每一个评议环节各参评部门严禁向组织实施部门、测评主体和听证评议代表打招呼、拉选票、吃拿送请等。对明知故犯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主题词:纠风评议工作方案通知中共通河县委办公室2011年5月13共印70份
本文标题: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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