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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证明赠与人:受赠人:一、赠与人张留柱与徐会敏系夫妻关系。自愿将位于朝阳一组的孟朝土宅字(2008)第004号宅基地及房产(该房产为赵九周自建)无偿赠与外甥赵九周及外甥媳妇张银侠所有。二、赠与后该宅基地及房产的所有权归赵九周和张银侠所有,赵九周和张银侠拥有对该宅基地及房产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三、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不附加任何条件。四、该宅基及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时,张留柱和徐会敏有义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五、此后涉及此宅基地及房产的所有事情由赵九周和张银侠负责与张留柱、徐会敏无关。赠与人:受赠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赠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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