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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研究事业单位信用,与政府信用和民办非营利组织信用共同构成公共部门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对创新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建设现状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各级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有关工作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多体现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广东、河南、内蒙等地区已经率先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评定工作由一定的主体部门,通过事先制定的评定指标为全部参评的事业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根据得分将各单位分为几个等级。监管机构根据评价得到的不同信用等级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监管。评定程序一般为:自查申报,主体评价,确定等级,公示备案,信用公告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是事业单位整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的一项重要手段。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尚处于尝试阶段,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信用评定指标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制度总体要求(一)“以道德为支撑”道德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意义是多维的、深刻的。一是事业单位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二是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化,要求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三是事业单位是社会主义“三大文明”和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加强其从业人员的道德培养。(二)“以产权为基础”明晰的产权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基础,明晰了产权也就明确了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权责的明确有利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有利于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由于现有很多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许多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党政机关的附属物,缺乏自主经营权,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造成了事业单位效率低下,管理成本高昂。只有明晰产权,才能明确事业单位的权责,继而才能有可能建立良好的事业单位信用制度。(三)“以法律为保障”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守法与信用挂钩,是这样描述的:“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其中,健全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当可算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信用制度相关法律,来保障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执行。同时,把各个事业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执行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检验事业单位信用状况的一项重要标准。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可行性建议(一)明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原则1、总体目标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及运行机制,实现对事业单位的全面动态监督。2、原则(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全局着眼,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协调推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加快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健全事业单位等级评价工作为重点,在信用制度构架、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结果使用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信用制度。(2)政府推动、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的事业单位管理格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拓展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参与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的有效途径,开放和培育事业单位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建立多维度、开放式的事业单位监管协同机制。鼓励和支持具有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自主经营。信用服务机构经营范围涉及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3)公开公平、维护安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的每一环参与者都要以公开公平为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形成守信受益、失信严惩的公益事业发展环境。明确规定信用信息开放的对象、程序和范围,依法逐步有序开放,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单位机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4)发挥职能,公益向导。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引导事业单位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发挥职能,进一步增强公益属性,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二)做好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制度建设信用信息的收集、整合、公开、共享、使用和储存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的基础。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若没有准确、全面、可利用的信用信息,就相当于烹饪没有了原料,一切都成为空谈。为避免信用信息收集、整合、公开、共享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违法问题或程序不合法问题,同时为了减少因权责不分、程序不明确而产生的劳动成本和资金成本,做好相关制度建设,制定相关规范,明确行为主体,尤为重要。(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制度1、明确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主体一是事业单位监管部门。起到统筹、协调、参与评价作用。二是成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从事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制、财政、税务、审计、质监、工商、银行等系统中聘任组成。三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弥补政府监督的不足,同时尽量避免政府干预评价结果的现象,我国可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做法,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发展第三方评估的监督作用。所选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必须是有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具有一定资质和权威性,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四是社会媒体和公众。事业单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服务组织,其直接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社会媒体和公众对事业单位做出的评价,是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提供质量以及事业单位公信力水平最真实有效的反馈。但由于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存在评价不公正的问题,所以权重应占得较小。2、建立科学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不同的信用等级评价主体,采用的评价标准不同,评价结果占不同的比例权重,每个信用等级评价主体评分总分均为100分,将评价结果乘以权重再相加,得到最终分数,最后根据得分进行分级。这里要注意,评价标准要进行细化,力求每一分都有据可依。一是事业单位监管部门。主要从事业单位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章制度层面进行评价。要将其分条目细化成指标得分的形式,对事业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方面进行打分。对于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可以采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打零分的方法,或直接降级的方法,促进未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加快改革,争取早日向法人过渡。二是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主要从事业单位经济运行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发挥职能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三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从经济运行情况、公益服务效益,大众满意程度等层面进行评价。重复评价经济运行情况,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受政府干预,评价结果失真。同时,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对整个信用等级评价的过程进行监督,最大程度地避免政府行为影响评价结果。四是社会媒体和公众。主要从社会投诉和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特别注意由于经费来源不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属于经济运行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重点评价关注对象,设计评价标准的时候要区别对待,应增加经费自理单位在此层面的权重,同时适当减少其在公益服务效益方面的权重。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是非营利组织,完全属于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没有利益获得,所以应增加公益服务方面占的权重,同时减少经济运行情况等方面评分的权重。财政补贴类由于介于财政拨款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之间,各项权重取其平均值即可。3、制定信用等级评价流程(见上图)4、公开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重大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投诉处理情况、奖惩情况、公共服务效益情况、信用监管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注意明确规定信用信息开放的对象、程序和范围,依法逐步有序开放,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信息安全以及合法的单位机密之间的关系,做到既有利于加快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又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法人的合法权益。5、应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有效利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逐步做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科学衔接,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到绩效考核过程中,使其成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与下述的守信受益失信严惩的机制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对诚信的重视程度。6、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约束和监督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约束和监督体现为自律和他律两种模式。自律指的是各评价主体自觉践行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他律包括三种形式:政府监管,法律强制约束,信用服务机构自律组织进行约束。这里的信用服务机构自律组织是指信用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当信用制度成功构建,信用服务机构逐渐生成,在法律框架下和信用行业规律的约束下相应成立自律组织,实现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有效监管,促进信用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信用服务机构自律组织的存在能够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信用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信用行业整体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事业单位监管机构。主要靠道德自律、程序控制、政府监督以及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和监管。政府要有所作为,不能缺位。二是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委员会。由于评价委员会组成既有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又有财税等相关职能部门,还有银行等企业,构成比较复杂。既要靠道德自律、政府监督和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和监管,又要靠信用服务机构自律组织来进行约束和监管。三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靠道德自律以及信用服务机构自律组织来进行约束和监管。(四)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网络平台与相关技术部门合作,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网络平台。该平台具有进行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搜集、整合、更新、存储、检索、公开的功能;具有接受和反馈社会大众投诉的功能;具有及时公开事业单位等级评价结果的功能;具有信用银行功能,信用评价结果随着时间变化而调整,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网各个相关行业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建议将该平台和事业单位监管系统有机结合,形成更完备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的同时,更加丰富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加强了事业单位监管。(五)建立守信奖励失信惩罚机制,切实强化分类管理信用约束是长期的、动态的。一个好的事业单位信用制度可以令事业单位不敢触碰信用的壁垒。良好的信用记录将为事业单位带来多方的便利,而一次失信行为就将导致事业单位被计入黑名单,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不再与信用良好的单位享有同等权利。要强化信用约束,科学运用等级评定结果,在充分运用舆论引导和挂牌约束的基础上,探索与组织、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守信受益失信严惩机制。切实强化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评定为级别较高的单位,延长其常规性事业单位登记的周期,并在信用监管平台上公布其信用良好的信息;对信用等级评价级别较低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公布其信用不良的信息。将信用等级评价与现在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用作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点考核事项,同时绩效考核的评分结果也可作为信用等级评价的有效依据。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反映到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财政支持力度上,更能加大各单位对信用评价的重视,促使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将评定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受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参考。(六)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立法和执法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最有力的保障就是拥有完整的、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信用体系一定要与法律制度结合起来。我国大陆至今没有一部关于信用的专门法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要进一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
本文标题: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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