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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该标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已列入2015年制、修订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与《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工程标准合并,行业标准的立项名称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技术归口单位: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立项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将归属原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体划入交通运输部,从国家体制上实现了对城乡客运的统筹管理。国家纲领性政策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指出,我国未来要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但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仍然面临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高,公交出行比例偏低,缺乏行业监管等问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是加强城市客运行业管理和提升客运服务2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最近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也鼓励城市智能交通发展:“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为推动全国公共交通信息化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中指出:开展“城市客运智能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示范开展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从2012年起交通运输部已经启动了两批“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目前首批试点城市大部分已完成了招标,进入工程建设阶段。3、标准编制任务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为提高示范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加强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以及运营、调度、监管和信息服务等系统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功能规划,2014年1月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科技〔2014〕21号)。明确了示范工程11项标准编制任务:——第1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2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第3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设备数据总线通信接口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设备数据采集通讯协议;——第5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6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3——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8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9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本标准为示范工程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电子站牌的建设是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提高示范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工程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编制了本标准。4、标准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本标准主要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制定工作,大连市交通局、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南京通用、青岛海信、华录智达、中邮科、郑州天迈、厦门卫星定位等公司共同参与标准的编制。5、标准的研究和编制过程(1)依托示范工程,开展相关研究2012年9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申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通知》(厅规划字[2012]210号),决定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2012年交通运输部启动了首批10个试点城市的建设,2014年又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工程建设。目前第一批试点工程大部分完成了工程招标,进入工程建设期。本标准以示范工程为依托,开展了电子站牌的研究工作。(2)制定了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方案,成立标准编写小组42013年12月,召开了会议标准编制工作方案讨论会议,制定了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标准编写小组。2014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科技[2014]21号)。(3)总结已建设城市的工程经验,提炼相关成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组经过认真研究,开会讨论,总结已建设城市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提炼应用方面的成果以及功能、性能、技术等方面的要求,于2014年1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4)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标准草案2014年1月到2月,开始对标准进行征求意见,给10多个相关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函及征求意见稿资料,部分单位回复了意见,对标准编制组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5)行业标准立项2014年2月26至27日,召开了全国城市客运标准技术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将电子站牌的标准合并入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6)组织标准讨论会,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2014年3月10日,召开了与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的标准讨论会。2014年4月23至24日,召开了与厂家的标准讨论会议,南京通用、青岛海信、华录智达、中邮科、郑州天迈、厦门卫星定位等电子站牌的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对电子站牌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7)标准编制工作会议2014年8月28日,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会议,检查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进展情况,对电子站牌的标准提出了修5改意见。(8)标准编制工作会议2014年9月22日,召开了标准协调会议,对各个标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9)标准讨论会2014年12月23日,召开了标准预审会,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二、标准编制原则1、需求导向、科学适用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内容、广度、深度必须与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密切结合。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着力解决研究目前试点推广工作所遇到的主要问题。2、充分借鉴、广泛合作在标准规范制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交通行业标准的要求,充分借鉴已有计价器相关标准及其他行业相关标准等的先进经验,尽量避免走弯路。同时,应与行业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生产厂家、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广泛合作,鼓励其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来,集各方智慧,提高标准制定质量。3、循序渐进、强化实施按照“工程标准-行业标准”的路线,循序渐进,不断完善标准规范;从加强应用试点工作的标准符合性检查、设备检测、扩大标准规范宣贯等方面,强化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三、标准主要内容《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标准内容共分六6章: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化电子站牌的技术要求、通讯协议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化电子站牌终端设备的设计、开发、检验与安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845.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T22473储能用铅酸蓄电池GB/T20138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GA/T73-94机械防盗锁DB11/T243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章节主要给出了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主要术语如下: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到站站距、到站时间、到站距离、动态到站信息显示屏、电子站牌信息发布系统。4、技术要求本章节主要包括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施工要求。其中,一般要求包括对电子站牌组成、外观、铭牌、文字、图形和标志、材质、机壳防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功能要求包括控制功能、显示功能、语音功能、通讯功能、照明功能、供电功能、视7频功能及其他扩展功能。性能要求包括整体性能、电气性能、防水要求、防尘要求、通风散热要求、防雷防静电要求、防冲击要求、防腐蚀要求、显示设备性能要求、摄像设备性能要求。施工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基础施工及安装施工。5、通讯协议电子站牌的通讯协议包括数据类型定义、编号编码规则、通讯方式、消息的组成、通信连接、消息处理、通讯命令、数据格式等。6、检验方法包括检验分类、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检测条件、一般性检查、功能测试、工艺质量测试、性能测试及接线测试。四、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报告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受福州市交委的委托,对福州市城市公交智能化系统电子站牌工程建设进行了试验。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1、性能要求1)供电方式;2)断电续航能力(断开市电后可供整个系统持续工作12小时以上);3)无线通讯方式(支持3G或4G通讯,兼容WCDMA/EVDO/TD-SCDMA两种以上通信模式,且为模块化设计,可独立更换);4)语音播报(具备到站信息语音播报功能,音量可调节,时间段可在管理平台配置);5)站台视频监控(支持站台视频监控,具备视频连续保存24h能力);86)动态显示距离本站的站数;7)动态显示车辆的拥挤度;8)电子站牌的设备整体布局应合理;电子站牌的外观应与站亭整体形象和布局相适应,不突兀;9)具备物理扩展接口,且为标准化接口;10)支持WIFI。2、功能要求1)下发通知(行业管理信息和公益信息);2)显示时间(电子站牌显示的时间具备与后台时钟同步,可随时校时);3)远程监测与维护功能。(监测电子站牌设备各类状态;具有故障自检管理功能,也可由调度中心远程定时或不定时地遥控自检,并能向监控调度中心发送故障检测报告;具备远程参数配置功能;);3、安全及工艺要求1)具备防水、防尘、防潮、防雷、防盗功能;2)通风散热功能(电子站牌的通风散热系统:电子站牌内部工作环境温度控制在-10°-60°之内,适合福州高温与潮湿天气特性。)3)漏电保护功能(电子站牌内部配置配电箱,配电箱内部保险丝安装到位,电源部分配置电源防浪涌保护模块,具备漏电保护功能。)根据上述指标对各厂家的产品进行了测试,并进行了打分。通过总结福州市电子站牌的试运行情况,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9五、主要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2014年8月28日的标准工作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如下:1、关于规范性附录提出意见:注意技术条款应具备普适性,通信协议部分建议考虑为资料性附录意见处理:部分采纳。处理依据:标准的条款应具有普适性,通讯协议部分标准编制组建议保留为规范性附录,便于示范工程电子站牌通讯协议部分的标准化。2、关于视频监控提出意见:视频监控建议作为可选功能选项意见处理:采纳处理依据:视频监控在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因此作为可选功能。3、关于“虚拟电子站牌”提出意见:建议考虑增加对“虚拟电子站牌”功能、性能等要求意见处理:采纳处理依据:虚拟电子站牌的相关要求放入《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工程标准9.2节个人移动设备应用中。此外,标准还征求了大连市交通局、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南京通用、青岛海信、华录智达、中邮科、郑州天迈、厦门卫星定位等30个单位的意见,其中回函单位有15个,具体修改意见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10六、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1)电子站牌具有对外发布信息的能力,通过电子显示技术实现公交站台电子站牌对公交车辆到达预报及位置信息的显示,有利于乘客及时了解公交线路、运行站点、车辆到站、车辆延误情况,有效缩短乘客与公交系统的“距离”,提高公共交通的社会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同时也能够提高乘客的出行效率和质量,降低出行成本。(2)在恰当时段和区域,发布公益广告或其他广告,同时预留大幅文字信息显示空间,方便公示线路运营信息和政策法规宣传等。可以结合公交线路提供旅游景点介绍、旅游线路等,显示地图示意周边餐厅、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的信息。此外,电子站牌还可以支持多媒体广告信息的发布,通过广告支持系统运维所产生的费用。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本标准拟作为推荐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标准编制组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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