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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招标文件标号:SZSD-G-2004-(X)19采购单位:有限公司采购内容:弱电系统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00四年十二月2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7第四章招标书………………………………………………………29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37第六章合同的特殊条款……………………………………………44第七章评分要点……………………………………………………483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弱电系统216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日历日)31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7017323010182600103353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苏州支行410答疑会时间:2004年12月15日上午9点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51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620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720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822开标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933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034中标服务费:1.0%11评分要点:第七章4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招标函: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高新区仁枫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弱电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SD-G-2004-(X)19号招标内容:弱电系统交货地点:苏州新区枫桥人民医院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9:30-下午16:30答疑会时间:2004年12月15日上午9点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前(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1∶30整(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单位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原252号)6号楼三楼电话:(0512)65300338传真:(0512)65300338邮政编码:215007联系人:高佳铭戴军生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2如果投标人是联合投标,须持有《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11.2款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6.2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6.3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6.4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6.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6.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C、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9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第4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勘察现场10.2.1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2.3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前附表第1项中序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D、投标文件说明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2.1.1授权委托书;12.1.2投标函;12.1.3投标报价表。12.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12.2.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2.2.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编写);12.2.3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1012.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2.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3.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3.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3.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3.5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12.3.7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附件);12.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3.9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3.10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2.3.11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2.3.12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2.3.13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2.3.14投标人必须提交12.3.1、12.3.2、12.3.3、12.3.4、12.3.5、12.3.7、12.3.8、12.3.9、12.3.10、12.3.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2.3.17本条中12.3.5、12.3.7款规定的文件必须是原件;12.3.1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2.4投标文件由12.1、12.2、12.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1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装订。1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如有货物样本,应一并提供;14.2.2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要量、生产厂名);14.2.3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14.2.4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14.2.5投标设备安装要求说明;14.2.6备件、工具清单14.2.7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1114.2.8详细的交货清单;14.2.9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4.2.10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4.2.11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15、投标报价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
本文标题:弱电系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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