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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红学”与文学经典化问题(一)目前正在讨论的文学经典问题是很有意义的。讨论中有不少真知灼见,但我觉得也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如认为文学经典的变动主要由于权力的作用和“意识形态的操控”,似乎与作品的艺术品质没有太多的联系;又如认为只要是意识形态对经典化的介入,那么必定就是歪曲了作品本身,只有负面的作用,没有正面的影响。这些看法是否经得起文学经典化事实的检验呢?这里我想以《红楼梦》的经典化的个案分析,尝试着回答上面所提的问题。《红楼梦》是中国历代以来唯一以一本书的研究,而建立起一门专门学问的作品,这就是大家所称的“红学”。进入“红学”圈子的人,上至高层官员,国学大家,著名作家,下至普通的研究者,人数之众多,可与西方的“莎士比亚学”相比美。特别令人困惑的是,不论政治权力如何变化,不论意识形态如何“操控”,《红楼梦》的文学经典地位不可撼动,不像其他作品那样在权力的更替和意识形态的变动中起起伏伏,可以说《红楼梦》是经典的“长青树”,这里究竟存在什么奥秘?一《红楼梦》的艺术品质与文学经典第一极《红楼梦》作为中国十八世纪的一部古典小说,其后成为文学经典的“长青树”,首先是它的艺术品质非同寻常。它所描写的是当时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和一个爱情悲剧,题材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但他的描写、叙事和抒情,却带有高度的艺术印记。《红楼梦》的艺术品质可以就以下四点来谈:1、《红楼梦》艺术描写的重大突破。它把客观性的描写和主观性的描写艺术地融合在一起。《红楼梦》对生活的描写,就像生活本身那样原始、丰富、多样和复杂,可以说达到了浑然天成的地步。虽然大体而言《红楼梦》只写了一个大家族的生活,但涉及的生活面是很宽的。我们甚至于可以说,生活有多么辽阔,《红楼梦》描写的世界就有多么辽阔。问题还不完全在作者反映生活的辽阔上面,而更在对待生活的忠实把握上面。即作者尊重生活固有的逻辑去写,“尊重”笔下每一个人物自身的性格轨迹,不把他们当傀儡,不把自己的好恶强加到人物上面,随意进行褒贬,哪怕就是对贾政、王夫人、王熙凤作者也能很客观地加以对待,让他们说他们所说,做他们所做,充分写出了他们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论作者同情谁,厌恶谁,决不把自己的感情倾向表露出来。作者喜爱林黛玉、贾宝玉、晴雯、鸳鸯等,但他尽力把这种喜爱隐藏起来;作者厌恶贾母、贾赦、贾珍、贾琏、王熙凤、薛宝钗等,他也尽力把这种厌恶隐藏起来。诚如曹雪芹自己所说的:“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红楼梦》描写的客观性又不是“冷”的,它是“热”的。或者说它的描写又是最主观的,因为作者把自己对生活的诗情画意的审美体验,充分地艺术地渗透进对生活的描写中,形成了“冷眼深情”的艺术特征。或者说,作者通过对描写素材的进行了熔铸和提炼,加以审美化和诗化,似乎每一回都留下了曹雪芹诗人的体温,灌注了他的心血,让人感受到所描写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生气勃勃的,趣味盎然的,读者不能不为他的描写所感染和感动。诚如作者自己所云:“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字字是血”我们可以《红楼梦》中从字里行间体会出来。最客观又是最主观,在《红楼梦》中形成了一个具有张力的冷眼深情般的艺术悖论,正是这艺术悖论,是《红楼梦》的生活世界既超越了客观的世界,又超越了主观的世界,真正寻找到艺术的世界。2、“言情”小说模式的重大突破。中国古代描写爱情的小说很多,为什么这许多爱情小说都经不起历史和时间的筛选,《红楼梦》独能“脱颖而出”,二百多年来赢得无数读者的青睐,在文学史上获得崇高的地位,成为永远不被摧垮的文学经典呢?这里我觉得有三点是其他言情小说无法达到的:第一,《红楼梦》创造了言情小说的新范式。我们注意到,此前的小说、戏剧和诗歌也有不少描写爱情的优美篇章。但是,其范式是这样的:“才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佳人”,或倒过来“佳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才子”,两人一见倾心,瞬间产生了感情,于是暗中传递消息,表达彼此爱慕之心。但他们的心思或行动终于被人发现,因为违反礼教而受到阻绕,“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彼此相思、痛苦,其状十分令人同情。最后必是“才子”科甲及第,一般是中了状元,皇上知道了事情原委,终于赐婚,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范式的写法构成了一个“文学社会”,如著名的《西厢记》、《牡丹亭》等,都属于这个“文学社会”,连朝鲜的《春香传》也无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比这些作品更差的言情作品。有清一代所产生的言情、人情世态、才子佳人小说很多,如《林兰香》、《金云翘传》、《女开科》、《平山冷燕》、《情梦拆》、《风流配》、《春柳莺》、《玉娇梨》、《好逑传》、《吴江雪》、《定情人》、《玉之玑》、《赛红丝》、《锦香亭》等等,这些作品都是这样或那样地重复这个范式,而落入窠臼,逐渐湮没无闻。在这个范式里面所演出的各种各样的小说的意义都是有限的。《红楼梦》则冲破了这个陈旧的“范式”,开创了言情小说的“新范式”:贾宝玉与林黛玉则因经过长期的相互了解,并因都反对“仕途经济”而相互爱慕。可他们的爱情终因违背了封建礼教的规定而遭到封建卫道士的扼杀而失败,并酿成了悲剧。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这个爱情“新范式”的要点是:男女主人公的相爱乃是由于共同的思想感情的基础,和相互之间长期的了解和爱慕,但由于反人性势力的压迫或由于无法避免的原因,最终造成了悲剧。这个新范式容纳了现代爱情悲剧的要素,因而具有现代意义。实际上,《红楼梦》的爱情新范式一经流行,那种“才子佳人”式的“文学社会”就被拆解,而一个以《红楼梦》言情新范式的故事框架的“文学社会”就被确立起来。不论哪为作家,只要他写的是现代的爱情悲剧,就自觉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加入《红楼梦》新范式的“文学社会”中。鲁迅的《伤逝》、张爱玲的《金锁记》、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差不多都是《红楼梦》新范式的变异。可以肯定,我们今后还会有新的“爱情小说”,特别是爱情悲剧,不论如何创造,很难跳出《红楼梦》新范式的“窠臼”,真是写不完的《红楼梦》。3、典型、意境和意象同时并现。一般的作品或者创造典型,或者营构意境,或者塑造意象。唯有《红楼梦》三者兼而有之。《红楼梦》创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许多典型,已经是十分可贵。但同样可贵的是,它还营造诗一般的意境.读者走进大观园,就会走进有情景交融所构成的或热烈或温馨或凄凉的或悲哀的意境中,让人体验到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情感,使人达到物我皆忘的境界。在《红楼梦》还有那奇怪的写满字的石头,有绛珠草,有贾宝玉生下来就挂在脖子上的玉,有“太虚幻境”,有“正册”、“副册”……这些象征意象,给人以扑朔迷离之感,其中的文化和哲学意味都耐人寻味,至今仍是未能解开之谜。典型属于“知”的领域,意境属于“情”的领域,意象属于“意”的领域,《红楼梦》是人的全部心理功能的全部展开,是人的智慧的结晶。4、汉语白话的成熟形态。《红楼梦》所使用的语言是白话。它的白话是最纯净的,最典范的,最丰富的,最生动的,最具有表现力的。《红楼梦》之前,没有产生这样的白话;《红楼梦》之后,白话则因受东洋和西洋文化与语言的影响,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遭到各种“标准化”的影响,而遭到“污染”,失去了纯净的丰富的品质。我们现在很难想象还有谁能超越曹雪芹用纯熟的白话写出新的小说来。以上四点,是我对《红楼梦》艺术品质的看法,应该说多数人都这样那样地肯定过《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只有著名的“红学”家之一的胡适尽管拿《红楼梦》的考证来宣传他的研究方法,可他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缺乏认识的,甚至认为“《红楼梦》在思想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巧上比不上《海上花》(韩子云),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①这只能证明胡适并不十分懂文学或他持有文学偏见。他的这些说法与鲁迅等绝大多数人的看法相反,因此他的观点无法掩盖《红楼梦》的艺术光辉。文学经典有两极:一极是作品的艺术品质,即作品的艺术原创性、意义的丰富性、艺术描写的特点、艺术展现的辽阔空间和艺术语言的生动性等。只有高度的艺术品质所产生的艺术魅力,才能征服一代又一代的接受者。这才能保证作品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冲刷而作为文学经典保留下来。一部艺术品质不高的作品,可能因一时的权力推崇和意识形态的推波助澜而喧嚣一时而成为经典,一旦推崇它的权力和意识形态过去,那么它就必然要跌回非经典的地位。《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文学经典的长青树,是因为它的艺术品质这一极是经得起严格的审美检验的。离开这艺术品质这一极,无论谁权力多大,鼓吹得多么卖力,都无法保证《红楼梦》的文学经典地位。二“红学”与文学经典第二极文学经典的成立不仅需要文本的艺术品质第一极,还需要“文本接受”这第二极。如同“接受美学”所阐明的那样,当一个文本未被阅读之前,还不能成为审美对象,文本的艺术品质再高,也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文本被读者阅读之后,其艺术世界被具体化之后,那么文本才构成审美对象,才真正成为作品。对于文学经典来说,它必须经过历代作者的持久的阅读、评论和研究,特别被一些具有权力的人、具有学者资格的人所评论和研究。《红楼梦》成为文学经典的长青树,就是它的艺术品质被众多读者所评论和研究,并非常幸运地形成了“红学”,从而使这第二极变得十分强大。因此考察几代“红学”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考察它们从哪个角度切入《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对于解开《红楼梦》的文学经典长青树之谜,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从《红楼梦》的意义空间说起。《红楼梦》实际上围绕着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描写了一个大家族贾府由烈火烹油之盛到“落了个白茫茫一片真干净”般衰败的过程。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家族为单元的。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意味着,“家──国──天下”是一个链条,可以透过一个“家”看一个“国”,透过一个“家”与“国”再看一个“天下”。这样,曹雪芹的《红楼梦》由家族描写所展开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超越了许多小说。从这一个意义上看,《红楼梦》历史地具体地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家族”,其意义的多义必然是多元的,说不尽的。人们必然可以从中解读出不同的东西来。诚如鲁迅所言:对于《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②大家知道,乾隆年间,曹雪芹家道中落后,他在北京住了下来,化了十年时间,默默无闻写出了《红楼梦》前八十回,正如他自己所言“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乾隆56年(1791年),高鹗续成了120回本,并两度印刷。在冲破了封建统治阶级以“淫书”为名最初的“焚书毁版”灾难之后,《红楼梦》开始盛行,遍及海内。当时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此后,有所谓“索引派”的“旧红学”的解释,有胡适、俞平伯的考证派的所谓“自叙传”观点“新红学”,有1954年受到毛泽东支持的“革命红学”,还有更为激进的“文革”红学,有“文革”后的五花八门的新新红学,……,虽然对《红楼梦》的意义发生了争论,各种意识形态在这里角力,赋予《红楼梦》各不相同的意义,但它们都不能不说是这样或那样地抓住了《红楼梦》部分意义,而《红楼梦》作为“文学经典”地位则不但始终没有受到冲击,反而在争论中更更见灿烂和辉煌。各种意识形态都承认《红楼梦》是文学经典,都从《红楼梦》里发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而且都有其一定的理由和说服力。这难道是偶然的吗?这说明了作品本身的辽阔意义空间,引来不同读者对文本的不同接受,这是《红楼梦》建构为文学经典的另一极。那么,具体说来,各派“红学”都是如何来接受和阐释《红楼梦》的呢?这种阐释是否都是勉强的?他们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投射给《红楼梦》的时候,根据的理由是什么呢?我们首先来看最早产生的“索引派”。“红学”中的索引派是把《红楼梦》中的本事与历史上某些实有的人物与事件相互比附。那么这种比附是否能从《红楼梦》的描写中找到它的道理呢?原来红学索引派的产生确有作品本身的某些原因。《红楼梦》第一回引作者的话说:“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本文标题:《红楼梦》、“红学”与文学经典化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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