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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培训讲义“三员”岗位培训一、新标准的调整内容二、工程资料的审核重点一、新标准的调整内容(一)对基本规定的调整(二)对监理资料的调整(三)对施工资料的调整(一)对基本规定的调整1、3.0.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同步”是保证工程资料真实的必要手段,是指工程与资料共同推进,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基本保持对应,发挥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否则事后形成资料,可能记录不全,或者有意不把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反映在工程资料上,尤其是工程完工后找人补资料的作法必须杜绝。2、3.0.5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不得进行工程验收。本条对工程资料的内容、结论、签认手续等提出要求。这些要求关系到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责任追溯,十分重要,是对于工程资料的最基本要求。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是要求资料中对其有效性有决定性影响的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应空缺。工程资料应结论明确,是指当资料中需要给出结论时,如:“试验结果”、“验收意见”,应当按照相关设计或标准的要求给出明确结论,不应填写成“基本合格”,“已验收”,“未发现异常”等不确切词语。工程资料应签认手续齐全,是指应该在资料上签字、审核、批准、盖章等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及时签认,不应出现空缺、代签、补签或代章等。3、3.0.8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软件需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符合本标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软件需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符合本标准。指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取计算机操作的科学方法管理,逐步实现电子文件存档,但是计算机程序软件,必须经过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评审,应符合本标准,才能使用,未经评审,可以自动生成虚假数据的软件,必须制止。4、3.0.10工程资料预审合格,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施工、监理资料应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向城建档案部门归档。本条对竣工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作出规定,目的是明确已竣工工程资料归档的责任方是建设单位。(二)对监理资料的调整1、5.1.4监理月报: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签证情况、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项目监理工作小结、下月监理工作计划。如有特殊情况时其内容可增减。2、5.2.3工程平行检验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后,利用一定检查或检测手段,以不低于规范要求的比例,对工程材料或工程实体进行的独立检验活动,称为工程平行检验。应首层(首件)必检,以了解施工单位素质、施工技术水平。其它检验次数按工程实际确定,但应力求起到监督、控制作用。3、5.2.4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工程见证人和试验检测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向该工程的监督机构递交,进行备案,如发生见证人或试验检测单位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它是检测单位收取送检样件,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见证行为的依据。4、5.2.5见证记录: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见证员要在见证取样结束后及时填写见证记录,填写见证记录,真实记录见证过程。5、5.5.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大型工程还应在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符合附录B表B16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三)对施工资料的调整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是单位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述,应包括一般情况和构造特征,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许可证填写,工程资料的相关内容应与其一致。2、施工检测计划:单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承包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试块(件)检测计划(含计量、测量仪器鉴定、校验)和工程实体检测计划。按规定填写施工检测计划。3、工程洽商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其他问题需要相关单位洽商的,由提出单位按规定填写工程洽商记录,洽商各方签认后实施。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退场记录:进场验收(或复试)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退场处理,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退场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5、交接检查记录:本表适用于不同施工单位之间遇有下列情况时需做交接检查记录:1)某工序完成后,移交下道工序时。2)某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一个施工单位向另一个施工单位进行移交。3)工程施工未完,施工单位变换,则前任施工单位需向后任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检查。6、基槽验线记录:基槽挖至设计要求深度后,应对基槽进行实际测量并采用图示法将基槽的轴线位置及尺寸偏差,基底的宽度及尺寸偏差,基底高程及偏差,进行标注、记录。7、楼层平面放线记录: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应将建筑的主轴线投射到每一结构层的顶梁板上,测设出全部的轴线及构件的位置边缘线后进行检查验收。测量放线检查记录应记录测量使用的仪器、主轴线的传递方式、轴线实际距离等,并填写检查结论。8、楼层标高抄测记录: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应将建筑的高程传递到每一结构层的顶梁板上,利用水准仪,抄测出结构层顶面的高程,与设计高程对比,计算出高程偏差。楼层标高抄测应记录水准点的位置,本层的设计高程,高程的传递位置、方法;采用图示法,记录平面高程的抄测位置及各点的偏差值。9、桩基、支护测量记录:依据工程定位所给定的建筑物位置和“设计文件”,在地面上确定桩位的轴线位置、桩位中心点并给出桩的外轮廓线;同时明确水准点设置位置和高程。10、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各专业的隐蔽工程和混凝土浇筑准备等混凝土浇筑条件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11、混凝土拆模申请单: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单,附申请拆模的依据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12、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第3.0.10条规定,由施工单位按表C062的规定如实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1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由施工单位按表C079的规定如实填写、保存、归档。14、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应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自检合格,施工单位按表C082的规定如实填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15、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应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自检合格,由施工单位按表C083的规定如实填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1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后,交付使用前,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全负荷通电试运行,并对运行电压、电流、温度、试运行的其他情况及试运行结果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员按表C094的规定如实填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17、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员按表C0101的规定如实填写调试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18、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电梯整机安装后,试运行试验时,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在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的平稳运行中,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测量平层准确度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员按表C107的规定如实填写试验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19、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测记录:电梯门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表C108的规定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如实填写检测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20、电梯机房、井道预检记录:电梯机房、井道在交付安装前应进行预检,对机房和井道进行实测实量和现场核验,必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员应按表C114的规定如实填写预检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21、电梯主要功能检测记录:电梯整机安装完毕后,应以每部电梯为单位,依据规范标准,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对电梯主要功能进行逐项检查,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员按表C111的规定如实填写检测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2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施工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表C120的规定如实填写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质量和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也应参加进行验收。2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附录C表C121的规定如实填写验收报验表,项目经理签名注明日期,报请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核查施工资料,现场检查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审查意见。24、工程预验收报告:1)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资料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列入《工程预验收报告》,限期整改,直至合格。2)工程预验收报告的填写要求:A、预验收小组成员及分工表:工程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预验收人员按专业分组,按检查项目分工。B、工程预验收整改意见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记录,发给预验收参加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定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验。C、住宅工程的工程预验收,也可以与分户工程验收同时进行,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机构)组织。工程预验收报告与分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同时形成。3)工程预验收应符合附录C表C122的规定。2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1)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2)分户验收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3)分户验收程序A、施工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B、建设单位组织各验收单位共同确定分户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内容、部位及数量;C、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分户验收;D、按户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录C表C123,记录验收情况和验收结论不合格项目,明确整改和复查要求;建设、施工、物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验收人员分别签字;E、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F、《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二、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一)对监理资料的监督检查(二)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三)对其它文件资料的监督检查(一)对监理资料的监督检查1、监理文件的编制与审批(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旁站监理实施方案2、施工文件的审批(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方案3、见证记录(1)取样的代表数量、规格、牌号(2)取样的地点、数量、方法(3)记录填写的时间4、旁站监理记录(1)旁站的批次、部位及其含盖面(2)旁站记录与施工记录的对应性(3)旁站记录填写的规范性5、工程平行检验记录(1)检验的频率(2)检验内容的完整性(3)记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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