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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六章 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六章学校教育制度第二节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一、我国学制的历史演变与学制改革(一)旧中国的学制(二)新中国的学制二、普及义务教育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一)普及义务教育的意义(二)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三、学制应遵循的原则(一)教育结构必须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二)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三)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四)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我国第一个现代学制;•未实行;•1922年仿美国“六三三”学制;•又称新学制;•时间缩短;•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时间长;•我国第一个正式实施的现代学制;•1912-1913年;•蔡元培修订;一、我国学制的历史演变与学制改革(一)旧中国的学制我国现代学制是从清朝末年开始建立的。壬寅学制壬戌学制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壬寅学制系统图1.壬寅学制:(中国第一个现代学制)1902年(光绪壬寅),由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首次制定了现代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效仿日本学制,虽然该学制未能实行,但从此形成了旧中国现代学制。癸卯学制系统图2.癸卯学制: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它是我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这个学制体现的是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吸收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制形式,也保留了一定的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该学制的最大特点是修业年限长,从小学堂至大学堂要21年,至通儒院要26年。规定男女不许同校。三段五级初等教育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中等教育中学堂(5年)高等教育高等学堂(大学预科3年)大学堂(3—4年)3.壬子癸丑学制:(1912---1913学制)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于1912年对学制进行修订,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学校令,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对旧学制的改动不大。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设女子高师。废除读经,增加自然科学的内容。学堂改为学校三类三段七级:三类:普通教育、实业教育、师范教育;三段: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蒙养园(3年)初等小学(4年)初等教育高等小学(4年)中学校(4年)中等教育大学预科(4年)大学本科(3年)高等教育大学院(学程不定)4.壬戌学制:五四运动后,1922年(壬戌),由当时留美派主持的教育联合会,参照美国的“六三三制”,制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这个学制从小学到大学比癸卯学制缩短了5年,为16年,并在小学实行四二分段,这一改革至当时的社会发展十分有利,后虽几经修改,但都没有重大变动,一直沿用到建国初期。它以美国学制为蓝本,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学制,也是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为成熟的学制。三段三类七级小学(6年)中学初中(3年)六三三学制高中(3年)大学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3.《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2.《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1958年1.《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1年(二)新中国的学制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学制;扫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两全”、“两重”1.1951年的学制改革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提出了并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学制。(新中国正式颁布实行第一个学制)幼儿教育(4年)初等教育(5年)中等教育初中(3年)五年一贯制高中(3年)高等教育(2—5年)优点:发扬了我国单轨学制的传统,保证了劳动人民子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职业教育在新学制中占有重要地位;34567890111213141516171811234512345612345555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技术及其他)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部年级年龄工农速成学校(2-3年)工农速成学校(3-4年)业余高级中学业余初级中学业余初级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系统图1951年1958年,为配合全面进行的“大跃进”,全国应在3年到5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将以15年左右的时间来普及高等教育,然后再以15年左右的时间来从事提高的工作。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进行学制改革。提出三种类型的学校形式: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确定了“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和“六个并举”、“三个结合”的办学原则。三结合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六并举是: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根据《指示》精神,全国展开了中小学学生学制改革实验。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学制改革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2.1958年的学制改革3.1985年学制改革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提出了“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口号,我国学制受到空前破坏。1976年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学制系统逐步得到改善。1985年,党中央做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改革的主要内容: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五四制、六三制)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对学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2月13日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定了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简称为“两基”、“两全”、“两重”。确立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四种类型,改变办学的体制,改革和完善投资体系。4.1993年学制改革1995年3月,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现行教育的基本制度。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基本为四等七级,直系旁系齐全,相互沟通衔接,已形成多种形式办学的格局。四等是指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七级是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支系旁系齐全、相互沟通衔接是指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系统完善,不仅构成纵向升迁系列,而且三种教育亦可横向沟通。从形态上看,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以后发展:通过高中综合化走向单轨学制。5.1995年学制改革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年级大学和专门学院4-5年职工大学、电大、夜大等职业中专农业广播学校职业中专高中、职业高中(3年)中专(2-4年)初中(3-4年)小学(5-6年)幼儿园年龄文化、技术补习班九年义务教育232122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我国现行学制示意图成人教育专科2-3年我国现行的学制层次结构(纵向)幼儿教育(3—6岁)幼儿园、学前班、托儿所初等教育6—12岁儿童普通小学成人开办的初级学校或扫盲教育中等教育中等普通教育(初、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本科、硕、博研究生教育)我国现行的学制类别结构(横向)普通教育(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职业中学、技校、高职)成人教育(补偿、实用)特殊教育(盲校、聋哑学校、工读教育、超常教育等)3.我国学制的类型•五年一贯制(建国初)•九年一贯制(1985年后)•六三三学制(目前实行的主要学制)•五四三学制我国现行学制二、普及义务教育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一)普及义务教育的意义1.所谓义务教育,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是一种普遍的,全民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迫性、免费性、公共性、时代性、普及性的特点。2.义务教育的发展历史17世纪捷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提出普及教育的思想。19世纪末资本主义各国真正普及义务教育。20世纪50年代苏联普及义务教育。3.普及义务教育的重大意义义务教育是国民的基础教育,普及教育必须走义务教育之路。实现义务教育才能达到教育的普及,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素质,推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一、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动员社会国力量捐资助学,学校应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父母和监护人负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二、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三、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义务教育作为国民基础教育,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的。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否则国家法律机关将强制执行。(二)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在旧中国,因贫穷、动乱、政治腐败和帝国主义的入侵,义务教育在我国始终没能贯彻实施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全国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并于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宣布在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到2000年基本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基础教育阶段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的办学物质条件:筹措经费渠道有五种之多。第二: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义务教育的师资:要求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小学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教师应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第三: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四:合理布置学校网点,提高办学效益;第五:保证入学,制止辍学,禁止雇佣童工;第六,减少学生大量留级复读现象,科学地管理学籍。领导管理体制: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财政投入2000年以来,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资稳步扩大,这集中反映在入学率、辍学率、教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置和师资合格率等关键指标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稳定地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1978年,中央预算内教育支出仅为75亿元(约为年GDP的2%),到2005年猛增60倍,达到4531亿元,占中国GDP的2.5%。2006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内教育支出进一步增长到5796亿元,比2005年提高了24.2%。在2002年到2006年间,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由166.52元上升到270.94元,增长62.71%;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由232.88元上升到378.42元,增长了62.50%。这一增长率比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额增长率高三倍。新增教育支出主要面向农村。2006年,中央政府新增教育支出的70%用于农村,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同年,免费义务教育让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5200万名中小学生受益,373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得到免费教科书,780万名寄宿学生享受了生活费补助。西部地区大约有20万名因贫困辍学的孩子重返校园。农村家庭承担的学龄儿童教育费用在2007年继续降低。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即“两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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