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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颜色词相关研究综述有关色彩感知及颜色范畴的探索历史悠久,与之相关的哲学思辨解释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斯多葛哲学家曾指出,“色彩是物质最初的现象形式”(转引自叶军)。柏拉图认为人类色彩感知过程需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光源反光物体具有接受反光功能的眼目。他进一步指出:“白的东西导致眼的开放,黑的东西导致眼的收缩。”亚里士多德则注重色彩成分的类型学研究。在他看来,色彩类属可划分为两类:简单色彩和复合色彩。简单色彩通过“黑白”两种颜色搭配调和而成。复合色彩是简单色彩通过进一步复合、衍生而来的产物。这些有关色彩感知的哲学意义的见解,为后来学界的研究及新兴理论学派的创立奠定了哲学基础。德国文学家歌德继承亚里士多德传统,在其《色彩原理》一书中,从色彩美学角度入手,研究不同色调与情感变化之间的关系。他将全部色彩概括为三类:一是“属于眼睛”的色,称为生理学色;二是“属于各种物质”的色,命名为化学色;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通过镜片、棱镜等媒介手段所看到的色”,是为物理学色。17世纪英国科学家牛顿(1666)开始了真正具有科学意义的色彩研究。他借助三棱镜对色彩属性进行了物理光学实验,分离出光谱七色:红、橙、黄、绿、青、蓝、紫,并揭开了物质的颜色之谜,即物质的色彩是不同颜色的光在物体上有不同的反射率和折射率造成的。自此,牛顿的色彩光学理论替代了传统的哲学思辨式推论,丰富了色彩认识论,使色彩研究走上了科学发展之路。此后,色彩感知与色彩表达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有关色彩概念的语言表达—颜色词的研究从人类学、民族学、认知心理学和语言学等领域相继展开,研究内容涉及颜色词的习得顺序、特性、指称内容、语义结构、联想意义等,相关论著频出。据Maclaury(1997)统计,自,158年以来,关于颜色词的研究论著超过3000部,仅1970年至1990年20年间关于颜色范畴化的研究著述超过200余种。这些研究加深了人们对颜色词汇系统的理解,也为颜色词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前提和基础。本章着重对国内外颜色词研究的历史作一简要回顾,梳理并评述颜色词的主要研究成果。1.1国外颜色词研究国外颜色词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原始人及土著居民辨色能力的研究;颜色词的语言相对论研究颜色词的语言进化论研究颜色词的认知研究:先导理论颜色词的演进过程研究及颜色词的语用研究等。1.1.1原始人及土著居民辨色能力的研究最先关注并讨论颜色词进化问题的是英国学者W.Gladstone。通过比较《伊里亚特》和《奥德赛》里多个描写颜色的段落,Gladstone指出,荷马作品中缺少真正抽象的颜色词。他还指出,颜色词应用的不确定性和不一致性使他否认了荷马时代的古希腊有任何清晰的颜色观念。在他看来,古希腊人的色觉器官及其感知有缺陷,他们的辨色能力不如现代人发达。而最先提出颜色词普遍习得顺序的是德国语言学家Geiger。他认为,人感知颜色的顺序与颜色在自然光谱上的排列顺序一致,一种语言的颜色词发展至少经历以下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人们只识别一个颜色词,表示黑和红的混合概念;第二阶段:人们识别黑与红两种概念。因此出现了黑色名称和红色名称;第三阶段:人们感知到黄色第四阶段:人们感知到白色;第五阶段:人们感知到绿色;第六阶段:蓝色名称出现。Gladstone和Geiger的观点收到了Allen(1879)的尖锐批评。他认为,原始语言中颜色词的缺乏决不能表明色觉能力的缺乏。古代文学作品及原始人缺少真正抽象颜色词的原因在于,他们感兴趣的物体的色彩如此多样以至一个抽象的颜色名称本身就很模糊。实际上,原始人的辨色能力非常敏锐,因为他们第一眼就能辨认模糊的色彩。虽然原始人缺少广义的、抽象的颜色词,他们却有大量的准确、具体的我们现在称为合成颜色词的颜色名称。德国著名眼科专家Magnus发现越来越复杂的颜色词汇并不一定反映出辨色能力的变化。他首次在五大洲61个土著部落进行有关颜色感知的跨文化调查并得出如下结论:(1)颜色的命名与人的感知能力的高低并没有必然联系。一种“原始”的语言往往缺乏抽象的颜色名称,但这并不是因为使用这一语言的人们不能区分某些颜色,而是因为这些颜色的区分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他们不必从语言上加以分辨;相反,只要有必要,他们对某些事物的颜色在语言上区分得比现代文明民族还要细致入微。(2)最先明确得到语言表达的颜色是红色,然后依次是黄、绿、蓝色。(3)光谱上相邻的颜色,其语言表达也经常相混,而最容易混淆的是绿与蓝。(4)在一种只有两三种颜色词的语言里,红色名称可以包括所有波长较长的颜色(红、橙、黄),黑色名称则可以包括所有波长较短的颜色(绿、蓝、紫)(姚小平,1988)。Magnus关于颜色感知的跨文化调查,为现代人类学研究提供了方法上的范例(姚小平,1988)。其研究发现有力地驳斥了Geiger提出的原始人辨色能力低下的假设及辨色能力决定颜色命名的论断。对此,Berlin&Key(1991[1969:145])评价道:“Magnus的跨文化调查是当时最完备、最具说服力的研究。除了黄色名称总是出现在绿色之前需要更正外,他的主要结论都是正确的。”Magnus的专著发表20年后,跨文化心理学之父Rivers发表了有关土著人色彩心理测试报告的结果。Rivers的实验报告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其重要意义:第一,土著居民由于其色彩语码系统尚处于不发达阶段,不可能拥有和工业化社会成员一样的色觉感知;第二,由此可以推断,色彩语码系统中存在着逐步进化的可能性。有关原始人及土著居民辨色能力的研究表明,颜色词与文化密切相关。1.1.2颜色词的语言相对论研究近百年来语言学意义上的色彩语码研究过程始终充满了语言相对论和语言进化论两种理论观点的对立与论争色彩词语研究中理论范式的变换如同时钟的钟摆运动一样分别在普遍性与相对性、自然进化与文化决定这两个层面的对立之间来回摆动(杨永林)。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挽救迅速灭亡的印第安土著语言,美国的人类学家们对这些语言进行了记录和分析。他们认为这些语言具有独特的语义、语法结构和文化内涵,对它们的描写不应照搬欧洲传统语言学的范式。为此,美国人类学家Boas和他的学生Sapir提出了“语言相对论”假说,其中最好的例证就是Sapir&Whorf假说。这一假说一经问世便成为美国20世纪在人类学、民族学和语言学界受到普遍欢迎的学说。它“强调不同的语言对经验世界做出不同的分类而记录下这种经验分类结果的语言结构会对讲话者的思维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姚小平),即每一种语言相对于其他语言都具有语义的任意性。这一假说强调语义结构的相对性,极力缩小语义的普遍性。换言之,每一种语言赋予其使用者它独特的语义结构,并以其独特的方式把色觉经验编成语码。而颜色词在当时则被认为是可以证明语言符号任意性本质及“语言相对论”假说的最佳实例,沿袭这一传统进行颜色词研究的学者有Lenneberg&Roberts(1956),Conklin(1955)和Gleason(1961)。1.1.3颜色词的语言进化论研究在语言相对论盛行的背景下,人类学家Berlin与语言学家Kay进行了语言的跨文化研究,并发表了颜色词研究经典的论著:《基本颜色词的普遍性和发展史》。通过对不同语系的20种语言的实证研究和对78种语言的文献研究,Berlin和Kay考察了98种语言的基本颜色词系统,发现基本颜色词的发展是渐进式有序的,并提出了确定基本颜色词的四条标准、基本颜色词的语义普遍性问题及焦点色和基本颜色词的蕴涵等级两个重要概念。Berlin和Kay认为每一种语言都有相当数量的表达色感的词语。例如,在英语中,有如下词语:(a)crimson,(b)scarlet,(c)blond,(d)blue-green,(e)bluish,(f)lemon-colored,(g)salmon-colored,(h)thecoloroftherustonmyaunt'soldChevrolet。并不是所有的颜色词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其中有一些是基本颜色词。在Berlin和Kay看来,基本颜色词(以英语为例)应符合下列四条标准:1)单语素,即词义无法从词的组成部分推知;2)有独立的颜色义,即所指颜色不属于其他颜色域;3)不限于指某一类事物4)具有心理上的显著性和稳定性使用频率高。通过考察,Berlin和Kay总结了人类语言的11个普遍的基本颜色词范畴:白、黑、红、绿、黄、蓝、棕、紫、粉红、橙、灰。Berlin和Kay考察并总结了98种语言中基本颜色词的组合类型(22种),提出了基本颜色词的蕴涵等级这一概念,如下图示:[白、黑]﹤[红]﹤[绿、黄]﹤[蓝]﹤[棕]﹤[紫、粉红、橙、灰]这一组合类型揭示了各种语言基本颜色词的共性。这里符号“<”表示“有条件的共性”。对于颜色范畴(a,b)来说,a<b表示如果一种语言有b,它就有a,换言之,左右两项相比,有右项就必有左项,而有左项未必有右项。Berlin和Kay通过考证,认为以上六类颜色词是按照一个分为七个阶段的普遍发生顺序先后出现的。如下图所示:其中,第三阶段有可能出现绿色名称,也有可能出现黄色名称。第七阶段,表示粉红等的名称的出现不受顺序限制。当然,实际语料中也有一些不符合柏林和凯的假说的语言如俄语和和匈牙利语。俄语中有两个表蓝色的基本颜色词,两者的差别在于相对的亮度;而匈牙利语中有两个表红色的基本颜色词。对此,柏林和凯认为,如果进一步的研究能证实这一现象,那么,可以假定还有第八阶段存在.Berlin和Kay的基本颜色词理论系统地总结了人类语言中基本颜色词的发展规律,在语言学和人类学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学者们对其结论看法不一。英国语言学家Leech认为这一基于近百种语言的丰富材料的“大胆假说”为语言普遍性提供了“出人意料的证据”。应该把基本颜色范畴看做一种弱普遍现象而不是强普遍现象,即每一种语言都从人类语言的普遍集合(如11个基本颜色范畴)中提取出一定的子集合基本颜色词(姚小平)。而Sampson则持反对意见。他相信,他提出的反面证据“足以彻底地摧毁Berlin和Kay的理论”。他认为,描写语言学家关于色谱是一个延续体,各语言对之作出任意切分的传统观点是正确的(姚小平)。尽管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但从总体看来,Berlin和Kay的基本颜色词理论开创了从语言学视角在基本范畴层次上对颜色词进行研究的新视野其基本颜色词发展模式体现了一种语言普遍规律,证实了语言普遍说,有力地驳斥了语言相对论假说,也使颜色词研究的理论范式由相对论这一层面转向语言进化论这一层面。在此后的三十年里,数百项研究都为Berlin和Kay的语言进化论假说提供了支持,并被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使其语义普遍性理论成为颜色词研究的主流方向。1978年,Kay和McDaniel发表了“基本颜色词的意义在语言学上的重要性”一文,从人的神经生理结构和模糊集理论的角度对基本颜色词理论作了修正和补充,并确立了新的基本颜色范畴系统。Kay和McDaniel认为,每一种颜色范畴都是一个模糊集合,一种色调属于哪一色类,是程度问题;颜色范畴成员的隶属度为0-1之间的值。两位学者认为,人有专门感知颜色的生理结构。他们援引神经生理学家R.L.DeValois&Jacobs对一种视觉系统与人相似的猕猴进行的实验研究结果来证明,人有四种类型的对立细胞:1)+红-绿,2)+绿-红,3)+黄-蓝,4)+蓝-黄。1)类细胞只感知红色而排斥绿色,其他类以此类推。这四种普遍的视觉神经反应类型和另外两种非对立的反应类型(黑和白)决定了语言中有六种主要的颜色范畴:红、黄、绿、蓝(有色颜色范畴)和黑、白(无色颜色范畴),也决定了各种语言中颜色词的语义结构。Kay和McDaniel指出,人类语言至少有十五个基本颜色范畴,它们是通过三种模糊-逻辑运算:模糊同一性、模糊并集、模糊交集在人类视觉系统的上述六种神经反应范畴的基础上形成的,可分为三类:1)主要范畴,即黑、白、红、黄、绿、蓝,它们是其他两类范畴的基础;2)综合范畴,即亮暖色(白或红或黄)、暗冷色(黑或绿或蓝)、暖色(红或黄)、
本文标题:颜色词相关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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