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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剩余价值生产的条件探析作者:刘远飞来源:《商情》2011年第06期【摘要】剩余价值生产的一般条件首先要有一个自然基础,其次要有一种社会关系;剩余价值生产的特殊条件包括货币转化为产业资本,劳动力成为商品以及雇佣工人劳动的基本前提。【关键词】剩余价值生产一般条件特殊条件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和他所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研究逐步建立起来的。该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9世纪40年代为萌芽阶段;19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为基本形成阶段;19世纪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为全面确立阶段。剩余价值理论的最终完成是在19世纪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其标志是《资本论》的发表。剩余价值理论包括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三个组成部分。第一卷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研究的中心,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起源、实质、后果和历史趋势的分析,揭示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最终得出私有制必然灭亡的革命结论;第二卷考察的是产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研究了剩余价值如何实现为利润;第三卷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研究了剩余价值在实现为利润后如何转化为平均利润,又最后如何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下面结合马克思的相关著述,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条件做一粗浅的分析。一、剩余价值生产的一般条件(一)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剩余价值问题,但他并没有把剩余价值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范畴,而是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在一定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在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上共有的范畴。其实,剩余价值一般有一个前置前提,即在剩余劳动时间里由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不为劳动者所获得。至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分离并一定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在这个前置前提下,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剩余价值就必然会生产出来。根据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自然基础,即一定的劳动生产率基础,也即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只有具备了这个基础,才谈得上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马克思曾指出:“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如果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生产出比每个劳动者再生产自身所需的生活资料更多的生活资料,……那就根本谈不上剩余产品,也就谈不上剩余价值。”[1]。龙源期刊网(二)剩余价值生产的充分条件剩余价值生产的充分条件是:要有一种社会关系,即商品交换关系,只有在商品交换中,劳动和劳动产品才表现为价值,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也才表现为剩余价值。马克思说:“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也就是说,只有存在商品交换,劳动才表现为价值,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才表现为剩余价值。“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使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2]而上述的两个条件并不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才具备的,而是一切商品经济都具备的。因此,剩余价值范畴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有范畴,而是商品经济的共有范畴,是剩余产品的价值,是剩余劳动的社会形式。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剩余价值具有不同特殊形式,反映不同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一直是在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中来研究和阐述剩余价值的。对此,马克思有过一系列的相关论述。马克思说:商人资本和生息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已经存在着“剩余价值的生产”。[1]“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不同,有时只是以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1]在奴隶制经济中,货币作为资本可以增殖,生出利息,“除了归国家所有的部分外,高利贷者的利息会占有全部剩余价值”。[1]到封建社会,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是通过地租形式进行的,地租先后有劳动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马克思说:“关于劳动地租这个最简单和最原始的地租形式,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在这里,地租是剩余价值的原始形式,并且和剩余价值是一致的。”[1]劳动地租转化为实物地租,并没有改变地租的本质。“地租的本质就在于地租是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的唯一的占统治地位的和正常的形式。”[1]而“货币地租同时就是以上考察的那种显然同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一致的地租,即作为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和统治形式的地租的解体形式。”[1]总之,“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地租在它的不发达的形式即实物地租的形式上,还直接是剩余产品。”[1]到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已经不是地租,而是利润”。[1]二、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的特殊条件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一个阶段,其剩余价值生产的条件,除了具备上述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之外,还有其特殊的条件。(一)货币转化为产业资本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变成了束缚生产的桎梏。它必须打破,而且果然被打破了。”[3]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创造生产力方面远胜于封建生产方式,因此,“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3]资本主义社龙源期刊网会代替封建社会,是工业文明代替农业文明,是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特别是工业品的生产占据生产的主导地位,“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3]随着市场的扩大,需求的增加,这时货币主要转化为产业资本。资产阶级通过大量生产商品谋取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中详细地分析的也主要是产业资本。因为“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3]而“资本的形成和增殖”马克思认为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完成的。(二)劳动力成为商品马克思认为“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4]显然这里的资本是指产业资本。而产业资本之所以成为资本是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前提。而劳动力成为商品,又以劳动者成为自由的工人为前提:“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4]第一个方面表明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力拥有所有权,正如普通商品所有者对自己的商品拥有所有权一样。这样,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上与购买自己劳动力商品的购买者是一种平等关系,因为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比较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身强制和依附关系,工人是自由人,这是资本主义的一个进步。第二个方面表明,工人没有自己单独实现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即生产资料,为了生存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卖出去。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不仅拥有生产资料,而且拥有自己的劳动力,不借助于外人完全可以单独组织生产,使自己生存和生活下去。而工人若不把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卖出去或者“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对工人就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工人就会感到一种残酷的自然必然性:他的劳动能力的生产曾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它的再生产又不断地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于是,他就和西斯蒙第一样地发现:‘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就等于零。’”[4]这样工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同时,马克思还考察了劳动力特殊商品的特性。与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也具有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只不过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表征方式比较特殊。货币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签订的购买契约的标的物是劳动力商品。货币所有者让渡给工人的是其手中的货币即价值,获得的是工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工人让渡的是其一定时期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获得的是货币。因此,劳动力商品的特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对于其购买者来说,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而“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因此“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4],“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4]但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不能生产价值,更不能生产剩余价值。2.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4],这与任何其龙源期刊网他商品的价值一样。但是“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体的存在为前提”[4],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4]。这些生活资料价值的总和包括工人及其子女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工人的教育费。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不是直接体现在劳动力商品本身上,而是以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为媒介,即劳动力价值的承担者不是劳动力本身,而是生活资料,而且“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4],这与其他商品是不同的。3.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是契约交易,不是当即交易。从使用价值方面来说,“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时间上是互相分开的”[4],所以“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在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4];从价值方面来说,“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4],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一切国家里,给劳动力支付报酬,是在它按购买契约所规定的时间发挥作用以后……到处都是工人把劳动力的使用价值预付给资本家;工人在得到买者支付他的劳动力价格以前,就让买者消费他的劳动力,因此,到处都是工人给资本家以信贷。”[4](三)雇佣工人劳动的基本前提使用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充分条件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以一定的方式相结合,形成现实的劳动。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4]反映这种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劳动生产率的范畴是生产力,而“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4]由于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4],因此,从质上来讲,生产力与价值无关,但从量上看,生产力与价值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生产力与单位商品内的价值量成反比即生产力提高,单位商品内的价值量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生产力与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成正比即生产力的提高,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增加。上述论述表明,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惟一源泉,但它只是价值生产的条件之一,而并非是唯一条件。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生产是同一次劳动的两个方面,因此,这里所分析的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这样,具体到资本主义社会,为了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除工人的雇佣劳动之外,还有以下几个主要条件。1.不变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障雇佣工人的劳动离不开具体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在工人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不同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决定了劳动的价值和劳动的效率。资本家要获得剩余价值,实现资本的增殖,必须把不变资本与工人的劳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变资本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劳动成
本文标题:剩余价值生产的条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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