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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闭站(1)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时,通常需考虑建一座10kV开闭所。开闭所的设计与管理均由供电部门负责。每座开闭所的建筑面约350m2。因其进出线均为埋地电缆,故开闭所要求设置净高不小于1.9m的地下电缆夹层。(2)每座开闭所一般可带的总电力负荷,平均为13000kVA,最大为15000kVA;出线可带的变压器总容量约20000kVA。(3)开闭所的位置选择既要考虑方便与城市电网的连接,又要满足自身出线方便和小区内各种管线综合布置的允许条件。二)、变配电室(1)自管变电所1)自管变电所是由业主自己建设、自行管理的变电所,属高压自管户。变电所由10kV高压电缆分界室(含电缆进线室)、变配电室(含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直流电源屏等)和控制室等组成。2)高压电缆分界室应靠近外墙,并接近电源进线方向。分界室应按规定设在建筑物的一层或地下一层,其建筑面不小于20m2,层高不小于2.7m。分界室的下面应设净高不小于1.9m的电缆夹层。10kV电缆由室外埋管先进入靠外墙的电缆进线小室(高压电缆井),沿支架向下敷设到夹层后,再从下部引至分界室的环网柜。通常电缆进线小室的外墙上预埋10根DN150加2根DN50套管,分上下三层布放。分界室的门应向外开向公共走道。其内部安装由供电部门提供的两组10kV环网柜等设备。分界室的房屋由业主建设,但分界室及其内部设备属供电部门所有。3)自管变电所的进出线宜采用下进下出方式,受条件限制和层高允许时,也可采用下进上出或上进上出方式。除分界室外,变电所内部的所有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均由用户负责。(2)公管变电所公(局)管变电所的设计应严执行北京供电局文件——京供业扩(2003)4号《居民住宅区入楼配电室设计细则》的规定,其设计与管理均由供电部门负责。建筑设计院仅负责土建设计和变电所的照明与接地设计,但在配合供电部门进行设计时,一般需满足下列要求:1)建设规模:单台500kVA及以上,两台63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其变电所的建筑面积分别为75m2和150m2左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变电所内通常设置2台干式变压器,变压器选用通用外壳;高压环网柜两组共6~8面(2进线,2~4馈线,2变压器),高压不设母联;低压单母线分段设母联,低压配电柜11~12面,其中含电容器补偿柜2面。低压柜出线每回路电缆截面一般为240mm2,预留适当公用设施出线及备用出线开关。变电所内靠外墙需设高压电缆井和低压电缆井各一个。2)运输通道:a.变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时,可以利用地下公用通道(如地下车库通道)作为设备运输通道,但必须综合考虑设备的重量与体积。b.运输通道经过地下车库时,其净高不得小于2.5米,宽度不得小于2米。c.设备运输一般不采用吊装口方式,必须采用时应综合考虑垂直运输与水平运输,且吊装口须与变电所贴邻,吊装口地面上的建筑与变配电所统一管理,吊装口不得封堵。d.吊装口尺寸不得小于1.8m×2.5m。深度超过7m时吊装口应加大,并增设爬梯,便于人员上下,吊装口上方安装吊装用(吊勾)钢梁,并可满足5吨荷载。(吊勾)钢梁与吊装口高度应满足吊装要求,吊装口如在室外地面上,应高出地面0.5m或建防雨小屋。3)建筑要求:a.变电所的净高不宜小于3.5m。b.变电所须设置电缆夹层,夹层净高不得小于1.9m。c.变电所需设2个独立向外开启的门,其中1个为运输设备的大门,其尺寸为宽1.8m,高2.4m。d.变电所所在的防火分区须有人行通道通向地面。e.附近无卫生间时,变电所宜设卫生间。f.应考虑的电气设备荷载:单台变压器4500kg;SF6气体绝缘环网柜每面200kg;低压开关柜每面600kg。4)照明:a.变电所宜考虑局部自然采光。b.变电所的专用照明箱由本所低压母联柜供电。照明箱不得向变电所以外的负荷供电。c.电缆夹层照明由220V/36V安全变压器供电。安全变压器安装在配电室内。d.变电所应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电源的维持时间为30min。5)电缆进出线:a.变电所应设高压电缆井和低压电缆井。高压电缆井一般预埋进线管6~8根DN150和2根DN50(自动化专用),分上下二排布置;低压电缆井一般预埋出线管24根DN150,分上下三排布置。埋管的深度一般在室外地坪下1~1.5m。b.进出线电缆井设在建筑物内,供电缆进入变电所的夹层,由缆井应满足电缆1.2m弯曲半径的要求。三)、楼配电室及π接室(1)各建筑物的电源进出线位置,公管户的电缆π接室和配电室,自管户的配电室,均应根据小区室外电力管线路由图、室外是否能设电力电缆井和所处环境等条件确定。(2)无地下室的多层单元住宅楼,电源电缆π接箱可设于首层楼梯间,其柜下应设电缆沟(坑),柜前应有操作和检修距离,做法详见《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3-16。电缆π接箱应紧靠住宅楼的总配电箱。(3)有地下室的多层住宅楼和高层住宅楼的电源电缆π接柜,常设于地下一层的专用房间即电缆π接室内。π接柜可靠墙布置,柜前应有操作和检修距离。π接室应贴邻或靠近住宅楼的总配电室。(4)住宅楼的总配电室用于安装照明、动力总配电柜(光、力柜)。总配电柜的柜前应有操作距离,柜后应有检修距离。配电室内光柜力柜应按自左至右先光后力的顺序布置。(5)总配电室的层高不应小于2.7m。π接室的净高不应小于1.9m,通常取与配电室同层高。配电室和π接室不应设在厕所和浴室的正下方或与其贴邻,不得有上下水管及煤气管通过。配电室和π接室的门应开向公共通道。(6)多层住宅通常采用一路220/380V电缆供电;高层住宅一般由两路或两路以上220/380V电缆供电。用作向一、二级负荷电源互投箱供电的光柜和力柜,其上级π接柜应分别由变电所的两段不同母线供电。(7)引入住宅楼220/380V电缆的截面通常为240mm2。方案设计阶段可按一根电缆的供电面积大约6000m2来估算所需电缆的根数和光柜的数量,估算配电室与π接室所需的面积。(8)π接柜(箱)前的公管电缆应穿管埋地暗敷或采用地槽方式敷设。由配电室引出的干线电缆应敷设在公共部位或电气竖井内,其维护和检修不应在可出售或出租的部位(如商店、住户等)进行。配电干线不宜从卫生间等潮湿场所的地面通过。四)、弱电站房弱电站房应按总体方案要求设置(1)居住小区的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值室、安防控制中心和安防值班室、电信模块局和电信交接设备间、有线广播电视光端机站等弱电机房的位置和室外弱电管线的引入位置,应根据小区室外弱电管线路由图、室外能否设置人(手)孔井及所处环境等条件确定。(2)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住宅区,应按规划配套统筹安排电信局(模块局)位置。电信局(模块局)由电信部门负责设计和管理,所需建筑面积可按下列指标规划:交换机容量在2000门以下时为20~30m2,3000~5000门为40~60m2,5000~8000门为60~80m2,8000~10000门为80~100m2。(3)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的住宅区,每1000户左右应设置一个使用面积不小于20m2的电信专用交接设备间。其位置应靠近辖区的中心,一般设在楼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也可与其他公用建筑合建。(4)居住区和居住建筑的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络,宜按每500~1000户为一个分配网组团设置光端机。光端机处应设光端机站,其面积不得小于2m×2m(电量2KW)。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通常由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组成,光纤引入每个组团的光端机,光端机后的线路采用同轴电缆。光端机站宜设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其位置应尽可能设在本机站覆盖的住宅区分配网组团的中心。(5)居住小区应以独立管理的小区、独立管理的楼群或组团为单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2m2(含卫生间)的安防报警值班室(控制中心)。安防值班室一般设在建筑的首层。(6)大型居住小区应设置面积不小于20m2的消防控制中心;每个住宅地块(建筑面积约10万m2)宜设面积不小于15m2的值班室。消防控制中心和值班室,一般设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消防控制中心与安防控制中心应尽可能设置在相邻或相近的房间。1、综合布线设备间的面积: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设备间的宽度不宜小于2.5m。当系统小于6000个信息点(语音数据各一半)时为10m²,当系统大于6000个信息点时,每增加1000个信息点面积增加2m²。但不包括程控用户交换机及网络设备所需要的空间。设备间内只安装配线设备,程控交换设备、网络进线设备、进线保安设备不安装在此,但可以合装,需要增加面积。(10m2的设备间大概能安装5台19’’标准机柜,大概能带6000个左右的信息点)(19’’标准机柜的尺寸600mm(宽)X900mm(深)X2000mm(高))机柜前的操作距离大于800mm,柜后的维修距离大于600mm。2、电信间主要安装楼层配线设备及网络设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无配线设备时,电信间的大小宜大于等于1.5mX0.8m。配线距离大于90m时,应增加电信间数量;若每层面积较小,可以多层共用电信间。3、水平配线子系统中,FD至CP(集合点配线箱)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5m,CP安装在柱子及墙上时,高度宜为1.0~1.5m。4、双方都敷设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综合布线电缆和380V的电力电缆(大于5KVA)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5、安防监控中心,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为20~60m²。6、弱电间的面积(净空):不进人的弱电间不宜小于1X0.4m;进人的不宜小于1.5X2;兼做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²,兼做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的面积不应小于10m²。弱电间地坪高出本层30mm。7、智能化系统合用控制室的面积一般按80~120m²。(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建筑设备管理控制室、网络管理控制室)8、住宅智能化系统合用控制室的面积可按下列数值:200户以下20m²;200~500户40m²;500~1000户80m²;1000户以上可考虑分设控制室。对智能化程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可适当加大面积。控制室宜设吊顶,吊顶底距地不应小于2.7m。应铺设架空地板,架空高度应不小于250mm。9、视频监控系统中,摄像机和监视器之间应有恰当的比例,数量之比平均不超过4:1。应根据监视者与屏幕之间的距离为最大尺寸监视器对角线的4~6倍的关系来确定监视距离并由此来确定房间的面宽。监视器宜选用14~25英寸。监视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在主要通道,不应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应小于0.8m;背面距墙不应小于0.8m。摄像机的安装高度,室内2.2m~5m,室外3.5~10m。
本文标题:建筑电气机房的面积及位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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