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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掘进岗位工种培训教案第一篇掘进岗位工种培训大纲一、掘进岗位工种种类综掘部分:1、掘进机司机2、掘进机维修工3、支护工(锚杆支护工、锚喷支护工、锚索支护工、架棚支护工)4、综掘运料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普掘部分:1、掘进钻眼工2、掘进爆破工3、人力装载工4、耙斗装岩机司机5、装岩机维修工6、砌碹支护工7、把钩信号工8、人力推车工9、人力运料工二、岗位工种培训技能要求11、了解与熟悉掘进一般知识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内容3、熟悉煤矿掘进施工工艺4、掌握本职岗位一般技术技能5、熟悉矿井各类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三、培训的方法与安排1、采取业余学习与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2、培训时间要求:通用知识部分学习时间不少于35学时,基本技能与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现场实践与操作不少于20学时。3、所有工种必须经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允许上岗作业。四、教案编写与教学要求1、本教案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培训学习大纲第二部分通用知识第三部分综合复习与测试2、教学要求:职工在学习本教材的同时应与《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相关工种一并学习;本教材采取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取多媒体教学,实验与操作主要在施工现场。2第二篇通用知识本部分主要讲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通过对基本知识的学习,达到提升职工业务技术素质的要求。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毛泽东主席于1952年指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使错误的。”周恩来总理于1959年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江泽民主席于1997年指出“必须坚决树立安全‘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强调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胡锦涛总书记于2006年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高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压倒一切。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地运用科学规律与原理,采取事前预防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达到预防的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必须做到:强化安全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证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第二节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二是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三是各省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等。二、主要的安全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该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4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署予以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该法共有七章97条。具体内容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矿山安全法》该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1993年5月1日起执行。该法共有八章50条。具体内容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3、《煤炭法》该法于1996年8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12月1日起执行。该法共有八章81条。具体内容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三章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四章煤炭经营,第五章煤矿矿区保护,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于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共有五章50条。5、《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议通过,并2005年1月1日期执行。共四编751条。2006年10月经专家组审议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新版(2006版)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于2005年8月31日由国务院第104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共28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十五项重大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5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复习思考题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是什么?2、《安全生产法》于何时颁布实施的?共有多少章多少条?3、如何摆正安全与生产关系的?安全小知识根据国务院1991年10月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职工人身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在原劳动部办公厅1993年9月印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中,将“轻伤事故”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将“重伤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将“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将“重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6第二章煤矿生产技术知识第一节煤矿地质基本知识一、煤岩层产状岩层产状是指岩层的空间位置。走向、倾向和倾角是用数字表示岩层的空间位置的三个产状要素。1.走向:岩层层面与假设的水平参考面的交线,称为走向线也就是同一层面上,等高的两点联线。走向线的方向即为岩层的走向;表示岩层在地面上延伸的方向,或表示山岭的山脊线的延长方向。2.倾向:层面上与走向线相垂直,并沿斜面向下的一条线,叫做倾斜线,它表示层面的最大坡度。倾斜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所指的方向,即为倾向。倾向与走向垂直。3.倾角:层面上与走向线直交的倾斜线和它在水平面上投影的夹角称为倾角。倾角的大小表示岩层的倾斜程度。二、煤层埋藏特征由于煤层的形成条件和受地壳运动的影响各不相同,煤层的埋藏特征也各有差异,诸如煤层的顶底板、煤层结构、煤层厚度和煤层的产状等,了解煤层的埋藏特征对我们安全经济地完成煤炭开采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一)煤层的顶底板煤层的顶底板是指煤层中位于煤层上下一定距离内的岩层,按照沉积的先后顺序在正常情况下,赋存在煤层之上、在煤层之后形成的岩层叫顶板。赋存在煤层之下、先于煤层生成的邻近岩层叫底板。当采煤工作面的7煤炭采落以后,煤层的顶底板就暴露出来,顶板悬空在工作面的上方,底板在工作面的下方。由于沉积物质和沉积环境的差异,顶底板岩层性质和厚度各不相同,在开采过程中破碎、冒落的情况也就不同。了解这些岩层的岩性特征对确定顶板控制和巷道支护方式、选择采煤工艺以及预防瓦斯的突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通常从采煤工作的角度出发,考虑顶底板岩层相对于煤层的位置、移动特点和强度等特征的不同,由煤层依次向上,把煤层的顶板划分为伪顶、直接顶和老顶个部分;由煤层向下,把煤层的底板分为伪底、直接底和老底三个部分。但是,并不是所有煤层的顶底板都是由这个部分组成。可能在煤系沉积过程中,受沉积环境变化的影响,就会出现有的煤层的顶底板发育不全,有的煤层可能缺失某一个或几个顶底板组成部分的岩层。例如山西大同等地的侏罗纪煤层的顶板就只出现老顶。伪顶:是直接覆盖在煤层之上的,极易随煤炭的采出而同时垮落,厚度不大,一般在以下,岩性多为炭质页岩。直接顶:是直接位于伪顶或煤层(如无伪顶)之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常随着采煤工作面移架或回柱工序的完成而自行垮落的岩层。厚度一般可达几米,岩性多为较易垮落的泥岩、页岩、粉砂岩等。老顶:是位于直接顶之上或直接位于煤层之上(此时无直接顶和伪顶)的厚而坚硬的岩层。一般在长时间内不易自行垮落,在采空区上方悬露一段时间,当达到一定悬露面积之后才垮落一次,通常由砂岩、砾岩、石灰岩等坚硬岩石组成。伪底:直接位于煤层之下的薄而软弱的岩层,岩性多为炭质页岩或泥岩,厚度不大。直接底:位于煤层之下与煤层直接接触的硬度较低的岩层,一般无明显的层理,直接底的厚度一般不大,常见的几十厘米,通常为泥8岩、页岩或粘土岩。若直接底为粘土岩,遇水后则会发生膨胀,造成巷道底板隆起现象,轻者影响巷道运输与支护,重者可使巷道遭受严重破坏。老底:位于直接底之下的比较坚硬的岩层,常为粉砂岩、砂岩和石灰岩等。(二)煤层的形态与结构煤层的形态是指煤层在空间上的展布特征,即煤层在空间上的分布状态及变化走势。像其他沉积岩一样,煤层在地下也是呈层状埋藏的。层状的煤层其层位有明显的连续性,厚度变化也有一定的规律。但也有似层状和非层状煤层,似层状煤层形状象藕节、串珠或瓜藤等,层位有一定的连续性,厚度变化较大。非层状煤层形状象鸡窝或扁豆等,层位连续性不明显,常有尖灭。煤层的结构是指煤层中夹矸的数量和分布特征。根据煤层中有无较稳定的夹矸,将煤层分为两类。简单结构煤层:煤层中不含夹矸或夹矸很少的煤层。通常厚度较小的煤层往往是简单结构煤层。复杂结构煤层:煤层中含有夹矸较多的煤层,且夹矸层的层数、层位、厚度和岩性变化大。通常厚度较大的煤层往往是复杂结构煤层。(三)煤层的厚度煤层的厚度是指煤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由于成煤条件各不相同,煤层的厚度差异也很大,薄的可能是几厘米的煤线,厚的可达多米。根据煤层的产状、煤质、开采方法以及当地对煤的需求情况,综合当代煤炭开采技术和经
本文标题:煤矿掘进专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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