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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成都市规划公众平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条文细则解释研讨会会议纪要新闻中心政务公开规划政策服务指南公示公告规划师网上规划馆咨询建议违建举报欢迎访问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众平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条文细则解释研讨会会议纪要时间:2014-11-0615:44:28[小中大(双击滚屏)]点击数:2985 2014年10月17日下午13:30,市规划局王松涛副局长在101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下称“规范”)条文细则解释的研讨会。会上规划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和测量公司就规范中的许多条文细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纪要如下: 一、关于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 根据阳台周边的围合情况:凹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凸阳台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具体详见图示: 二、关于室外走廊的界定 室外走廊指有顶盖的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三、关于结构净高的计算 根据规范第2.0.6条:结构净高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结构净高的计算应算至板底。 四、关于凸飘窗的界定 根据规范第2.0.15条:凸窗(飘窗)指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凸窗的底板需临空,建筑外立面上下两个凸(飘)窗间不应用实体封闭。具体详见图示: 首 页2014/12/24成都市规划公众平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条文细则解释研讨会会议纪要发表评论:已有(0)条评论昵称:匿名分享到: 五、关于风井的建筑面积计算 根据规范第3.0.27条:建筑物以外的独立的风井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014年11月6日Copyright2012ChengduPlanningandManagementBureauAllRightsReserved主办: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与维护: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地址: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蜀ICP备12019276号乙测字51102039违法建设整治监督电话:86259909信访电话:85988105信息中心服务窗口技术咨询电话:85987971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5988375
本文标题:成都市规划公众平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条文细则解释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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