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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中共珲春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1中共珲春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市委决定,从2012年2月开始,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会议精神和“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工作要求,以创先争优为总纲,以经济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总揽,以强基富民固边为目标,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强发展保民生、强边疆促和谐,创先争优喜迎十八大”主题,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六大工程”,努力打造具有区位特色、边疆特色、民族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和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使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更突出,书记队伍更优化,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制度更完善,阵地管理更规范,工作机制更科学,不断巩固党在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加快图们江地区国际化窗口城市和特殊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目标任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解决好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2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一)大力实施新一轮“三项工程”1.全面推广“文建明工作法”。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积极推广“文建明工作法”。紧密结合我市乡镇实际,学习借鉴“三制、三定、三教育,两下、两集中”全套工作法,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2.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适时调整政治不坚定、素质不过硬、带富能力不强、群众威信低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竞争上岗、跨村任职等做法,不拘一格选齐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实行市委组织部直接或备案管理村党组织书记体制。通过“三荐两选一定”(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村民代表和党员选、村党组织选;组织决定)的办法,储备一批优秀村后备干部。将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置教育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继续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副职领导或享受副职领导待遇,实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制度,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全面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等,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等保险。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3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3.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认真贯彻全市农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适时表彰一批“第一书记”先进个人。年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召开“第一书记”述职大会,重点述职“四个一”活动完成情况和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乡镇农村和街道社区干部进行评议。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各相关部门(单位)4.抓好薄弱村升级晋位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建立薄弱村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推动薄弱村转化;发挥“第一书记”和“三员”服务农村功能作用,推动薄弱村转化;提升“同心筑堡垒”党建共建功效,加大部门帮扶力度,推动薄弱村转化;深入开展“三帮扶”活动,推动薄弱村转化。在争创标兵村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选择2-3个交通方便、党建特色明显、产业成果突出、基础设施良好的村,培育成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三员”相关部门(单位)5.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展较好的村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按照州委要求,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因地制宜推行兴办企业、加强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4活化土地使用权、开发资源、发展农村产业化等致富路子,逐步形成以产业创收为主,多项渠道增收为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格局。管好盘活现有资产,促其保值增值。加强民主理财,定期公开财务,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涉农部门研究具体办法,将资金、政策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金融机构以新产品、新服务不断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单位):市委财经办责任部门(单位):农业局、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国土局、工信局、发改局、民政局、农村信用联社、市联社6.加强党群活动室管理和使用。着力解决党群活动室取暖问题,改善取暖方式,逐步由“火炕式”向“新能源式”转变。完善基础设施,统一室内外标识,提升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体育、文化、卫生等配套建设,拓展居家养老、代询代办、医疗卫生等为民服务功能,逐步把党群活动室建成党员活动、便民服务、党群教育和文化娱乐中心。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文体局、卫生局7.加大“项目支书”培养力度。进一步扩大创业带富帮扶资金规模,重点加大对“项目支书”扶持力度。组织“项目支书”培训,通过聘请省内外专家辅导、外出考察等方式,激发村党组5织书记创业热情,增强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感。涉农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在资金保障、立项审批、创业贷款、创业奖励、工商管理、创业培训、项目选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年末,力争全市50%的“项目支书”年收入超10万元,70%的“项目支书”能够带领2户以上群众致富。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牧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工商局、妇联(二)大力实施“五有一创工程”8.全面实施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社区“两委一站”体制,即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参政议事、社区工作站管理服务的组织架构。理顺社区干部隶属关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人社局、计生局、残联、司法局、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民政局9.大力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采取“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社区书记。将社区书6记纳入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将社区书记的任期承诺、年度承诺、述职报告和考核成绩进行记录建档。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争当谭竹青式好书记”活动,引导社区党组织书记争做优秀带头人。落实社区书记离退补助制度,对正常离任、无固定收入的社区书记主任,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探索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街道副职领导或享受副职领导待遇,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人社局10.大力加强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构建社区书记、专职副书记、大学生助理和社区第一书记“3+1”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格局。每个社区设置1名专职副书记,享受副主任同等待遇。每个社区选聘1-2名大学生社区书记助理。继续选派社区“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培训,鼓励引导社区干部考取社会工作师。建立社区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增长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11.大力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五位一体”建设模式,多方筹措资金,年内完成城市社区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要融入珲春区位、人文等特有元素,充分体现珲春区位和民族特点。内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党爱服务中心、警务室、会议室、多7功能活动厅、居家养老、图书室、信访维稳调解室、党群谈心室、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12.大力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将街道社区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达到省、州要求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增长街道社区运转经费。扶持社区自主创收,组织社区内专业修理工、律师、教师等人员为居民或单位提供低偿服务。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民政局13.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市级领导干部帮扶薄弱社区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健全党员责任区、党员公益岗、党员中心户等机制,争创共驻共建“模范单位”、争当共驻共建单位“模范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打造社区党建特色品牌。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创业就业促进活动”,建立1个市级社区党员创业就业培训基地,为社区党员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搭建平台。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人社局(三)大力实施“双覆盖双加强工程”81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工委职能,完善由组织部牵头,“两新”组织党工委抓总,人社、财政、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工商、公安、民政、司法、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合力。按照省、州要求,将30万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适时表彰先进,激发工作热情。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统战部、工商联、财政局15.深入实施“一建七送”活动。市委组织部定期举办“一建七送”仪式,向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赠送一块标牌、一面党旗、一套党建图书、一笔启动经费、一套电教设备、一套展板、一百枚党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长期开展。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16.深入实施“123火种计划”。发展党员向“两新”组织倾斜。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每年力争在职工2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在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发展2名以上新党员。每个非公企业每年力争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把非公企业中的生产能手、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9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17.深入实施“双员”行动。从市直机关选派100名左右作风扎实、能力过硬、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和中层干部,深入到有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负责培养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年终考核验收、评比表彰;从市直机关选派200名左右党务干部,下到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担任党建联络员,每人负责5家左右,帮助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担任入党介绍人和培养人。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两新”组织党工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18.开展“三双”活动。开展“双找”活动。党组织找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找党组织,建立党内关爱帮扶激励机制,帮助解决党员思想、生活和工作难题。开展“双推”活动。把党员推荐到企业生产经营关键岗位,在企业生产和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党务干部推荐到企业管理重要岗位,提升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地位。开展“双设”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树立党员形象,提升党员地位;设立党员先锋奖,表彰奖励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党员,提升非公党建的地位和影响力。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10责任部门(单位):“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19.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和谐发展”活动。以企业需要、业主认可、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为原则,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和谐发展”活动,促进“两新”组织又好又快发展。牵头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单位):“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20.实施“红领培养工程”。通过多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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