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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谈判文件编号:SZXY2018-N-T-017-B采购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类别:工程类日期:2018-08-101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2建设地点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内3建设规模预算228156.27元,最高限价228156.27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合格6发包范围试桩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请至代理公司领取)7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由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谈判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10谈判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1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外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银行凭证随同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当场开出收据。收款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帐号:8906015480000030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13谈判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4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8月17日09时30时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15评审会时间:2018年8月17日09时30时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1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15:00整(北京时间)17提疑及提疑截止时间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1:00整(北京时间)2一、谈判公告受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SZXY2018-N-T-017-B二、采购内容: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三、采购预算:贰拾贰万捌仟壹佰伍拾陆元贰角柒分整(¥:228156.27元)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7、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8、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15:00整(北京时间)2、报名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六、谈判时间、地点: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18年8月17日09:00~09:30(北京时间)3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09:30整(北京时间)3、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09:30整(北京时间)4、谈判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七、联系单位: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联系人:华山电话:0512-68251186传真:0512-891898962、采购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洪工联系电话:0512-68018536地址: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八、请贵单位获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九、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十、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十一、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4二、报价须知(一)总则1、本工程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自行负责。2.2场内外道路:现有原状,自行负责。2.3施工用电:发包人现场不提供接电,承包人须考虑自行发电。3、发包范围: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4、工期要求: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6.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定义:企业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6.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7、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报价说明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报价方式。(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一切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均含在全费用单价中。施工用水电费:标底中造价均按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施工用水电费计算。发包人现场不提供接电,标底中已考虑自行发电费用。标底中已包含本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竞标单位应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总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5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2、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谈判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5、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5.1谈判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标底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标底价-成交价)÷[标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项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100%。】5.2实质性响应条款:(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5.3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照工程变更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5.4合同备案要求1.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市级小额工程项目,除了需在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进行合同备案外,还需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招标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登记、合同备案等工作,否则无法办理相关工程监管手续。2.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市级小额工程项目,只需在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进行合同备案即可。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7、本工程成交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应包括在报价中。6(三)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组成(按不同标段分别编制):(1)报价书(格式附后)(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3)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4)企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企业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原件核查)。(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7)施工组织方案;(8)近3年的审计报告(9)材料品牌表(如有);(10)标底清单内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提供清单汇总(格式自拟)及对响应产品相应品牌型号对应页的截图。(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2、对谈判文件要求:(1)谈判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全套谈判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3、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工程名称。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私章。4、报价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5、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7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6、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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