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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的患者。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3、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本文标题:精神病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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