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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为了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是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特征:1.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前提下;2.洗钱者明知或知道是犯罪所得赃款而清洗3.转移、转换赃款的,可能是犯罪分子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单位)实施4.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化犯罪所得赃款5.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得犯罪所得赃款貌似合法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本质区别:两者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取决于洗钱行为的金额、次数、对象来源、目的、时间、危害结果、手段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判罚区别:洗钱行为——制裁(实施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目的:遏制惩罚教育和预防)。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洗钱行为——制裁(刑事犯罪,并规定适当的形式制裁手段)。洗钱犯罪认定四要素:1.行为主体(含法人),承认法人的犯罪能力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上游犯罪不能成为洗钱犯罪主体)国际刑法规范认为上游犯罪主体应成为洗钱犯罪主体,FATF规定,如果本国的基本法律原则要求,各国可以规定洗钱罪不适用于实施上游犯罪的人。2.行为方式,3.主观要件(过失洗钱无罪)将洗钱犯罪的主观方面限定于故意的立法模式是国际立法的主要趋势。4.上游犯罪,2012年FATF《四十项建议》规定,将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包括最广泛的上游犯罪。洗钱危害与方式危害:1.为其他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2.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3.助长和滋生腐败4.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5.危害合法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6.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大法律和运营风险(损害声誉、法律风险、经济损失、客户流失、失掉业务机会)过程:三阶段并非缺一不可,也非严格递进顺序1.放置阶段:与合法收入混同存入金融机构,购买可流通票据(易发现)2.离析阶段:复杂金融交易(虚假账户、虚假贸易)隐瞒和掩饰非法资金来源、性质、受益方(调查难度增加)3.融合阶段:化整为零转入无明显联系的组织或个人账户方式:一、产业投资1.成立空壳公司,2.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3.财务公司、律所等洗钱,二、商品交易;三、其他:货币走私、民间借贷、化整为零反洗钱意义与趋势2008年首次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2008-2012)提出了2008-2012年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总体目标:1.2012年前,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工作体制2.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体系,3.建立覆盖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网,4.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洗钱机制(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密切合作,高效务实)最终实现有效防范、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反洗钱意义1.是遏制犯罪的客观需要2.是维护国家利益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趋势:1989年7月成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1990年2月提出《四十项建议》三次修改(2001年10月8项,2004年10月9项,2012年2月整合为40项,2012年2月将税务犯罪新增为上游犯罪)1995年部分国家成立埃格蒙特集团2007年6月中国成为FATF成员截止2012年FATF36个成员,埃格蒙特集团超过130个成员反洗钱理念:风险为本建立识别、评估、监测、管理、降低风险程序2015年《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严循风险为本原则,重点考察产品风险,严查非面对面交易反洗钱评估:有效与合规并重2013年2月FATF发布《四十项建议评估方法》首次要求在对一国反洗钱状况进行评估时,将一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估并重有效性:指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降低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和威胁的程度,与之相关的因素包括:政策、法律或强制性措施,执法、监管和情报工作,实施特定措施打击。有效性评估:是否实现既定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合规性评估:是否满足特定要求,建议是否满足所有要素有效性评估目标11项三方面:降低风险,阻止犯罪资金进入,发现、遏制、惩处国际反洗钱组织与标准FATF工作目标:1.向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推广反洗钱网络2.总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内监督执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建议3.关注洗钱犯罪手段发展趋势,探讨反洗钱措施轮值主席任期一年,全体会议每年三次(9-10/2/6决议要一致同意)FATF成就:反洗钱建议四十项,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每年发布洗钱类型报告(高官腐败洗钱,贩卖人口和非法移民洗钱,非法烟草贸易洗钱等),反洗钱最佳实践报告(2012《没收和资产追回最佳实践报告》2013《预防和打击滥用非营利组织最佳实践报告》FATF形式的区域性反洗钱国际组织职责:1.推行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2.通过自平和互评监督执行3.提供反洗钱技术援助4.向FATF提交本地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联合国通过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重要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1999《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即《巴勒莫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联合国安理会发布的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代表性决议强制要求所有成员国实行:拒绝给予恐怖集团任何资助,禁止向恐怖分子提供庇护,分享反恐信息,加强反恐合作,尽快签署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议等1999年1267号决议,2001年1373号决议,2002年1390号决议联合国禁毒署的全球反洗钱计划向各国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国际数据库、信息网络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离岸银行业监管集团、国际保险监督管协会(2002年《保险监管机构及经营机构反洗钱指引》2004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导文件》)埃格蒙特国际集团工作目标:严格定义和评估金融情报机构(收集金融情报、分析金融信息、分发金融信息和分析机构、情报交流),金融情报交流。中国反洗钱体系与职责1995赋予人行反洗钱职能: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涉嫌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测2003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人行作为金融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2006通过反洗钱法,规定人行的反洗钱职责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反洗钱职责:1.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共同制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3.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4.审查增设分支机构内控方案,不符合反洗钱法的不予批准5.提供反洗钱资金监测信息6.其他行协职责:1.贯彻落实反洗钱政策和监管要求2.规范反洗钱内部管理3.强化反洗钱业务自律约束4.加强沟通交流5.制定反洗钱工作指引6.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司法部门:相互配合被监管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法律与制度1990年2月反洗钱四十项建议2001年10月针对打击恐怖融资提出8项特别建议,后增加到9项2012年2月整合40+9反洗钱法律制度中的严与宽1.制度内容涉及更宽预防与打击并重2.洗钱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外扩(上游犯罪、行为方式认定、主观要件、追责更严)3.义务主体范围扩展:从金融机构到特定非金融机构(律师、公证人、会计师、信托服务、赌场、房地产代理商、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反洗钱法律制度形式渊源1.立法机关制定的专门反洗钱法律2.政府或政府部门授权颁布的行政法规3.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洗钱规章或政策指引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反洗钱组织法和反洗钱行为法(《反洗钱法》)惩罚性法律规范、预防性法律规范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确认: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职业/经营背景,真实身份了解你的客户措施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客户接受政策,风险管理,对高风险正虎视是持续监测,验证客户身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10000大额交易报告制度:1.确定反洗钱需要关注的行业、区域和交易种类等2.确定可疑交易是否涉嫌犯罪3.提供资金去向的有关线索4.发现涉嫌犯罪活动的资金交易线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FATF要求至少保存五年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及贵金属的出入境管理制度1.通过申报和披露制度发现现金和不记名可转让金融工具的跨境携带活动2.如果发现与恐怖融资等、有权阻止或现值法定权利3.确保对虚假申报或披露个人采取有效适当和劝诫性处罚措施4.各国应当采取没收相关现金或金融工具的措施隐私保护和反洗钱平衡1.实施身份识别制度主要在反洗钱高发领域2.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应有明确的标准和必要的豁免3.金融情报机构必须集中统一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4.客户身份资料的交易信息应明确的实用范围5.必须严格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反洗钱现行法律要求:法律(4+1)加强反恐不工作有关问题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刑法行政法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外汇管理条例,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以及贵重金属出入境管理制度部门规章5: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重要文件: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2013.1.5确定基本原则:风险相当、全面性、同一性、动态管理、自主管理和保密;要求建立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行业四要素的风险指标体系),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履职管理及相关反洗钱内控建设的通知,保险机构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禁止来源不合法资金投资入股。反洗钱机制包括:保单实名制—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八号:反洗钱分册反洗钱犯罪认定4罪:刑法上游犯罪:毒品、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洗钱罪:没收、五年有期或拘役(情节严重5-10年)、并处或单处5%-20%罚金(情节严重并处)///单位:没收、罚金、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5年以下或拘役,情节严重5-10年掩饰隐瞒:3年/拘役/管制(情节严重3-7年),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并处)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3年(3-10年//共犯)资助恐怖活动:5年/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严重5年以上),并处罚金(严重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严重:多次,多个,大额,后果严重,恶劣影响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措施、程序、方法的静态形式;事先防范,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1.金融机构(业务规模,自身机构,风险特点)配备反洗钱专兼职人员2.经营管理,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结合3.不断发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4.软控制:高管管理风格、企业合规文化、风险意识5.不能提供绝对保障内控要素1.控制环境(诚信程度,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态度,认识,管理措施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政策、程序、方法4.信息交流5.监督与纠正业务部自我监督评价,接受合规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稽核部门独立内审必要性1.符合依法经营内在需要2.符合接受外部监管要求3.金融业安全的保障基础4.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前提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1.双全:覆盖范围全面,制度内容全面2.审慎性原则:核心,有效防范洗钱风险(充分考虑各种困可能的洗钱风险,出发点落脚点:识别评估防范洗钱风险;把防反洗钱风险纳入总体风险的控制框架内;与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3.有效性:预防遏制、发现报告、协助查处、协助其他4.独立性: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制定和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管报告的渠道内控制度主要内容:1.核心管理制度:1)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建立客户风险等级2)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异常交易分析3)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系统预警的
本文标题:反洗钱培训笔记(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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