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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中国封建制时代的会计第一节春秋战国时期第二节秦汉时期第三节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第四节唐宋时期第五节元、明、清三朝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是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新旧势力递嬗的时代。春秋时期,始于“平王东迁”。得名于鲁史《春秋》。春秋发展到三家分晋阶段,出现七雄并起的局面,齐、楚、秦、燕、赵、魏、韩七国之间征伐战争更加激烈,此时周天子连名义上的影响力都以丧失,此时,中国的奴隶封建制也开始瓦解,出现新的经济、政治制度,这使得这一时期独立于其他历史时期存在,由于此时期的昀明显表征是七国连年的战争,便以“战国”命名之。西周末年,周幽王立宠妾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嗣,废申后及太子宜臼。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宜臼逃至申国母舅家,申侯遂联合缯国和犬戎伐周,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下,西周覆灭。申侯、鲁侯、许文公等诸侯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次年(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因镐京及王畿遭战争破坏,平王得晋、郑、秦和其他诸侯之助,遂东迁与雒邑(今洛阳),以避戎寇。重建周王朝,为东周之始。古人以春秋二季代指一年,东周诸侯并起,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史书,而这些史书,都称春秋,其中昀为著名的当然是孔子著的以鲁国史事为主要内容的《春秋》,《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公元前722年到前481年的史事,这一年限,从历史上看,诸侯并起,群雄争霸,可以独立为一历史阶段,便以“春秋”命名之。三家分晋是指中国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三家联合灭掉了同为晋国四卿的智氏。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封三家为侯国。《资治通鉴》记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史学界以此作为东周时期春秋与战国的分界点。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文化发展土地占有制度的重大变革春秋土地所有制因袭西周,主导形式是领主制封建等级土地所有制,而诸侯土地所有制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春秋时期已有土地买卖存在,例如,晋国“作爰(援)田”便是土地买卖关系和土地私有制渐趋成立的表征,传统意义上的“井田制”开始消亡。铁器的使用是这个时代生产力发展的突出方面这个时代的手工业和商品货币经济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个时代,钟鼎文期进入简策文期,文字的革命对会计的发展也是一个大的促进。数学的进一步发展,计算工具—算筹的普遍运用,书写工具—简册的广泛运用,为经济数据的演算,会计籍书的登记创造了优越条件。春秋战国时代的财计制度一、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事齐桓公为相,遵循并改进周制,精于理财、注重会计,为我国历史上第一大理财家。管鲍之交各保其主:管仲出身贫寒,为了生计,他曾与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后来弃商从官,管仲和鲍叔牙分别辅佐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当时齐国内乱,管仲和公子纠去了鲁国避祸,而鲍叔牙和公子小白则去了莒国。后来当时的齐王被杀,国家没有了君主。王子纠和小白听到消息,急忙动身往齐国赶,想抢夺王位。两支队伍正好在路上相遇,管仲为了让纠当上国王,就向小白射了一箭,谁知正好射到小白腰带上的挂钩,没有伤到小白。后来,小白当上了国王,历史上称为“齐桓公”。齐桓公一当上国王,就让鲁国把王子纠杀死,把管仲囚禁起来。齐桓公想让鲍叔牙当丞相,帮助他治理国家。鲍叔牙却认为自己没有当丞相的能力。他大力举荐被囚禁在鲁国的管仲。管仲认为“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要抓住理财,必须先从建立财制着手。围绕财用,涉及到衣、食、住、行,以及人户、生产工具各个方面都要有量、有制、有度、有数和有禁,而这一切都不离开会计核算。他还明白人与制度的关系,他认为要贯彻财计制度,就必须相应设置财计部门和委派财计官员。对财官方面的规定,以及年度、月度会计报告方面的规定,其形式、内容与西周一脉相承。他对建立仓储之制也有精辟的论述,所谓“积于不涸之仓,藏于不竭之府。”既是从财物的生产来源方面讲的,也是从实行严格的仓储管理与严格的会计核算方面讲的。管子与明法审数《管子》一书贯穿着对数和计数的议论,不少是涉及会计方面的“明法审数”这项原则包括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讲作为会计,务必要“明法”,所谓明法就是要按照国王所颁定的规章制度和法令条文去办事,维法而不违法,执法而不犯法。二是讲作为会计,必须要做到“审数”。对于各项收入和支出及对各个方面报来的数据,要作到心中有数,以防止作伪或责任性差错。二、春秋时期的楚国楚国的令尹子木在修补旧制的基础上,在田制、军制的改革方面也有一定成就,对各类土地进行统一测量与登记,按不同土地制定不同的产量标准,并依之征集军赋,为会计核算提供了依据。三、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和秦国的商鞅进行了改革及建制,又进一步。李悝一方面主张“尽地力之教”,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入手,鼓励个体农民生产,以增加国家的税赋收入,另一方面他废除旧制创立新法,用法律形式把维护封建秩序的政治、经济制度固定下来。李悝所著《法经》一书,为我国昀早的法典,许多涉及到经济法规方面的内容。这些经济法规与当时的官厅会计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官厅会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会计簿书的主要有两款:盗法中讲,会计簿书是当时官文中昀重要一种,凡盗窃者罪加一等杂法中讲,簿书的丢失牵连到财物的安全问题,或外盗,或内部贪污,或责任事故,区别不同的情况及问题的性质决定处理的轻重。会计簿书的安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并在法律条文中明文规定,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有关会计凭证的有四款:贼法中规定:(1)凡伪造契约及在券契上更改数字,重者与盗贼同罪论处,轻者以欺诈财物论处,这里通过明确经济凭证的法定性质,来保障财物的出入安全,防止贪污事故的发生,(2)上计报告是臣下奏事的重要方面,如报告不实,有欺诈隐瞒者,根据情节轻重判刑。杂法中规定:(1)违契的惩罚相当严格,契约的法定性质也在《法经》中第一次得到明确,(2)市券是保证封建国家关市税征的经济凭证,偷税漏税危及国家的财政收入,对违法者处理甚严。有关仓储保管的法律规定有以下三款:盗法中规定,盗门钥的进行杖责杂法中规定,(1)对于仓门、财物上加封的符节,及为封存而加盖的印鉴,不得毁坏,故意毁坏者和有意造成符节、印鉴丢失者,与盗窃同罪论处,(2)对于固定资产、家具用具之类财产物资的保管,若发生毁坏、丢失和被盗情况的,应根据性质及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其他还有关于度量衡和关于市场物价、货币铸造的规定。财计变革昀有成效和影响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两次变法,涉及到财计制度方面改革的有如下几项:一是组织民户,重编户籍,确定户籍制度二是废井田,开阡陌,确定租税之制户籍之制与租税之制相关相依,前者按人户建制,后者依土地建制,这两宗都是保证封建制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制度,根据这些制度确定下来的赋税项目,成为封建社会官厅会计核算反映、监督的主要内容。三、划一斗、桶,权衡,丈、尺,统一度量衡制度。在经济计量方面,统一采用了公量,这对当时秦国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进展,也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四、搬用《法经》,拟定《秦律》。有关经济法制方面的内容,依据法经而定,还有了一定的发展。商鞅变法是一次比较全面彻底的改革,其中,尤其是关于财计制度、经济方面的建设,对后世有着极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财计职官设置设置负责核算事宜的会计职官,其官名多采用以职官所在部门名称与“计”字相组合的方式来命名,如“军计”;或采用以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上级职官官名与“计”相组合的方式命名,如“尉计”。不采用上述命名的会计职官称“计官”或“计”。所有从事核算事宜的会计职官,统称为“官计”。例外情况:有些部门未设置专门的会计职官,由主管官员的属吏兼事核算;有些负责核算事宜的会计职官,其官名不采用计或通过计字组合方式命名,如战国时期,军队中设有主管兵器、粮秣和军饷等收支计算与管理的会计官员,名叫“法算”。“计官之鉩”玉印,战国,此为战国时期楚国印,青玉琢造,鼻钮。印文字体为战国古文,白文,右上起顺读“计官之鉩”四字。“计官”为官名,掌管记书簿册事务。春秋战国时期的财计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各种财计制度中,复计制度和上计制度的影响重大。复计制度是春秋时期齐国实行的逐级定期报告制度。据《管子》记载,齐国行政隶属关系为:国分五乡,各置乡师;乡分五州,各置州长;州分十里,各置里尉;里分十游,各置游宗;每十家为一什,置什长;每五家为一伍,置伍长。所谓逐级汇报,指由什长和伍长复于游宗,由游宗复于里尉,由里尉复于州长,由州长计于乡师,由乡师著于士师。所谓定期报告,指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其中,复,白也,计,上计也,著,标著也。这一制度揭示出春秋时期已确定了各级政权向上级官府进行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报告形式和时间限制,也披露了上级官府接受下级官府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并对所受报告进行审查和稽核。战国时期,实行了上计制度,上计之专称产生于这个时代。这时的上计在内容和形式上与西周差不多,但不同的是,这种上计已不限于中央财计部门,而已按行政区划逐级进行上计,逐级呈送上计报告。那时候,上计报告由各级主管会计的官员负责组织,一般由会计经办人员年前将下一年各项租税收入的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面,木券从中一剖为二,王执右券,主管官吏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各地主管会计的官吏,将各个项目的实际收入写在竹简或木券上,同时也将各项费用开支数目写在上面,如实地向国王报告一年来的财政收支结果。国王根据右券对照上计报告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考核官吏的功过,决定奖惩和升降。如果国王从上计报告中发现了疑难不解的问题,或听到当地的人对主管官员有什么反映,还要到当地进行视察,了解情况。《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大意是讲,西门豹初为邺县令时,克勤克俭,因此得罪人,遭到诬告,魏文侯听信谗言,在当年上计之时要收回西门豹的官印,西门豹知道缘故,他要求让他再试干一年,魏文侯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西门豹放松理财,加重对人民的剥夺,让左右的人得到好处,于是这些人又在文侯面前讲他的好话,年终上计时便受到了文侯的称赞。这时西门豹就说了,头一年我一心一意为君王治理邺县,反而落得个罢官免职,今年为了使左右的人得到好处,伤害了百姓的利益,反而受赞赏,这个官我不能再当了。接着他交出官印,听了这些话,魏文侯恍然大悟,知道自己搞错了。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上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国王注重这个事,目的在于独揽财权,臣下贯彻这个制度,从维护国家的统治出发,这种自下而上地进行上计,统一集中地进行检查,要比西周时代的上计制度更进一步。春秋战国时期的会计方法一、会计文件1、券是中国古代证明业务办理状况、作为会计核算依据的经济文书名称,亦称契、书契。昀初用作记载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的经济凭证,它一分为二,由参与经济活动的双方各执一半。后来券扩大使用范围,在更广泛的经济活动中充为凭证,其中以左券用于证明业务的执行情况,右券用于核算、检验业务,又称校券。如《管子》和《战国策》中讲的券契是指放债用的专用券,法经讲的市券是国家征收商市之税的凭证。2、用书是《秦律》记载的反映财产损失的注销文件名称,亦称“用”。在战国和秦代,在办理官有财产因受损而注销的业务手续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使用“用书”作为注销财产的证明文件。3、官致是《秦律》记载的反映发放财物的支出文件名称,亦称“致”。在战国和秦代,在办理发放财物的业务手续时,需要使用“官致”作为支出财产的证明文件。4、籍是《秦律》中记载的记录财物收支业务的账簿名称。另外,在财物管理部门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与固定的领取对象之间对应关系设立的账簿,称为“恒籍”。5、题是《秦律》记载的由实物保管部门记录财物收支的账簿名称,“题”由仓库出纳人员登记,系实物保管账簿。籍与题分别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记录,两种账簿具有相互制约的关系。二、会计记录方法春秋战国时期也是会计记录方法变革的时期,开始从文字叙述式的会计记录向定式简明会计记录过渡。文字叙述会计记录方法的特点在于:通过文字采取叙述式的会计记录;单式会计记录方法;序时流水式地记录。定式简明会计记录的特点在于:简明扼
本文标题:会计史-第5章-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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