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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砌筑筑砂砂浆浆配配合合比比设设计计规规程程SSppeecciiffiiccaattiioonnffoorrmmiixxpprrooppoorrttiioonnddeessiiggnnooffmmaassoonnrryymmoorrttaarrJJGGJJTT9988--2200111122001111年年修修订订过过程程及及主主要要内内容容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8〕102号“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修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从2008年4月开始进行修订,主编单位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任务后,主编单位立即组建了编制组,确定了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天洋建材企业集团,编制人员为:•李荣孙占利张秀芳赵立群刘军选徐鹏如王文奎何希铨金万春王转英袁永福钱建武张雪琴薛天牢金裕民徐建黄春文毛国强何富林陈华沈文忠。任务下达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颁布实施至今,距今已有10年之久,该标准对保证作为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造物中所采用砂浆的质量配合比设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材料的更新换代以及其他标准的变化,特别是预拌砂浆的蓬勃发展,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的修订,都使该标准的继续使用出现了一些困难、可操作性差、工地现场执行难度增大,因此,迫切需要对《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进行修订,以适应建筑技术的发展。根据这些主要问题2008年8月在西安召开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编制大纲,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及验证试验方案。在上述大量验证试验及调研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外先进标准3月形成了初稿,2009年三月在江苏省姜堰市召开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编制组内部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会后,主编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及各单位的补充实验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通过网络在编制组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定稿,2009年7-8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求意见工作,收到来自上海、北京、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从设计、施工、检测等科研机构、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的宝贵意见。针对这些意见我们又认真研究,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验证试验,最终确定了送审稿的内容。原标准分五章: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5、砌筑砂浆配合比计算与确定(5.1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5.2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5.3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新标准分五章: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5、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5.1现场配制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2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3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2.根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稠度进行了调整;3.在砂浆强度等级上去掉了M2.5增加了M25和M30两个等级;4.取消了分层度指标,增加了砂浆保水率的要求;5.根据不同气候区提出了砌筑砂浆抗冻性要求;6.增加了根据砂浆表观密度实测值及理论值校正砂浆配合比的步骤;7.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ƒm,0=kƒ2。审审查查会会《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行业标准审查会与2009年11月26日在西安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建设部、归口单位及主编单位的领导,会议由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质量安全监督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砌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主编,以及有关科研院、检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9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标准起草单位和有关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审查人员:王福川张昌叙张玉忠黄可明张德思陈栓发李海波施钟毅王巧莉审查专家听取了标准主编人李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本规程的修编过程、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所作的全面介绍。审查组对规程送审稿逐章逐条地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已对规程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最终确定了报批搞的内容。审查委员会认为编制组做出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调研资料真实全面,验证报告数据准确,送审资料齐全。各位委员和专家对标准送审稿逐条逐句进行了认真审议,最后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送审稿。审审查查结结论论1、会议一致认为:编制组提供审查的技术资料齐全,标准编写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2、该《规程》修订工作的主要特点是:(1)送审稿补充和完善了原《规程》的内容,体现了砌筑砂浆科技发展的方向,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2)提出了水泥粉煤灰砂浆和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方法;(3)增加了砌筑砂浆保水率、抗冻性能要求,取消了分层度指标,采用表观密度值对砂浆配合比进行校正,对保水增稠材料和外加剂在砂浆中的应用作出了规定,使砂浆配合比设计更趋科学合理;3、《规程》提出的配合比设计方法先进可靠、可操作性强,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批批准准发发布布为此,审查会后主编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并与2010年1底完成标准报批稿,并上报归口单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第798号公告批准发布编号为JGJ/T98-2010,同时原《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废止。修修改改意意见见1、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条文说明内容;2、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fm,0=k×f2;(3)建议不设强制性条文;(4)其他修改意见如下:(1)取消2.1.1、2.1.3、2.1.4条;增加现场配制砂浆的定义及分类(2)取消2.2节;(3)将符号f2的含义修改为砂浆强度等级值;(4)取消对原材料进场(厂)复验要求的条文;(5)对强制性条文3.0.7和3.0.8条进行修改,提出保水增稠材料和外加剂应有型式检验报告的要求;(6)取消分层度指标要求。目次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5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5.1现场配制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2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3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统一砌筑砂浆的技术条件和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保证砌筑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所采用的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1.0.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能、砂浆技术要求、块体种类及施工水平进行计算或查表选择,并应经试配、调整后确定。1.0.4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砌筑砂浆masonrymortar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经砌筑成为砌体,起粘结、衬垫和传力作用的砂浆。2.0.2现场配制砂浆masonrymortarsitemixing(增)由水泥、细骨料和水,以及根据需要加入的石灰、活性掺合料或外加剂在现场配制成的砂浆,分为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2.0.3预拌砂浆readay-mixedmortar(增)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按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230给出了预拌砂浆的定义。)2.0.4保水增稠材料water-retentiveandplasticmaterial(增)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性能的非石灰类材料。(预拌砂浆生产时会加入改善砂浆可操作性的非石灰类物质,按《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2004给出了保水增稠材料的定义。)本章去掉了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掺加料电石渣、外加剂的术语;去掉了符号一节3材料要求3.0.1砌筑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增)3.0.2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和《砌筑水泥》GB/T3183的规定。水泥强度等级应根据砂浆品种及强度等级的要求进行选择。M1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32.5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M15以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42.5级通用硅酸盐水泥。3.0.3砂宜选用中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且应全部通过4.75mm的筛孔。(改动较大:砌筑砂浆用砂砌体砂浆宜选用中砂,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为M2.5的水泥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3.0.4砌筑砂浆用石灰膏、电石膏应符合下列规定:(原3.0.3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为了保证石灰膏的质量,要求石灰膏需防止干燥、冻结、污染。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但起不到塑化作用,还会影响砂浆强度,故规定严禁使用。)2制作电石膏的电石渣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检验时应加热至70℃后至少保持20min,并应待乙炔挥发完后再使用。(为了保证电石膏的质量,要求按规定过滤后方可使用。电石膏中乙炔含量大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规定检验后才可使用。)3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消石灰粉是未充分熟化的石灰,颗粒太粗,起不到改善和易性的作用。还会大幅度降低砂浆强度,因此规定不得使用。磨细生石灰粉必须熟化成石灰膏才可使用。严寒地区,磨细生石灰直接加入砌筑砂浆中属冬季施工措施。去掉了粘土膏)3.0.5石灰膏、电石膏试配时的稠度,应120mm±5mm。(砂浆配制时,膏类(石灰膏、电石膏等)材料的含水量不计入砂浆用水量中,为了使膏类材料的含水率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国内外常规,规定其稠度一般为120mm±5mm。如稠度不在规定范围可按表3-1进行换算:表3-1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稠度(mm)12011010090807060504030换算系数1.000.990.970.950.930.920.900.880.870.863.0.6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天然沸石粉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和《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112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修改: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和磨细生石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凡使用的矿物掺合料,其品质指标,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要求。粉煤灰不宜采用Ⅲ级粉煤灰。高钙粉煤灰使用时,必须检验安定性指标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使用。)3.0.7采用保水增稠材料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并应有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增)3.0.8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引气型外加剂还应有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修改:3.0.7砂浆中掺入的砂浆外加剂,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并经砂浆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0.9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将会影响水泥的正常凝结,并可能对钢筋产生锈蚀作用,故要求拌制砂浆的水,其水质需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要求。)4技术条件4.0.1水泥砂浆及预拌砂浆的强度等级可分为M5、M7.5、M10、M15、M20、M25、M30;水泥混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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