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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1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1.0.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第1.0.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0.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湿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小于2.5cm/KV。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5cm/KV。第2.0.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2页共14页第2页共14页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1.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第3.1.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0.1%~1%的电抗器。第3.1.3条为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12%~13%的电抗器。第3.1.4条在电力系统谐波电压较大时,应由非线性用电设备所属单位负责采取限制谐波的措施,在采用交流滤波电容器装置时,电抗器应按滤波电抗器的要求选择。第二节额定值第3.2.1条电抗器的基本额定参数,应选择下列规定值:一、额定频率:50Hz;二、相数:1Φ或3Φ;三、系统额定电压:6KV,10KV,35KV,63KV;四、额定电抗率(K):0.1%~1%,4.5%~6%,12%~13%。第3.2.2条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应和与其串联组合的电容器或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相等。第3.2.3条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应等于与其串联组合的一相电容器额定电压的K倍,其值见表3.2.3。第3.2.4条电抗器的额定容量,应等于与其串联组合的电容器或电容器组额定容量的K倍。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3页共14页第3页共14页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表3.2.3额定电抗率%0.10.30.514..5561213系统额定电压Usn(KV)装置内每相电容器的额定电压Ucn(KV)电容器的额定端电压(KV)66.3/√30.00360.0110.0180.0366.6/√30.1710.1910.2296.9/√30.4787.2/√30.4990.5401010.5/√30.00610.0180.0300.06111/√30.2860.3180.38111.5/√30.79612/√30.8310.90035210.0210.0630.1050.210220.9901.1001.320232.760242.8803.12063380.0380.1140.1900.038401.8002.0002.400425.040445.2805.720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4页共14页第4页共14页第三节主要技术性能第3.3.1条电抗器在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偏差,应在下列范围之内:0%~+5%(K≥4.5%);0%~+10%(K4.5%)。对于每相电抗值的偏差,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抗值的±2%。铁芯电抗器在工频1.8倍额定电流下,其电抗值偏差不得超过额定电抗值的-5%。第3.3.2条电抗器应能承受下列最大短时电流而不得出现任何热的和机械的损伤。一、铁芯电抗器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2s;二、空心电抗器为额定电抗率的倒数倍,但不宜超过25倍额定电流持续2s;当电抗器流过的短时故障电流超过上述电流时,应采取措施。第3.3.3条电抗器应能承受下列稳态过电流;一、电抗器应能在工频1.35倍或工频加谐波合成电流方均根值为1.2倍的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二、有特殊要求时,电抗器可在工频加谐波合成电流方均根值为1.3倍的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第3.3.4条电抗器应能承受合闸涌流的冲击而不得产生机械损伤。第3.3.5条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应分别符合表3.3.5-1和表3.3.5-2的要求。电抗器的匝间绝缘应能在工频加谐波电压峰值下长期运行。第3.3.6条电抗器的套管出线端子间,出线端与箱壳间以及支持绝缘子带电部分对地间的净距,应符合表3.3.6的规定。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5页共14页第5页共14页安装在地面上的电抗器的绝缘水平表3.3.5-1系统额定电压(kV)工频耐受电压(Kv)(干、湿)1min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1.2/50s油浸铁芯式干式空心62532601035427535859520063140165325安装在绝缘台架上的电抗器的绝缘水平表3.3.5-2系统额定电压(kV)工频耐受电压(Kv)(干、湿)1min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1.2/50s35351346363233电抗器外绝缘最小尺寸表3.3.6系统额定电压(kV)6103563电气净距(mm)200200400650第3.3.7条适用于第3.3.3条第一款的电抗器的温升试验电流为工频1.35倍额定电流;适用于第3.3.3条第二款的电抗器的温升试验电流应与厂家商定。其温升限值分别不超过表3.3.7-1和表3.3.7-2的规定。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6页共14页第6页共14页油浸铁芯电抗器温升限值表3.3.7-1测量部位绕组(电组法)没面(温度计法)温升限值(K°)5550干式空心电抗器绕组温升限值表3.3.7-2绝缘等级AEBFHC浊升限值(K°)(电阻法)50657090115140第3.3.8条在工频额定电流下,电抗器的损耗值不宜大于表3.3.8的规定值。电抗器损耗限值表3.3.8电抗器额容量(Kvat)损耗值(W/vat)油浸铁芯式干式空心100及以下0.0150.03100~3000.0120.024301~5000.0100.02501~10000.0080.0161000以上0.0060.012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7页共14页第7页共14页第3.3.9条在工频额定电流下,电抗器的声级水平不得超过表3.3.9的规定。电抗器声级水平表3.3.9民抗器额容量(Kvat)声级水平(dB)200及以下50201~50055501~1000601000以上65第3.3.10条设计选择电抗器时,厂家应提供下列技术参数:一、电抗器名称;二、型号;三、系统额定电压(kV);四、额定频率(50Hz);五、额定端电压(kV);六、额定容量(kvar);七、额定电抗(Ω/Φ);八、额定电流(A);九、损耗值(W/var);十、相数;十一、总重(kg);十二、油重(kg);十三、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十四、最大短时电流(kA);十五、声级水平(dB)。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8页共14页第8页共14页附录一名词术语1额定频率:设计电抗器时所采用的频率,取50Hz。2系统额定电压(Usn):电抗器与并联电容器相串联的回路接入电力系统处电网的额定电压。3额定端电压(Un):设计电抗器时,一相绕组两端所采用的工频电压有效值。4额定容量(Sn):电抗器在额定端电压和额定电流下运行时的无功功率。5额定电流(In):设计电抗器时所采用的工频电流有效值。6额定电抗(Xn):工频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7额定电抗率(K):电抗器额定电抗对串联组合的电容器组额定电抗的百分比值。8短时电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抗器的短时电流稳态分量的方均根值。9油浸铁芯电抗器:铁芯和线圈均浸在绝缘油中的电抗器。10干式空心电抗器:线圈不浸在绝缘油中且无铁芯的电抗器。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9页共14页第9页共14页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CECS32:91条文说明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10页共14页第10页共14页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阐述本标准的指导思想及主要设计原则。一、首先强调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二、设计原则中,除应考虑电网条件、自然环境特点与方便运行和检修要求外,还强调考虑谐波水平。因为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扩大,谐波源的日渐增多,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大量投入,如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选择不当,将造成谐波放大,甚至谐波谐振现象,从而加剧谐波污染或危及设备与系统的安全。因此,电抗器的设计选择谐波的影响很大,应慎重对待。三、在总的设计选择的指导思想上突出了安全可靠。由于并联电容器装置的使用可获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较之装设调相机),但并联电容器一旦发生爆裂与火灾事故将引起巨大的经济损失,且电抗器占整个无功补偿装置总投资的比例较小,因此,必须把安全可靠摆在首位,强调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条件,使装置安全运行。第1.0.2条本条中心内容是阐明标准的适用范围。鉴于63kV以上电压等级的并联到容器装置国内尚未出现,故不列入本标准。第1.0.3条本条着重阐明电抗器的装设目的、用途,据此能准确地提出其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第1.0.4条本条主要阐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之间的关系。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如《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J25-85)等的规定。本标准与待批颁发的行业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的区别在于:后者内容侧重于运行使用要求,而本标准侧重于设计时设备的选用方面,即着重提出选用电抗器应遵循的技术条件。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11页共14页第11页共14页第二章环境条件本章主要是规定被选用的电抗器应符合其安装地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工程设计中选用的电抗器应当地环境条件校核。超出基本使用条件时,或向制造厂提出特殊要求,或采取适当的措施。第2.0.1条本条所规定的基本使用条件,既参考了有关标准,还考虑了一般电气设备的通用环境条件,并结合我国制造水平而提出。重点说明以下两点:一、海拔。本标准在征求意见时,曾有提出将海拔不超过1000m改为1500m或2500m,理由是我国部分地区的海拔高度已超过1000m。但是考虑到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度低于1000m,如果按1500m或2500m要求将所有电抗器产品的外绝缘强度提高,势必造成产品造价的增大,既浪费又不必要,且其它电气产品的外绝缘性能也与此不配套。故本标准仍维持1000m海拔高度不变,与国标《并联电容器》及其它电气产品的要求相一致。二、污秽。国标《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正在修订中,现电抗器外绝缘泄漏比距仍采用2.5cm/kV;重污秽地区采用3.5cm/kV。按《发电厂、变电所污秽分级标准》规定: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泄漏比距:1级为2.0cm/kV;2级为3.0cm/kV;3级为4.0cm/kV。经研讨确定按国标规定取值,且运行中尚未发现有不妥之处,待今后逐步总结完善。第2.0.2条设计选择电抗器,如当地环境条件与第2.0.1条规定的基本使用条件不符时,应与厂家协商解决。或提高绝缘等级,或制订防震措施,或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加强清扫或设计上考虑设置水冲洗装置,涂用硅脂、有机硅油类涂料措施等,以加强其防污性能。并联电抗器用串联电抗器的设计选择第12页共14页第12页共14页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本章
本文标题:电抗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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