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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方案非结核分枝杆菌是指结核分枝杆菌、牛分枝杆菌与麻风分枝杆菌以外的分枝杆菌,原称为非典型分枝杆菌,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种条件致病菌,存在于水、土壤和气溶胶中,可导致免疫力低下的患者发生感染。近年来,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发生因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及医疗用水等灭菌不合格、使用不规范造成患者手术切口、注射部位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暴发事件,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8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严格执行有关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和标准,针对非结核分枝杆菌流行病学特点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各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应加强科内管理,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严格无菌技术操作,认真做好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二、预防和控制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的具体要求(一)重点部门:重症监护病房(ICU)、手术室、新生儿室、产房、血液透析室、内镜室、供应室、口腔科、各临床科治疗室、换药室等为预防和控制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应按照卫生部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保证医疗安全。(二)各科室应切实做好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及其他侵入性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工作。1.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用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2.对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应尽量避免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进行浸泡灭菌。同时,快速压力蒸汽灭菌仅在应急情况下使用,不应作为常规手术器械的灭菌方式。3.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不得重复使用。(三)各科室应当遵循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防止二次污染。1.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2.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应当注明时间,规范使用,并避免患者共用。无菌液体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3.需要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要保证其使用方法、浓度、消毒时间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认真做好使用中的液体化学消毒剂的浓度监测。(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实施手术、注射、插管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技术时,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手卫生规范,避免因医务人员行为不规范导致患者发生感染,降低因医疗用水、医疗器械和器具使用及环境和物体表面污染导致的医院感染。(五)认真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1.感染管理科要加强重点部门(重症监护病房(ICU)、手术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内镜室、供应室)、重点部位(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等)以及关键环节(各种手术、注射、插管、内镜诊疗操作等)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感染病例。2.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感染病例,科内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3.在处置聚集性、难治性手术部位或注射部位感染时,应当及时和微生物联系,进行非结核分枝杆菌的病原学检测及抗菌药物敏感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指导临床及时应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4.我院经核实发生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暴发时,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向当地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医务人员的培训1.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应当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对临床一线医务人员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培训,强化防控意识,提高医务人员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能力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2.医务人员必须积极参加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掌握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诊断、治疗、预防与控制等相关知识,认真落实消毒灭菌、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及隔离等措施。四、监督与考核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将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各科室质量考核,定期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持续改进。
本文标题: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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